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财政局: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196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8年,我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造林营林管理科。直属行政单位1个:遂宁市森林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4个:遂宁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遂宁市林业科学技术工作站 遂宁市苗圃)、遂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遂宁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遂宁市野生动物疫源病监测站)、遂宁市木材检查站。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林业经济工作。  

12.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省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机关核定编制12人,工勤控制数1人;下属行政单位1个,核定编制1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事业人员15人。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3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7,763,1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7,5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10,435,600.00元。调整后预算收入合计27,280,36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8,676.82元、其他收入1,830,186.92元、上年结转结余11,351,499.22元。

局机关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14,794,3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7,6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10,216,700.00元。调整后预算收入合计22,915,238.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4,658.56元、其他收入1,353,778.58元、上年结转结余11,066,801.82元。

森林公安2018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2,968,8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9,9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218,900.00元。调整后预算收入合计4,365,12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4,018.26元、其他收入476,408.34元、上年结转结余284,697.4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7,763,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914,500.00元、项目支出11,848,600.00元。调整后预算支出合计27,280,362.96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6,677.60元、项目支出16,803,685.36元。

局机关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14,794,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31,600.00元、项目支出11,062,700.00元。调整后预算支出合计22,915,238.96元,其中:基本支出7,053,627.53元、项目支出15,861,611.43元。

森林公安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合计2,968,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2,900.00元、项目支出785,900.00元。调整后预算支出合计4,365,1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23,050.07元、项目支出942,073.93元。

账面实际支出合计13,975,417.8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1,644.32元,项目支出3,503,773.51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304,945.13元。  

局机关账面实际支出合计9,900,396.09元,其中:基本支出7,053,627.53元,项目支出2,846,768.5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014,842.87元。  

森林公安账面实际支出合计4,075,021.74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016.79元,项目支出657,004.9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0,102.26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口径,将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要求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预算草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执行管理情况  

1.中央、省委专款分配合规率。严格按照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下达的建设任务分配资金。  

2.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2018年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7,280,362.96元,年度实际支付财政预算资金13,975,417.83元。  

3.节能降耗情况。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宗旨,充分利用网络传媒,减少文件资料的印刷和发放。同时也分别对水、电、气使用进行了合理监管。  

4.“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306,000.00元,账列支出269,818.19元,较2017359,871.60元下降25.02%;(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76,000.00元,账列支出23,371.00元,较201742,779.50元下降45.37%;(3)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2018年预算95,090.00元,账列支出95,090.00元。  

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50,000.00元,账列支出150,000.00元,较2017年179,871.60元下降16.61%;(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50,000.00元,账列支出11,711.00元,较2017年24,262.00元下降51.73%;3)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018年预算95,090.00元,账列支出95,090.00元  

森林公安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56,000.00元,账列支出119,818.19元,较2017年180,000.00元下降33.43%;(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6,000.00元,账列支出11,660.00元,较2017年18,517.50元下降37.03%;3)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018年非税收入共计8,232,180.63元,其中:育林基金收入1,180.00元,森林植被恢复费8,227,720.00元,利息收入3,517.88元(局机关3,280.63元、森林公安237.25元)。所有非税收入均纳入预算管理并全部缴入本级国库。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05,800.00元(局机关295,800.00元、森林公安10,000.00元),其中:其他货物类205,800.00元(局机关195,800.00元、森林公安10,000.00元)、其他工程类100,000.00元。政府采购支出298,360.00元(局机关288,560.00元、森林公安9,800.00元),其中:其他货物类188,360.00元(局机关178,560.00元、森林公安9,800.00元)、其他工程类100,000.00元。

3.资产管理。2018年末,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财务会计账登记的固定资产总额均为6,744,533.07元(局机关4,115,002.07元、森林公安2,629,531.00元),固定资产财务账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符。

4.内控制度管理。根据省财政厅要求进行内控管理,进行2018年内控管理自评工作,形成了内控管理报告,对有所欠缺的方面及时进行了整改,推进全局内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5.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并安排做好了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的各项应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整体绩效

1.完成营造林面积17.94万亩,占任务的119.6%,其中人工造林6.6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9.17万亩(其中幼林抚育6.77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2.4万亩),未成林抚育2.17万亩。城镇绿化119.59万平方米,道路绿化464.8公里,水系绿化45.63公里;累计发动群众16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完成零星植树571万株。全市新建林业产业基地5.08万亩,占任务的102%,其中核桃0.52万亩、青花椒1.19万亩、香桂0.70万亩、杂交构树0.12万亩,其他2.55万亩。

2.全年新增森林面积3.45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4%,达到33.5%。全市共审核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59宗,使用林地面积140.0926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663.4050万元。其中审核长期使用林地38宗,涉及面积89.3069公顷,审批临时使用林地21宗,涉及面积50.7857公顷。全市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264份,蓄积22592.05立方米,其中占限额采伐3320份,蓄积11233.28立方米

3.完成0.3401万亩国有林及107.12万亩集体公益林的管护,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79.95万元。对前一轮27.4万亩退耕还林成果进行有效巩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兑付1592.61万元。

4.实现林业总产值93.12亿元,占目标任务的106%;争取中央、省委资金8340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04%。

5.建设示范基地面积4800余亩,其中,新建3300亩,推广辐射面积达22000亩。转化推广科技成果5项,采用新技术培育平灵1号核桃良种60多万株。培训林农5200余人次。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8%以上,种苗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6.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100%,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4.52%,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7.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24件、破22件,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22人,移送审查起诉20件20人;办结国家局挂牌督办案件1件,省局挂牌督办案件2件。立行政案件189件,办结189件,处罚246人(次),罚款155.51万元,收缴木材140.26立方米、野生动物15头(只)。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

(二)存在问题

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抓好部门预算和执行等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不断提高;

2.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会计控制体系,特别是在资金使用的规范方面,加强内控管理;

3.进一步加强项目成本和资金的分析和控制,强化资金和资产管理,加强对项目的管控能力,强化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工作。

  

  

遂宁市林业局

2019年  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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