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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退耕还林摸底调查有关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林草局: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办公室关于开展退耕还林有关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川林办〔2020〕114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退耕还林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摸底调查内容

包括全市退耕还林林地面积及工程管理、退耕还林地与国土“三调”结果比对、退耕还林林地改造及报批、基本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及异地置换、集体坡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及整改等情况。

二、摸底调查结果(详见附表1-6)

(一)前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保存及工程管理有关情况

全市前一轮退耕还林计划面积274000亩,其中:

1.保存面积373315亩。(1)按照确权颁证统计,已全部确权颁证;(2)按是否纳入森林资源管理统计,已纳入面积248710.2亩,未纳入面积24604.4亩;(3)按照国土“三调”结果统计,认定为林地面积236024.79亩,认定为园地面积6181.5亩,认定为耕地面积28345.21亩;(4)按是否区划、纳入国家级或省级公益林统计,区划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1740亩(其中:已纳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1740亩),区划入省级公益林面积36515亩(其中:已纳入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6515亩)。

2.未保存面积及分类统计685.4亩。被基本建设等项目征占用但尚未置换面积685.4亩,管护主体是退耕农户;无复耕情况、被纳入国土土地整治损毁面积及其它原因造成未保存面积。

3.不存在移民搬迁影响退耕还林变化情况。

(二)退耕还林林地林种变化情况

1.国家阶段验收核定生态林转为经济林有关情况。未出现未按生态林补助标准及年限兑现的面积、未按生态林补助标准及年限兑现的直补资金、未兑现前一轮完善补助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面积、未兑现前一轮完善补助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情况。

2.退耕林地林种变化有关情况。(1)经批准改造面积761亩,其中,生态林变为经济林678.2亩;经济林变为生态林82.8亩。(2)未经批准改造面积830.4亩,其中生态林变为经济林761.4亩,经济林变为生态林69亩。

三、存在问题

根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尚未承包到户和休耕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一级纳入退耕还林规划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只享受种苗造林补助费”,历年来,我市部分县(区)未将集体坡耕地承包到户。对2018年以前县(区)拨付到乡镇的集体退耕地补助资金,已收回县(区)财政;2018年以后补助资金是通过一卡通支付,集体退耕地补助资金部分直接退回财政账户,作为存量资金。

遂宁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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