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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成立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8-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206月和9月,我市将先后迎来第二轮省级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遂宁市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安排,结合 512全市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暨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迎接督察工作,决定成立我局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迎接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余进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舒玉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鹏飞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四级调研员

  员:杨    办公室主任

            庾文才  森林防火科科长

    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保护地与产业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迎接督察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市直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全力配合督察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事务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和保障、资料和宣传、现场和处置3个组。

(一)综合和保障组

指导领导:文    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四级调研员

  长:杨    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陈小辉  财务室负责人

  员:彭    办公室工作人员

            办公室工作人员

马建琴  办公室工作人员

    办公室工作人员

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上对下联系协调,统筹协调各组工作,掌握工作动态;负责督察督办,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具体问题;负责督察期间,需要追责问责的涉林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组织安排布置有关会议活动,安排督察期间的值班、接待工作;负责后勤保障、车辆调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资料和宣传组

指导领导:文    党组成员、总支书记、四级调研员

  长:杨    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林佳军  党办主任

  员:刘安珍  森林资源管理科高工

补春燕  森林防火科科员

        杨文兵  办公室工作人员

马建琴  办公室工作人员

    办公室工作人员

    生态保护修复科工作人员

    保护地与产业科工作人员

组织起草综合和专项汇报材料,审核相关文稿;按照上级要求,提供督察组要求的各项补充资料和档案资料;负责各种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负责迎接督察有关的宣传、信息工作,邀请、对接新闻媒体记者;负责督察期间涉林信访投诉办理信息公开工作;收集整理影像图片资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现场和处置组

指导领导:余进海  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鹏飞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长:吴启强  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负责人

副组长:郑    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员:庾文才  森林防火科科长

周其林  生态保护修复科教授级高工

蒲立新  森林资源管理科高工

    保护地与产业科高工

负责相关涉林现场的踏查、准备、介绍、路线规划等工作;按照有关要求,配合督察组下访问询、下沉督察、专项督察等;负责督察组交办的涉林来信来电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置等办理工作,起草办理报告;指导涉林行政案件查办;统计、上报信访投诉和移交案件办理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组在指导领导的指挥下,实行组长负责制度,所有成员坚决服从工作安排,接受工作调配,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督察期间,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各组成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需要离开市城区的要报请各组长同意。

(三)各组要根据职责周密安排工作任务,工作情况要及时向有关指导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配合督察组下访问询、下沉督察、专项督察和办理涉林来信来电投诉举报案件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遂宁市林业局

                             2020 年5 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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