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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学习贯彻《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安办:

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安办〔201875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落实学习贯彻《遂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实施办法》是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是贯彻中央、省相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全市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操作规范,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保证,对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重大意义。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学习,提出要求。

二、多形式开展学习宣传

一是党组会前专题学。 1221,市林业局召开党组会议,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李勇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实施办法》。李勇要求各班子成员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实施办法》,并结合林业行业工作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落实。会议还听取了局办公室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情况汇报。二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对《实施办法》进行宣传,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在全局职工会上组织学习近期安全生产各类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

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维稳及应急值班工作。加强研判分析,做好敏感时期特殊人群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落实好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值班值守制度,保证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年1 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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