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四川生态旅游博览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市各县(区)参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尊重企业自愿,各县(区)林业局积极组织、帮助有关企业,按照省局通知要求,准时参加第三届生态旅游博览会,做好统筹协调和商品展示、展销、宣传工作。
二、各县(区)林业局可自行组织本地主管部门领导、从事生态旅游和花卉产业工作部门相关人员,以及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旅游景区代表,生态旅游和花卉苗木相关企业代表组成观摩团,于9月7-8日参观博览会,以开阔视野,借鉴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生态旅游发展。
三、各县(区)参会人员,所需费用自理。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安全工作,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纪律,不得组织开展任何违反组织纪律规定的活动。
附件: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召开第二届四川生态旅
游会的通知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