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入推进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9〕15号)要求。现将涉林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及时摸清重点区域森林资源分布及总量,组织有关人员开展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行为进行摸排清理。因全市进行机构改革,除大英县按时完成摸排清理工作外,其他各地都未按时完成。为此,我局于3月21 日以《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催收深入推进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的紧急通知》(遂林函〔2019〕16号)进行了催办。截至目前,除射洪县外收到了其他各地深入推进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二、清理结果
(一)
船山区(含经开区、河东新区)
船山区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国有林、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进行了摸排清理。通过排查清理,仅发现广德寺2017年扩建化僧窑未批先占国有林1.8亩。
(二)安居区
安居区无涉林自然保护地,国有林仅340亩。通过排查清理,无违法违规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经及擅自改变自然资源产权和用途的行为。
(三)大英县
大英县无涉林自然保护地,仅有国有林地141.9亩,其中,蓬莱镇40.8亩、象山镇50.25亩、河边镇50.85亩(国有苗圃地)。通过排查清理,蓬莱镇七桥村国有林地内,2016年修建蓄水池一个,涉嫌占用国有林地
(四)蓬溪县
蓬溪县自然保护地仅有高峰山省级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现有国有林地359.7亩,其中,常乐镇75.3亩、高坪镇98.1亩、金桥镇18.3亩、任隆镇10.95、文井镇157.05亩。通过排查清理,蓬溪县重点区域内无违法违规占用国家森林资源挤占生态空间行为。
三、问题整改情况及安排
(一)
船山区(含经开区、河东新区)
船山区森林公安分局已于
(二)
大英县
涉嫌占用国有林地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宣传引导。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湖南洞庭湖违建“私家湖泊”、陕西秦岭北麓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强化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保护管理工作有力有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绿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防止发生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全力确保自然保护地内生态安全。
(三)加快机构改革步伐。成立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体制机制,与相关乡镇及国有林管护人员签订管护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管护措施,强化管护效果,确保生态空间不被挤占。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