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林〔2022〕5号 签发人:黎 涛
遂宁市林业局关于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政府、省林草局:
根据《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2021〕35号),认真梳理并总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1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团结带领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定位,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取得突破”的历史使命,不断推进对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全面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了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等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协同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高质量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着力锻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林业队伍。
2.严格落实,做好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具体工作。我局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遂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工作组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全市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四川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十一条措施》要求,统筹协调全局人员力量,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蓬溪县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确保筑牢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防线。
3.注重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我局注重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市级林业公务员法治档案,开展述职述法工作,将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优及晋升条件,通过主动学习、短期培训、上党课、观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先后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能力,也推进了全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还编制了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利用林业科技队伍力量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法治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强化政府职能转变。2021年,我局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研究,对中、省、市重大涉林项目,按照“提前介入、高效服务、放管结合、依法加快”的要求,建立重大项目涉林秘书联络制度,安排专人对重大项目使用林地服务,依法做好了森林资源管理政策和林地林木要素保障。全年通过深入企业并结合“为民办实事”活动重点服务渠河取水口项目、蓬船灌区项目、成南达万高铁、成南高速(扩容)项目用地政策解答和优化林地审批流程,全年全市累计办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64件,批准使用林地229.4612公顷。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开展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槛清理排查,打破各类隐性门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林木采伐APP,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15立方米以下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取消伐前查验等工作,方便林农林木采伐申请,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联合惩处机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要求,深入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将涉及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系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在政府采购、招标等活动中,积极开展社会信用查询并运用结果3次。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对按要求应经局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了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召开局党组会13次,主要研究重大人事调整3次、资金使用6次等。
2.推进决策规范化建设。2021年,我局规范了局机关工作制度,同时研究并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
3.加强合同管理。全面落实《遂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政府合同清理与规范,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采购审核修改,并及时将合同送相关部门备案。
4.创新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贤博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职责,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林业建设中发挥实效。法律顾问为我市林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局相关科室审查、修改合同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开展法制讲座和培训及咨询服务,为我局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提供了专业法律保障。
(四)全面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全面落实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和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等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20年5月30日,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森林公安转隶地方公安后,我局积极谋划,多次研究转隶后的行政执法事宜,春节期间与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森林火案等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遂林函〔2021〕23号),依法明确职责,确保森林防火专项整治期间的资源安全。2021年3月3日,市委办 市府办印发了《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1〕3号),明确我局设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核定编制3人(新增编制2人),具体负责市级(含市直园区)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市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牵头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结合森林督查及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工作,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机关共立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40起(统计口径:2020年10月1日到2021年9月30日),共恢复林地1.1419公顷,责令补种树木4353株,没收野生动物122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对象1只),罚款272.9296万元。与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联合印发《遂宁市林业和公安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3.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1年,我局根据新修订的《处罚法》起草制定了《遂宁市林业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遂宁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试行)》,林业行政执法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协商市公安局,探索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做好重要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多种渠道和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局务会和全局干部职工会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森林法》等。
3.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积极推进了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我局无出庭应诉情况。
(七)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公开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办理2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13起,办结13件,12345来电10起,全部办结。
2.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把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转化为推进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主动创造条件推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赢得了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我局主办市政协提案1件,协办市政协提案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满意率达到100%。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以及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都能及时迅速处理。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一)群众的法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近几年森林督查情况来看,违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在我市仍有存在,主要原因还是法制宣传不够,群众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林业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森林资源管理难度大。我市林业部门长期将市、县两级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投入到森林公安队伍,内部没有建立起另外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2020森林公安转隶后,未及时建立执法机构与配备执法人员,导致依托行政执法为重要管理手段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举步维艰,同时林业行政案件基数大,技术性强,基层林业部门普遍反映办案人手不足,导致案件积累。
(三)我局作为业务部门,相关法治政府工作仍以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为主,日常工作以融合到业务工作形式开展,活动方式较传统单一,同时虽然相关制度正日益完善,但离市委市政府要求相差仍很远。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政策法制环境为指引,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动态调整并公开权责清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批“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进一步配合做好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加强法律“七进”宣传,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宣传教育,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涉林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会前学法,不断提升广大职工涉林法治意识,加强社会宣传,谋划和建设林业法治文化公园,提高广大群众和领导干部涉林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遂宁市林业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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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