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决遏制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安排部署,自2019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加强林业草原建设工作和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草原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以建设法治林业为目标,坚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前提,以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为保障,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集中力量对森林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树立依法治林理念,巩固生态文明成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二、
行动目的
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全市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核心任务,综合运用打击、防范、治理、整顿等手段,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推进依法治林,切实保护森林生态安全,推动林业执法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完善森林保护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现森林资源持续、稳定增长。
三、
执法重点
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占用使用林地、非法采集野生植物和滥砍滥伐林木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曾经批示的别墅、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违规占用林地,以及产业发展等造成的森林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各种违法行为。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的违法行为,各县(区)要进行挂牌督办,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要报请市林业局进行重点挂牌督办,市局将视情况报请省局重点督办。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省局要求成立遂宁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勇 党组书记、局长 全面负责
副组长:余进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射洪县
韩 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蓬溪县
易鹏飞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联系大英县
补志强 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联系安居区
文 华 副调研员 联系船山区
成 员:杨 戈 局办公室负责人
杜 凡 保护地与产业科负责人
李 海 生态保护修复科负责人
李长刚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郑 军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全市“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重大事项。组长负责专项行动全面工作,副组长及其分管科室负责本科室职能范围内和一个县(区)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具体负责协调解决专项行动出现的问题,全面收集情况,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信息并按时反馈并总结上报行动成果。
五、行动步骤及阶段任务
(一)准备和部署阶段(3月-5月)。各县(区)启动部署“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
(二)案件查处阶段(5月-8月)。根据摸排情况,组织精干力量,主动出击,坚决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种森林违法行为,建立案件台账,实行案件查办销案制度。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局领导汇报,由省、市出面进行重点督办。
(三)督导督办阶段(6月-9月)。市局将配合省局派出的工作组对各县(区)进行现场督办,挂牌督办和限期督办。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的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相关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宣传报道阶段(6月-10月)。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微信、新闻报刊、短信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总结收尾阶段(9月-10月)。各县(区)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于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的重要论述,结合《遂宁市林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遂林发〔2019〕17号)要求,深刻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部署,迅速行动起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切实将专项行动部署好、动员好、组织好,确保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全面清查,依法打击。各县(区)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梳理,逐一记录,并建立专项行动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没有死角和疏漏之处。森林公安要对移送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对办案阻力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争取公、检、法等机关的支持,通过挂牌督办等方式,坚决依法查处。
(三)营造声势,宣传到位。各县(区)要坚持专项行动与舆论宣传同步,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部署,动员群众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懂法意识,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加强“以案释法”,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在行动中要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向社会反馈。
(四)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各县(区)要以月为节点,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重点案件督办情况及时总结,每月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行动期间,市专项行动各小组将适时深入县(区)进行督促指导,帮助查找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局将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工作被动、成效不大的单位作出批评;对有案不办、办案不力、推诿扯皮的地方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