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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拟使用林地审核意见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林草局: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审核向我局上报了《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拟使用林地的请示》(遂安自然资规〔2019177号)。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对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申请及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涉及我市安居区凤凰街道办、柔刚街道办和安居镇境内的集体土地总面积 35.3789公顷 ,其中林地面积 0.9766公顷

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符合《遂宁市和所辖县(区)及其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川府规〔201793号),符合《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32030年)》(川府函〔2014123号)的相关规定,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也不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同时,安居区人民政府对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进行了说明(遂安府函〔201977号),项目建设具有合法性。

按照国家林业局35号令精神,本次申报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所有长期使用林地,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

二、项目申请用地情况

遂宁市安居区2019年第3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拟长期使用我市安居区林地 0.9766公顷 ,其中凤凰街道办事处龙眼井社区 0.0194公顷 ,柔刚街道办事处顺安社区 0.0243公顷 ,安居镇五垭子村 0.9329公顷 。拟使用林地情况如下。

(一)使用林地按使用性质分:长期 0.9766公顷

(二)使用林地按建设用途分:均为城市建设用地。

(三)使用林地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 0.9766公顷

(四)使用林地按地类分:乔木林林地 0.4520公顷 ,竹林地 0.5246公顷

(五)使用林地按权属分:均为集体林地。

(六)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一般商品林地 0.9766公顷

(七)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Ⅳ级林地 0.9766公顷

(八)城市规划区分:均为城市规划区内林地。

三、采伐林木情况

该建设项目需采伐活立木总蓄积 23立方米 ,全为商品林蓄积。主要采伐树种为柏木,起源均为人工。

四、项目有关各项补偿费用落实情况

项目拟使用林地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19.5320万元。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三项补偿费用已由业主与被征收林地所有权单位签署协议落实。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据调查,在使用林地范围内没有发现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也未发现名木古树。项目区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查验确认不存在未批先占林地等违法违规情形,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数据符合《遂宁市安居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和林地一张图(2017年),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经营权为个人,四至界限和权属清楚,无争议。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本工程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公示告知,未收到任何异议。

经审核,我局认为该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申报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各项补偿已落实,我局拟同意该项目使用林地。现将相关申请材料上报,请予审核。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年9 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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