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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分配方案的函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917号),下达我市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35.3万元。在省林草局计财处下达的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安排建议表(附件12)中,省林草局已按任务将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5万元和森林公安补助26万元 资金进行了分配,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4.3万元分配到市本级。 经我局领导研究决定,现就全市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提出分配方案(见附件3)。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年3 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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