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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2022年林业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6-14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林业局、市直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为统筹抓好2022年全市林业系统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按照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根据《遂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我局制定了《遂宁市2022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宁市林业局

2022614

 

 

 

 

 

 

 


遂宁市2022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遏制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林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会议已召开,请慎用喜迎、迎接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教活动指导各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和宣传贯彻《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推动各级林业干部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教活动,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局机关各科室)

(二)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完善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加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互联网+执法”软硬件配套,严格规范精准执法,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充分运用“两书一函”“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等措施,督促指导各级林业部门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风险防范,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森林防火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林业综合执法监督科等科室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一)推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以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推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应急部门,加强对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逐级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督导检查内容;推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森林防火科会同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二)推动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林业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动全市林业行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森林防火科会同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三)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格局。(森林防火科会同有关科室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析林业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需要建立健全或补充完善的制度措施,着力解决林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根源性问题,不断提升林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森林防火科、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二)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在党的二十大、省党代会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加强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及时查找监管漏洞,发现矛盾问题,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森林防火科、相关科室分工负责)

四、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一)森林防火方面。加强野外施工作业管理,特别是要针对野外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切割、电焊等生产生活用火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强半专业扑火队安全灭火及火场紧急避险等知识培训,配齐个人安全防护装备,指导做好林业行业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森林防火科负责)

(二)营林生产方面。按照森林抚育管理规定,指导各地围绕中幼龄林抚育、补植补造等生产工作,制定和完善营林安全生产等各项制度。加强营林安全生产的宣传与培训,大力提升生产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常态化开展营林生产安全专项检查,从责任签订、车辆使用、护品发放、人员培训、检查记录、跟班作业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各地营林生产过程安全。(生态保护修复科负责)

(三)林木采伐方面。指导各地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林木采伐,完善林木采伐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安全生产教育的宣传,提高采伐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采伐作业人员管理,强化采伐作业人员岗前采伐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齐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员、现场员现场指导,跟班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采伐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整个采伐过程安全。(森林资源科负责)

(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人工驯养场所规范和健全设施条件、技术能力、经费保障、规章制度等各环节管理,做好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不断强化人工繁育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引导养殖行业自觉遵守野生动物安全生产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统一规范安全养殖标准,推动相关技术标准出台,开展灵活有效的行业安全培训提高野生动物养殖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保护地与产业科负责)

(五)建筑施工方面。紧盯自然保护、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有关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和施工作业现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总包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总负责,严肃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有效整治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管理措施。(保护地与产业科负责)

(六)汛期安全方面。加强汛情监测,指导督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控,做好河道、水库、堤坝、桥梁、涵洞、边坡、临山临水房屋等除险加固。(保护地与产业科负责)

(七)生态旅游方面。指导各地严格落实林业生态旅游地的安全管理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其游乐设施、住宿餐饮、消防设施设备、游客聚集区域、重大节庆展会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整治,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加强与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形成生态旅游安全管理合力。督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区域加大巡护力度,防止因非法电鱼、投毒、捕鸟等行为导致的人身伤害。(保护地与产业科负责)

(八)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强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指导区县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危险源数据库,对重要风险点和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生态保护修复科负责)

(九)机关消防安全方面。紧盯机关办公场所、食堂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电器线路、燃气管道的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隐患治理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办公室负责

 五、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一)强化宣教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利用新闻媒体专栏、组织群众参与安全应急演练等形式深入推进安全应急普法,精心组织“五进”“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森林防火宣传月”“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等专题活动,强化安全应急知识社会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局森林防火科会同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强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铁塔、电力、网络等公共资源,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和火情火灾发生规律,科学设置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点,建立大数据平台实时监管系统,初步实现对重点林区、野生动物保护区全方位、立体式的远程监控、识别和预警,为林业安全管理提供实时、准确、连续的数据支撑,全面提升林业安全技防水平。(局森林防火科会同各科室分工负责)

(三)强化应急准备。结合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补充增购一批急需、实用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修订和完善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报送畅通及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局森林防火科会同各科室分工负责)

 

附件:1.遂宁市林业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  遂宁市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3-1.林业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3-2.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岗位责任清单

 

 

 

附件1

 

遂宁市林业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舒玉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员:      办公室主任

      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保护地与产业科负责人

庾文才    森林防火科科长

      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

      市森防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防火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庾文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遂宁市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一、局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省林草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分析研判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会、局务会重要议事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本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四)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清单。

(五)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机制,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与安全监管工作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八)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等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全市林业行业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相关处置工作。研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有关责任追究。

(九)完成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工作职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国家、省、市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

(二)负责监管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三)认真执行党组关于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四)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和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全年检查、调研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五)分管领域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协助做好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六)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三、局承担安全生产管理科室负责同志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党组、分管负责人有关安全工作部署

(二)牵头拟订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监督检查计划,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统筹做好综合信息和安全事故统计汇总、信息上报。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问题整改。

(四)依法履行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综合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五)牵头组织实施和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党政同责目标考核。

(六)综合协调林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跟踪督办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会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八)参加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完成分管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管事项

 


附件3-1                 林业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行业类别

责任清单

1-1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

1.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条规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2.  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各级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人员负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3.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岗位生产安全职责、标准和技术规范。

4.  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5.  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5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500人以上的,应当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4 %。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开展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培训。

7.  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保障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  依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9.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绩效量化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与职务任免、劳动报酬挂钩。

10.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11.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并建立台账,定期检查、检测、评估,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专项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

12.在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各场所、各岗位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

13.必须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4.承包、租赁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明确专人负责承包、租赁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15.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巡查和维护保养,并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每次检查的内容、 整改及验收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不得伪造、篡改,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16.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事故,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事故救援、善后处理、险情处置等必要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

17.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附件3-2                   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岗位责任清单

序号

行业类别

责任清单

2-1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1.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组织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并组织各部门落实。

3.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保障。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重大问题;每季、每年对本单位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表进行审核,并签字。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突发事件应急疏散预案,并权责明晰。

7.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8.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9.每年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 职责的情况。

10.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组织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三同时”)。

 

 

 

 

 

   

序号

行业类别

责任清单

2-2

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

1.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具体领导职责。

2.定期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上级领导的工作指示。

3.协助主要负责人推进企业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并组织实施考核。

4.定期督促各部门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负责牵头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6.在职权内落实隐患整改、职工培训、工作奖惩和保障工作经费,对超过职权的,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汇报并争取经费落实。

7.组织各部门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

8.定期向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整改情况。

9.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教育。

  

 

 

 

序号

行业类别

责任清单

2-2

安全管理 部门负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指示。

2.在主要负责人指导、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落实企业安全工作。

3.负责拟定或者修订本企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方针、目标、计划、考核,并进行分解和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完成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下达的要求与任务。

5.牵头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6.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危险病害因素的检测、监测监控,对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问题,责令相关部门或者人员及时处理、跟踪;情况紧急时,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

7.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开展演练工作,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8.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9.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

10.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并向单位决策层报告研判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11.组织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和举报投诉的内部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评估工作。

 

 

 

序号

行业类别

责任清单

2-4

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指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安全制度等文件。

2.服从管理,遵守制度和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具备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资格条件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3.参与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编写或修订和实施。

4.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和林草建设,参加应急演练。

5.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发现事故隐患等不安全因素,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并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6.组织并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对演练情况进行记录、总结,负责安全管理资料档案的建立、归档。

7.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置,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

9.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5

从业人员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指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安全制度等文件。

2.服从管理,遵守制度和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具备相应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资格条件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3.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5.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7.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8.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举报投诉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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