10月8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李江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市林业局关于《遂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起草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立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新形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人民群众期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由林业部门的“独角戏”变为党政领导的“大合唱”。
下一步,我市将尽快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让各级党政切实担负起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把青山绿水管护好、利用好,全面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将结合“五年总体谋划,三年基本达标”要求,分年度制定林长制对标竞进计划,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同时,以林长制责任体系推动工作落实,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毁坏森林违法犯罪行为,聚焦基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绿色成为遂宁最厚重的底色、最鲜明的特质和最持久的优势,夯实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的生态本底。
(杨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