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遂宁市林业局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
《制度》从标准制定、程序规范、档案保管等三个方面,细化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一是明确案件标准,让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有据可依。《制度》从处罚金额、限制经营、行刑衔接、案件纠错、听证改变先行告知、社会影响程度及其他重大情形等七方面规定了集体讨论案件的范畴。二是规范会议程序,让集体讨论会议有章可循。《制度》规定会议实行全过程记录,由承办科室如实汇报案情、提出拟处理意见,与会人员就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程序是否正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规范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表决意见。三是强化档案保管,让集体讨论资料有档可查。《制度》规定会议材料严格执行“一案一卷”,落实专人立卷归档,档案保管期限与关联的行政处罚案卷相一致。
下一步,遂宁市林业局将根据《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全市林业系统推广适用,保障林业主管部门准确、公正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