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林业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4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 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四部分 附件 16
第五部分 附表 1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61
二、收入决算表 163
三、支出决算表 1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6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6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19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9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9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9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98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99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19〕52号),市政府设立工作部门—遂宁市林业局,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8.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遂宁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遂宁市林业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58.2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91.69万元,增长112.9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较2022年大幅增长;二是2022年中省项目资金结转到2023年使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58.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8.2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58.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14万元,占43.05%;项目支出1172.12万元,占56.9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58.2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8.58万元,增长114.4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较2022年大幅增长;二是2022年中省项目资金结转到2023年使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98.58万元,增长114.47%。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较2022年大幅增长;二是2022年中省项目资金结转到2023年使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26万元,占4.38%;卫生健康支出28.18万元,占1.37%;农林水支出1884.72万元,占91.57%;住房保障支出55.10万元,占2.6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58.2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2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8.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9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327.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7.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4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299.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5.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3.43万元,增长25.6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55万元,占8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4万元,占13.3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2.06万元,增长16.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发生的部分费用在2023年支付。
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5万元。主要用于营造林、森林防火、林业行政执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案件查处、川林森工维稳、农村疫情防控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1.37万元,增长159.04%。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增加了接待事项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监督检查和商计院局合作事宜1345.00元,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教官团”莅遂开展遂教培训1130.00元,考察投资香桂产业2250.00元,对接2024年院局合作事宜727.00元,调研“包山头”植树履责活动开展情况880.00元,指导森林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编制860.00元,调研香桂产业发展及精深加工1200.00元,指导我市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建设1446.00元,成都大运会期间省级保安全防灾害综合督导3294.00元,荷花节开幕式1352.00元,调研公墓使用林地587.00元,调研文旅整合发展、花卉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1200.00元,调研行政执法650.00元,调研行政许可“放管服”改革情况960.00元,对接储备林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事宜790.00元,对接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625.00元,对接国家森林城市规划编制848.00元,汇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宜800.00元,二十大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督导工作、调研地方半专业队伍建设1481.00元。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72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9.34万元,增长21.05%。主要原因是疫情放开,接待、会议、培训等事宜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遂宁市林业局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遂宁市林业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无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对5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遂宁市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3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遂宁市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51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总体情况较2022年有很大提升,特别是预算执行率明显上升;2023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4分,绩效自评综述: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为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保护地与产业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防火科、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下属事业单位4个(均未独立核算):遂宁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遂宁市林业科学技术工作站、遂宁市苗圃)、遂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遂宁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遂宁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遂宁市木材检查站。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8.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局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5人;截止2023年末在职3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我局年初预算787.49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787.49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中期调整132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22.29万元、无其他收入;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210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09.78万元、无其他收入。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787.49 | 1322.29 | 2109.78 |
二、其他收入 | - | - | - |
年初结转结余 | - | - | - |
总计 | 787.49 | 1322.29 | 2109.78 |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度,我局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787.49万元,中期调整为1322.29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2109.78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2058.26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7.5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889.61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886.14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9.61%;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220.17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1172.12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7.56%。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度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初总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751.12 | 138.49 | 889.61 | 886.14 | 99.61% |
人员经费 | 580.89 | 137.34 | 718.23 | 717.42 | 99.89% |
公用经费 | 170.23 | 1.15 | 171.38 | 168.72 | 98.45% |
二、项目支出 | 36.37 | 1183.80 | 1220.17 | 1172.12 | 96.06% |
总计 | 787.49 | 1322.29 | 2109.78 | 2058.26 | 97.56% |
年末结转结余 |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我局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口径,根据我局2023年度工作任务测算,提前细化各项预算,按时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预算草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同时,2023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时,目标的完成指标及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填写完整,定量、定性细化量化到各项指标,审核通过情况良好,绩效目标随预算予以公开。此项自评得分10分。
2.目标实现。
我局2023年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申报部门预算项目2个,财政批复部门预算项目2个,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中涉及数量指标共计6个,已完成数量为6个。具体情况详见表3-1。此项自评得分15分。
表3-1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表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数量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完成率 |
市林业局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派遣服务人员数 | =7人 | 7人 | 100% |
被服务科室 | ≥4个 | 5个 | 100% | ||
市林业局 | 野生动物救护收容 | 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设备物资 | =1批 | 1批 | 100% |
野生动物救护覆盖面积 | =210万亩 | 210万亩 | 100% | ||
市林业局 | 2022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资金 | 森林防火期宣传 | ≥3批次 | 5批次 | 100% |
林业法治文化公园 | =1个 | 1个 | 100% | ||
执法专业装备 | =1批 | 1批 | 100% |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 | =1个(套) | 1个(套) | 100% | ||
市林业局 | 2023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购买涉密扫描仪 | =1台 | 1台 | 100% |
购买碎纸机 | =1台 | 1台 | 100% | ||
购买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 =1台 | 1台 | 100% | ||
购买信创笔记本电脑及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 | =3台套 | 3台套 | 100% | ||
购买保密柜 | =1套 | 1套 | 100% | ||
市林业局 | 春节慰问经费 | 慰问人数 | =50人 | 50人 | 100% |
市林业局 | 2023年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遂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 =1个 | 1个 | 100% |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 | =1个 | 1个 | 100% |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1个 | 1个 | 100% | ||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报告 | =1个 | 1个 | 100% |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 | =1个 | 1个 | 100% | ||
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 | =1套 | 1套 | 100% |
3.支出控制。
2023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52.08万元,决算数53.08万元,预决算偏差度1.88%,偏差度控制在10%以内,此项自评得10分。
4.及时处置。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我局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与结余注销额均为零,此项自评得分5分。
5.执行进度。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查询我局2023年截止6月、9月、11月实际支出进度分别为25.92%、53.8%、84.96%,其中11月超过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要求的82.5%,6月、9月未超过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要求的40%、67.5%。此项自评得分5.93分(6月=25.92%/40%*3=1.94分、9月=53.8%/67.5%*4=3.19分、11月=3分)。
6.预算完成。2023年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109.78万元,年度实际支付财政预算资金2058.26万元,预算执行进度97.56%。此项自评得分4.88分(97.56%*5=4.88分)。
7.资金结余率。
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2个、专项项目10个,共12个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10%的项目9个,大于10%的项目3个。此项自评得分7.5分(9/12*10=7.5分)。
部门项目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算执行(万元) | 预算完成率 | 资金结余率 | 是否小于0.1(10%)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31.5 | 31.5 | 100% | 0% | 是 |
野生动物救护收容 | 14 | 14 | 100% | 0% | 是 |
2021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资金 | 204.1 | 184.23 | 90.26% | 9.74% | 是 |
2022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资金 | 143.19 | 143.13 | 99.96% | 0.04% | 是 |
2023年办公设置购置经费 | 4.06 | 4.06 | 100% | 0% | 是 |
春节慰问资金 | 2.5 | 2.5 | 100% | 0% | 是 |
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 0.27 | 0.27 | 100% | 0% | 是 |
2023年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780 | 767.81 | 98.44% | 1.56% | 是 |
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 22 | 21.48 | 97.64% | 2.36% | 是 |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 | 7.2 | 3.14 | 43.61% | 56.39% | 否 |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 | 8.35 | 0 | 0% | 100% | 否 |
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风险普查) | 3 | 0 | 0% | 100% | 否 |
8.违规记录。
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未发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存在违纪违规问题。此项自评得分5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我局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加强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与绩效管理工作的联系,明确考核及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举措,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更好的实施。此项自评得分6分。
2.自评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在市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后,根据市财政要求按时在市政府和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上公示本绩效目标情况。同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已信息公开,并安排做好了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的各项应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项自评得分4分。
3.结果整改。
我局根据《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通知》(遂财绩〔2023〕9号)提出的“支出控制偏差度超过20%”、“6月、9月、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40.00%、67.50%、82.50%”、“全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100%”和“项目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达10个”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此项自评得分6分。
4.应用反馈。
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结果向财政反馈。此项自评得分4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总分90分,我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5.51分(详见附件1),自评等级为“优”。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6月、9月执行进度未达到40%、67.5%和全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100%。
(三)改进建议
积极对接财政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尽早下达,做到项目早研究、早安排,及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对已经完成的项目结余资金提出追减指标,有效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表:1.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表1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依据资料 | 评价过程(只写扣分项的原因) | 自评 |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 | ||||||
部门预算管理(70分) | 预算编制(25分) | 目标制定 | 10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 要素完整指目标的完成指标及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是否填写完整,根据编制绩效目标时市财政局的要求。指标细化量化指该定量表达的是否定量表达,定性表达是否明确具体。党组(委)会(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
| 10 |
目标完成 | 15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15。 |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数量指标)。 |
| 15 | ||
预算执行(25分) | 支出控制 | 10 | 部门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相关科目控制情况。 |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会议费”8个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10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5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 决算数:决算报表Z08_1、Z08_2、Z10_1、Z10_2、Z12相关科目合计数 |
| 10 | |
及时处置 | 5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1.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和结余注销额均不为零时,指标得分=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额)*5 2.当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零,结余注销额不为零时,指标得分=(1-5*结余注销额/年度预算总额)*5,结余注销额超过部门年度预算总额10%的,指标不得分。 | 决算报表(Z01全年预算数、CS01_1) |
| 5 | ||
执行进度 | 10 |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3、4、3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2023年—预算执行报表—预算执行(单位)—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支付日期”填需查询的时间段,“预算单位”勾选本部门机关及所有下属单位—查询 | 6月=25.92%/40%*3=1.94分、9月=53.8%/67.5%*4=3.19分 | 8.13 | ||
完成结果(20分) | 预算完成 | 5 | 评价部门预算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5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同上 | 97.56%*5=4.88分 | 4.88 | |
资金结余率 | 10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资金结余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个数/部门预算项目总数*10。 | 项目资金结余率=1-“完成数”“占预算%” | 9/12*10=7.5分 | 7.5 | ||
违规记录 | 5 | 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上一年度的审计监督、财政检查报告。 |
| 5 | ||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 内部应用 | 预算挂钩 | 6 | 评价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6分,否则酌情扣分。 | 相关制度文件。 |
| 6 |
信息公开 | 自评公开 | 4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 |
| 4 | |
整改反馈 | 结果整改 | 6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2分,直至扣完。 | 结果整改说明、整改报告,现场检查。 |
| 6 | |
应用反馈 | 4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反馈的时间限制。 |
| 4 |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质量(10分) | 自评准确 | 10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部门在自评时,此项指标无需打分,部门自评满分为90分) |
|
|
|
自评总分 | 90 |
|
|
|
| 85.51 | ||
附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0427826-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31.5万元,按4.5万元/人预算,派遣不少于7名服务人员,辅助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等4个科室工作,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被服务科室满意度达90%以上。 | 2023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31.5万元,按4.5万元/人预算,派遣不少于7名服务人员,辅助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执法科等5个科室工作,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被服务科室满意度达100%以上。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联邦人和劳务公司提供辅助性岗位人力资源,签订了三年劳务合同,每年向市林业局提供7名服务人员。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1.50 | 31.50 | 31.5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1.50 | 31.50 | 31.5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被服务科室 | ≥ | 4 | 个 | 5 | 10 | 10 |
| |
派遣服务人员数 | = | 7 | 人 | 7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人员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人员服务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供就业岗位 | = | 7 | 个 | 7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服务科室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服务人员成本 | ≤ | 45000 | 元/人年 | 450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严格按照《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派遣的7名服务人员较好的完成领导和科室交办的工作任务,被服务科室满意度达100%。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林佳军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3T000007566119-野生动物救护收容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4万元。购买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设备物资1批,合格率100%,使用人满意度达90%以上;对全市210万亩林地内的野生动物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护,保障野生动物救护处置率到100%,明显改善全市生态环境。 | 2023年,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4万元。购买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设备物资1批,合格率100%,使用人满意度达90%以上;对全市210万亩林地内的野生动物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护,保障野生动物救护处置率到100%,明显改善全市生态环境。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公开必选确定了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设备物资供应商,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物资进行了验收,进一步提升了我局陆生野生动物开展收容救护能力;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进行日常收容救护,将受伤野生动物送至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23年全市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126只(头)。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4.00 | 14.00 | 14.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00 | 14.00 | 14.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设备物资 | = | 1 | 批 | 1 | 8 | 8 |
| |
野生动物救护覆盖面积 | = | 210 | 万亩 | 210 | 8 | 8 |
| |||
质量指标 | 设备物资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8 | 8 |
| ||
野生动物救护处置率 | = | 100 | % | 100 | 8 | 8 |
| |||
时效指标 | 野生动物救护时段 | = | 1 | 年 | 1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全市生态环境 | 定性 | 明显改善 |
| 明显改善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设备物资使用人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设备物资 | ≤ | 13.21 | 万元 | 13.21 | 10 | 10 |
| |
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费 | ≤ | 0.79 | 万元 | 0.79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通过购买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设备物资,进一步提升了我局陆生野生动物开展收容救护能力;对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进行日常收容救护,及时将受伤野生动物送至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进行救护处置,2023年全市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126只(头),我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周哲乐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3T000007795461-2022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资金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完成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1个、森林防火期宣传3批次,采购执法专业装备1批,林业法治文化公园建设1个,成本控制在143.19万元以内。视频监控系统12月底之前完成,使用年限5年以上。视频监控系统和执法专业装备合格率达100%,使用人满意度达90%以上。 | 2023年,完成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1个、森林防火期宣传5批次,采购执法专业装备1批,林业法治文化公园建设1个,资金使用143.13万元。视频监控系统11月完成,使用年限5年以上。视频监控系统和执法专业装备合格率达100%,使用人满意度达95%。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国铁塔公司作为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单位,委托市河东新区自规局建设林业法治文化公园,按规定开展森林防火期宣传,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采购执法专业装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43.19 | 143.19 | 143.13 | 99.96%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43.19 | 143.19 | 143.13 | 99.96%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期宣传 | ≥ | 3 | 批次 | 5 | 5 | 5 |
| |
林业法治文化公园 | = | 1 | 个 | 1 | 5 | 5 |
| |||
执法专业装备 | = | 1 | 批 | 1 | 6 | 6 |
|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 | = | 1 | 个(套) | 1 | 6 | 6 |
| |||
质量指标 | 视频监控系统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6 | 6 |
| ||
执法装备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6 | 6 |
| |||
时效指标 | 视频监控系统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1 | 6 | 6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年限 | ≥ | 5 | 年 | 5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森林防火期宣传成本 | ≤ | 20 | 万元 | 20 | 5 | 5 |
| |
执法专业装备成本 | ≤ | 20 | 万元 | 19.94 | 5 | 5 |
| |||
林业法治文化公园成本 | ≤ | 3.19 | 万元 | 3.19 | 5 | 5 |
|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成本 | = | 100 | 万元 | 100 | 5 | 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顺利建设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全市森林防火技防水平;森林防灭火宣传有效开展,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有效提高;进一提升了执法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人民群众对遂宁林业法治、林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杨戈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3T000008200119-2023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48724元,通过政府采购空调1台、针式打印机1台,购买安可笔记本电脑及配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3台套,涉密扫描仪1台,碎纸机1台,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1台,保密柜1套,产品合格率达100%,确保空调使用年限达5年以上,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碎纸机使用年限达6年以上,使用人满意度达90%以上,以保障局机关正常办公。 | 2023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40585元,购买安可笔记本电脑及配套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3台套,涉密扫描仪1台,碎纸机1台,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1台,保密柜1套,产品合格率达100%,打印机、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碎纸机使用年限达6年以上,使用人满意度达100%,保障了局机关正常办公。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政府政府统一采购,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的采购内容进行采购。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87 | 4.06 | 4.06 | 100.00% | 10 | 10 | 2023年9月通过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发现因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已调配使用空调不需要再购买以及因2023年取消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及使用电子票据,不需再使用针式打印机。向市财政局提出追减指标8139元,市财政局于11月追减。 | |||
其中:财政资金 | 4.87 | 4.06 | 4.0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涉密扫描仪 | = | 1 | 台 | 1 | 5 | 5 |
| |
购买碎纸机 | = | 1 | 台 | 1 | 4 | 4 |
| |||
购买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 = | 1 | 台 | 1 | 5 | 5 |
| |||
购买信创笔记本电脑及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 | = | 3 | 台套 | 3 | 5 | 5 |
| |||
采购空调 | = | 1 | 台 | 0 | 5 | 0 | 因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已调配使用空调,不需要再购买 | |||
购买保密柜 | = | 1 | 套 | 1 | 4 | 4 |
| |||
采购针式打印机 | = | 1 | 台 | 0 | 4 | 0 | 因2023年取消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及使用电子票据,不需再使用针式打印机 | |||
质量指标 | 产品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4 | 4 |
| ||
时效指标 | 购买时间 | ≤ | 10 | 月 | 9 | 4 | 4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空调使用年限 | ≥ | 5 | 年 | 0 | 15 | 0 | 因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已调配使用空调,不需要再购买 | |
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使用年限 | ≥ | 6 | 年 | 6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针式打印机成本 | ≤ | 1300 | 元/台 | 0 | 1 | 0 | 因2023年取消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工作及使用电子票据,不需再使用针式打印机 | |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成本 | ≤ | 3500 | 元/台 | 3480 | 1 | 1 |
| |||
信创笔记本电脑及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成本 | ≤ | 9808 | 元/套 | 9620 | 2 | 2 |
| |||
保密柜成本 | ≤ | 2500 | 元/套 | 2300 | 1 | 1 |
| |||
涉密扫描仪成本 | ≤ | 5000 | 元/台 | 4985 | 2 | 2 |
| |||
碎纸机成本 | ≤ | 1000 | 元/台 | 960 | 1 | 1 |
| |||
空调成本 | ≤ | 6000 | 元/台 | 0 | 2 | 0 | 因防火监控系统建设,已调配使用空调,不需要再购买 | |||
合计 | 100 | 73 |
| |||||||
评价结论 | 通过办公设备采购,进一步对机关办公设备进行更新,提升了机关办公能力。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彭靖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3T000008739663-春节慰问经费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投入财政资金2.5万元,走访慰问森林防火值班值守人员和重点林区巡护人员50人,慰问资金使用合规率达100%,在规定时限内将慰问资金发放到位的比率达100%,慰问对象感受党和政府关怀明显增强,满意度达95%以上。 | 2023年投入财政资金2.5万元,走访慰问森林防火值班值守人员和重点林区巡护人员50人,慰问资金使用合规率达100%,在规定时限内将慰问资金发放到位的比率达100%,慰问对象感受党和政府关怀明显增强,满意度达100%。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向问森林防火值班值守人员和重点林区巡护人员发放每人500元的慰问金。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50 | 2.5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50 | 2.5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慰问人数 | = | 50 | 人 | 50 | 14 | 14 |
| |
质量指标 | 慰问资金使用合规率 | = | 100 | % | 100 | 13 | 13 |
| ||
时效指标 | 在规定时限内将慰问资金发放到位的比率 | = | 100 | % | 100 | 13 | 13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慰问对象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程度 | 定性 | 明显增强 |
| 明显增强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慰问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10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慰问成本 | = | 500 | 元/人 | 5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发放到位的比率达100%,慰问对象感受党和政府关怀明显增强。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彭靖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3T000009678717-2023年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相关宣传,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级成果项目,提升现代林业事业发展及能力,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林长制办公室有效运行,开展林长制创新试点,保障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完成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开展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开展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个,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1个,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报告1个,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1个,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1个,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1套。确保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鉴定正确率、调查因子正确率达90%以上,种质信息漏登率低于5%。所有项目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项目成本控制在780万元以内。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成果图使用年限5年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社会公众、成果使用人满意度达90%以上。 |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相关宣传,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级成果项目,提升现代林业事业发展及能力,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林长制办公室有效运行,开展林长制创新试点,保障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完成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开展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开展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个,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1个,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报告1个,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1个,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1个,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1套。确保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鉴定正确率、调查因子正确率达90%以上,种质信息漏登率低于5%。所有项目于11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项目成本控制在780万元以内。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成果图使用年限5年以上,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社会公众、成果使用人满意度达90%以上。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级成果编制、、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野生动物普查、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开展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开展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等工作;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开展创森宣传、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有效运行林长制办公室,开展林长制创新试点,保障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780.00 | 767.81 | 98.44% | 10 | 9.84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80.00 | 767.81 | 98.4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遂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 = | 1 | 个 | 1 | 4 | 4 |
| |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 | = | 1 | 个 | 1 | 4 | 4 |
|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 | 1 | 个 | 1 | 4 | 4 |
| |||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报告 | = | 1 | 个 | 1 | 4 | 4 |
|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 | = | 1 | 个 | 1 | 4 | 4 |
| |||
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 | = | 1 | 套 | 1 | 4 | 4 |
| |||
质量指标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信息漏登率 | < | 5 | % | 0 | 4 | 4 |
|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调查因子正确率 | ≥ | 90 | % | 100 | 4 | 4 |
|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鉴定正确率 | ≥ | 90 | % | 100 | 4 | 4 |
|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支出时间 | ≤ | 12 | 月 | 12 | 2 | 2 |
|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 | 11 | 月 | 11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 | 0.1 | ‰ | 0 | 6 | 6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使用年限 | ≥ | 20 | 年 | 20 | 7 | 7 |
| ||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成果图使用年限 | ≥ | 6 | 年 | 6 | 7 | 7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5 | 5 |
| |
成果使用人满意度 | ≥ | 90 | %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成本 | = | 11.56 | 万元 | 11.56 | 2 | 2 |
| |
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成本 | ≤ | 60 | 万元 | 60 | 2 | 2 |
| |||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成本 | ≤ | 30 | 万元 | 29.85 | 1 | 1 |
| |||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经费成本 | ≤ | 5 | 万元 | 0 | 1 | 0 |
| |||
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成本 | ≤ | 29 | 万元 | 29 | 1 | 1 |
| |||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成本 | ≤ | 40 | 万元 | 40 | 2 | 2 |
| |||
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成本 | ≤ | 35 | 万元 | 35 | 1 | 1 |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成本 | ≤ | 24 | 万元 | 23 | 1 | 1 |
| |||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成本 | ≤ | 10 | 万元 | 10 | 1 | 1 |
| |||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成本 | ≤ | 45.03 | 万元 | 44.75 | 2 | 2 |
| |||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成本 | ≤ | 283.66 | 万元 | 277.9 | 2 | 2 |
|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成本 | ≤ | 166.75 | 万元 | 166.75 | 2 | 2 |
| |||
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成本 | ≤ | 40 | 万元 | 40 | 2 | 2 |
| |||
合计 | 100 | 98.84 |
| |||||||
评价结论 | 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海、杨戈、周哲乐、何浩、郑军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1、报表说明:该报表查询项目信息、绩效目标信息、预算及执行情况,用于预算单位查询导出开展项目自评。 | ||||||||||
2、取数口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信息,包括年初预算、追加预算、结转预算和调整预算的绩效目标(以项目的最终绩效目标为准)。 | ||||||||||
适用地区:全省范围 |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6)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7)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8)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我市已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和《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需要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合同价格333.5万元。按合同约定,今年需支付50%,金额为166.75万元。
“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 根据《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要求,按照《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需开展系列活动,如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基地打造、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宣传活动等。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根据四川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安排,市林业局汇总各县(市、区)的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编制完成遂宁市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按照合同已支付17.34万元,尾款11.56万元应于省级验收合格后支付。
“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根据国家林草局部署,2023年森林督查将每季度下发疑似图斑,为提高森林督查质量,市级需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按比例抽查一定数量的图斑开展现地核查,需要委托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开展。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根据国家林草局部署,为动态监测辖区森林面积蓄积变化,为林长制考核提供依据,每年将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为提高监测质量,监督县(市、区)森林面积蓄积变化情况,确保森林面积不减少,需委托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市级核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根据“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需加强对已审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等许可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许可依法实施,减少违规使用林地等情况发生,需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经费” 根据省林草局部署,为提高林业科技推广水平,开展系列科技项目前期包装、论证、申报等相关工作。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 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提示函(川林长办函〔2022〕10号)要求切实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市林长批示同意由市林业局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普查。
“林业产业发展”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第一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23〕6号)中加快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结合《遂宁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规定,安居区现代竹产业基地被评定为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为支持安居区现代林业产业发展。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根据省林草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各市(州)需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根据市领导批示,市林业局需根据省林草局下发的预案成果数据委托技术单位编制《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方案》。
“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遂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14号)中关于“强化经费保障”“加大林长制办公室运行等经费投入”等要求,计划开展林长制专题培训、拍摄林长制工作片、林长制创新试点工作等。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为提高我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编制森林防火规划、采购森林防灭火物资、开展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编制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内业成果报告、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打造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示范点位等。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1〕3号)明确: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市级(含市直园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市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牵头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
“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按照市委“对标赶超、创新实干、奋勇争先”活动要求,开展遂潼林业一体化发展、生物多样性摄影大赛、森工维稳、科普宣传、制作宣传资料、中级职称评审、使用林地评审工作等,促进全市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主要用于支持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规范高效运行林长制、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支持林业科技发展、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到市林业局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使用。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林业工作,按照各个项目工程(作)量及实际需要分配安排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主要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经费、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林业产业发展、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
2. 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2023年项目主要用于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林业行政执法和林长制有效运行等方面。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遂宁市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遂宁市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
市主管部门 | 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林业局 | |||
年度金额(万元) | 8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相关宣传,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级成果项目,提升现代林业事业发展及能力,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林长制办公室有效运行,开展林长制创新试点,保障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完成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更新,开展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开展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 |||
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1个 | |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 | 1个 | |||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报告 | 1个 | |||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 1个 |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 | 1个 | |||
质量指标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鉴定正确率 | ≥90% |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调查因子正确率 | ≥90% |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信息漏登率 | <5%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2022年11月 | ||
项目资金支出时间 | 2022年12月 | |||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 | 166.75万元 | ||
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 | ≤40万元 | |||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 | 11.56万元 | |||
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 | ≤29万元 | |||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 | ≤10万元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 | ≤24万元 | |||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经费 | ≤5万元 | |||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 | ≤40万元 | |||
林业产业发展 | ≤20万元 | |||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 ≤30万元 | |||
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 | ≤60万元 | |||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 | ≤283.66万元 | |||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 ≤45.03万元 | |||
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 | ≤35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助农增收 | 增加园区(基地)林农收入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 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 ||
增强森林防灭火意识 | 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 |||
生态效益指标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 | 摸清了全市林木种质资源家底 |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0.1‰ | |||
野生动物资源普查 | 摸清了全市野生动物情况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长期 | ||
满意度 指标 | 社会公众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3.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市林业局、安居区实际实施内容与申报内容一致,除个别资金执行进度较低,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按照各项目的相关要求,由市林业局各科室及安居区分别对各自实施的项目进行自评,再由市林业局办公室汇总,形成主管部门自评报告报财政。自评使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是否评分法、满意度赋值法等方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本级财政2023年中期调整安排现代林业发展资金800万元。市林业局申请分配14个项目共计8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经费、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林业产业发展、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市财政局以遂财资环〔2023〕17、34号文件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800万元。
下达市林业局780万元,其中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166.75万元、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40万元、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11.56万元、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29万元、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10万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24万元、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经费5万元、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40万元、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30万元、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60万元、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283.66万元、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45.03万元、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35万元。
下达安居区2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3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计划800万元,到位800万元,使用767.81万元,其中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166.75万元、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40万元、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11.56万元、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29万元、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10万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23万元、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40万元、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29.85万元、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60万元、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277.9万元、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44.75万元、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3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市林业局及安居区区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设置了会计和出纳人员,严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挤占、冒领现象,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安全。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由市财政局和市林业局共同管理,严格按照《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要求,由市林业局编制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文件到各单位、县(市、区)、市直园区,各单位、县(市、区)、市直园区根据资金下达文件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市林业局各科室及安居区根据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林业工作,按照各个项目工程(作)量及实际需要分配安排资金。属于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按程序通过政府采购实施,采购限额以下、目录外项目由各地自行组织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科室负责项目验收、绩效自评、资料归档等工作,属于公开范围项目全面落实公示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市林业局各科室及安居区根据工作职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实施项目开展督促检查,有力推动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下达的任务数,项目完成具体情况见表4-1。
表4-1 2023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数量指标 | 遂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 1个 | 1个 |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 | 1个 | 1个 |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1个 | 1个 | |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报告 | 1个 | 1个 |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 | 1个 | 1个 | |
市本级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 | 1套 | 1套 | |
质量指标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信息漏登率 | <5% | 0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调查因子正确率 | ≥90% | 100% |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种质鉴定正确率 | ≥90% | 100% | |
成本指标 | 遂宁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市级成果 | 11.56万元 | 11.56万元 |
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成本 | ≤60万元 | 60万元 | |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成本 | ≤30万元 | 29.85万元 | |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经费成本 | ≤5万元 | 0万元 | |
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成本 | ≤29万元 | 29万元 | |
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成本 | ≤40万元 | 40万元 | |
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及能力提升成本 | ≤35万元 | 35万元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成本 | ≤24万元 | 23万元 | |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成本 | ≤10万元 | 10万元 | |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成本 | ≤45.03万元 | 44.75万元 | |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成本 | ≤283.66万元 | 277.9万元 |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成本 | ≤166.75万元 | 166.75万元 | |
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成本 | ≤40万元 | 40万元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11月 | 11月 |
项目资金支出时间 | 12月 | 12月 |
(二)项目效益情况。
对照下达的任务数,项目完成具体情况见表4-2。
表4-2 2023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完成值 |
生态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0.1‰ | 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使用年限 | ≥20年 | 20年 |
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成果图使用年限 | ≥6年 | 6年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0% | 95% |
成果使用人满意度 | ≥90% | 100% |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为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市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为98.84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主要存在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未开展。
(三)相关建议。
简化资金审批程序,对以后项目资金做到早研究、早安排,尽早实施项目、按时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附件:1.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5.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6.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7.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8.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9.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0.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1.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林业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遂宁市林业局作为遂宁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组织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现状数据摸底调查的通知》(川绿委办〔2020〕17号)
(2)《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函》(遂府文〔2021〕58号)
(3)《国家林草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关于重庆璧山等12市(区)、县(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的复函》(生森函〔2022〕38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落实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国家森林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和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资金。
(2)资金主要用于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编制实施方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负责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完成外业调查及内业资料整理,编制《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创建期(每年)指标达标评估报告以及《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验收资料汇编》,并协助遂宁市政府、遂宁市林业局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等工作。
2.2023年完成《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任务完成率10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牵头,具体业务科室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二是收集涉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三是收集整理汇总涉及项目业主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三是编制自评报告和完成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整改规划编制招标费用为333.5万元,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申请现代林业发展资金166.75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166.75万元。
2. 资金到位。资金到位166.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 资金使用。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完成野外实地调查,提交《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成果资料,并经国内专家评审通过,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166.7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程序执行,专款专用。已完成项目资料齐全,已支付资金合规,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发生。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遂宁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招标。通过招标,项目由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中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遂宁市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09012023000003)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服务事项并支付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编制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做到与遂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及交通运输、水利、旅游、林业等行业发展相关规划有机衔接,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遂宁市相关指标和地方政策法规要求进行编制,最终通过创森工作全面提升遂宁市的环境质量、生态效益及居民生活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节点,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有助于解决生态空间结构的破碎化问题,有助于解决生态空间配置的不均衡问题,有助于解决生态环境共同美好的盲区问题,有助于提高林业产业发展水平,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是通过推进以森林树木为主体的城市绿色生态空间建设,来保护恢复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多样性和持续性,满足居民生态、经济、景观、文化、健康等多种需求,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城市。
(二)存在的问题。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是一个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涉及部门多、范围广,尤其是在提质增绿方面,新老城区绿化覆盖率和品质不均衡,提升质量、提高品质还需持续用力,乡村绿化和森质量提升需求大。
(三)相关建议。
各级财政加大对城市绿化资金投入,解决新老成绿化不均衡问题,加大乡村绿化投入,解决城乡绿化矛盾。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3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3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编制文本 | 10 | 100% | 100% | 符合国家森林城市编制纲要相关规定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人员 | 10 | 合规 | 100% | 反映专家认可的数量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 | 10 | ≤166.75万元 | 166.75万元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 10 | ≤12月 | 12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缺(错)项扣分法 | 未按期完成提交报告及报账任何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30 | 明显 | 明显 | 通过预审和专家审查 |
|
|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采购人满意度 | 10 | ≥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
|
| √ |
|
|
|
|
|
| 10 | ||||
附件2
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遂宁市林业局作为遂宁市政府工作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相关要求以及开展市级领导年度义务植树系列活动。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严格按照局内控制度和局党组会会议要求等支付。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开展相关创建宣传等活动。开展市级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场地准备、种苗购置等费用。开展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实施相关项目,任务完成率10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牵头,具体业务科室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二是收集涉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三是收集整理汇总涉及项目业主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三是编制自评报告和完成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申请现代林业发展资金4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40万元。
2. 资金到位。资金到位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 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局财务要求,已经支付4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程序执行,专款专用。已完成项目资料齐全,已支付资金合规,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发生。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2)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遂宁市林业局组织实施,相关科室按规定进行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内控制度,严格落实相关财经纪律,规范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节点,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后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开展系列活动,符合预期。
(二)存在的问题。
义务植树履责的现场植树地点少,人民群众对实地植树需求大。
(三)相关建议。
将每年义务植树活动经费纳入专项预算。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 运行经费及宣传经费)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3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3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实施市级领导义务植树 | 10 | =1次 | 1次 | 组织活动实施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栽植成活 | 10 | 合规 | 合规 | 检查验收结果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 | 10 | ≤40万元 | 40万元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 10 | ≤12月 | 12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缺(错)项扣分法 | 未按期完成提交报告及报账任何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15 | 明显 | 明显 | 参加活动人员的意识 |
|
|
| √ |
|
|
|
|
|
| 15 | ||||
生态效益 | 增加了需要面积和绿化质量 | 15 | 优 | 优 |
|
|
|
|
|
|
|
|
|
|
| 15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活动参与群众 | 10 | ≥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
|
| √ |
|
|
|
|
|
| 10 | ||||
附件3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遂宁市林业局作为遂宁市政府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国、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相关要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落实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和资金管理,规范使用资金。
(2)资金主要用于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相关要求,开展实地普查和室内认定等工作。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完成四川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相关工作,相关资料上报省林草局相关处室,任务完成率10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牵头,具体业务科室生态保护修复科配合。一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二是收集涉及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三是收集整理汇总涉及项目业主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三是编制自评报告和完成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申请现代林业发展资金11.56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11.56万元。
2. 资金到位。资金到位11.5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 资金使用。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相关普查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11.5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程序执行,专款专用。已完成项目资料齐全,已支付资金合规,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发生。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1)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遂宁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按规定进行招标。通过招标,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中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服务事项并支付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
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括必要性及区域概况、需求分析、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资金筹措和实施计划等内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节点,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摸清了我市现有林木种质资源,为林业经济社会发展摸清了家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摸清了我市的林木种质资源家底,有助于指导我们林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林木种质资源数量和品种不多。
(三)相关建议。
加快对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的应用。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市级成果)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3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3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编制文本 | 10 | =1个 | 1个 | 符合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相关规定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验收通过率 | 10 | =100% | 100% | 反映省局接受普查成果资料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成本 | 10 | =11.56万元 | 11.56万元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通过相关专家评审时间 | 10 | ≤12月 | 12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缺(错)项扣分法 | 未按期完成提交报告及报账任何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30 | 明显 | 明显 | 通过预审和专家审查 |
|
|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采购人满意度 | 10 | ≥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
|
| √ |
|
|
|
|
|
| 10 | ||||
附件4
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该目管理中的职能。
遂宁市林业局作为遂宁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森林督查是构建“天上看、图上比、地上巡”的作为森林资源监管新模式,市林业局主要指导市内各县(市、区)限期完成国家森林督查自查工作,同时为确保工作质量,开展市级审核工作。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一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3〕11号);
二是《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函〔2023〕200号)。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 管理办法的制订情况。落实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森林督查
相关业务工作和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规范。
(2)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资金主要用于通过购买社会
服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按照技术标准对县级自查情况开展市级审核,确保自查质量,避免因技术标准等问题造成误判情况。
(3)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及支持方式:资金主要用于通
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按照技术标准对县级自查情况开展市级审核,确保自查质量,避免因技术标准等问题造成误判情况。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对2023年国家下发的4期3189个森林督查图斑(区划细斑8225个),总面积1449.2823公顷,在县级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级受委托单位组织技术骨干审核对每个图斑进行核查,完成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和成果编制等。
2.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完成4期3189个森林督查图斑(8225个细斑)市级审核,审核面积1449.2823公顷,任务完成率100%。
3.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遂宁市林业局高度重视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一是收集涉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兑付情况等;二是收集整理汇总涉及项目业主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三是编制自评报告和完成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向市林业局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29万元,经市财政审核同意批复资金2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29万元。
2. 资金到位。根据2023年遂宁市林业局第 次党组会,下达资金2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 资金使用。该部分项目资金主要使用方向为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技术服务费。截止评价时点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项目已经完成,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2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程序执行,专款专用。已完成项目资料齐全,已支付资金合规,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发生。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由遂宁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按规定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中标,并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各项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遂宁市林业局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市级核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CYFZTB[2023]06-19)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服务事项并支付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开展的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市级核查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与时限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最终通过省级审查验收入库后完成此项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节点,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的实施,对提高全市森林督查自查质量,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具有显著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森林督查自查质量,严厉打击并实时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路径。
(二)存在的问题。
林业项目存在技术水平要求过高,时间上具有突发性,及时性和紧迫性等特点,但是目前财政预算往往时间较为固定,林业上的项目资金往往只有通过中期调整才能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
(三)相关建议。
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和使用高效,建议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各项既定工作在年初按照计划开展,资金下达后按照前期招投标结果进行资金兑付。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3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3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图斑数 | 10 | 3189 | 3189 | 反映核查图斑数量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图斑核查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反映审查图斑质量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核查图斑质量是否通过省级检查入库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成本 | 10 | ≤29万元 | 29万元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 | 资金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报告提交时间 | 10 | ≤12月 | 11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缺(错)项扣分法 | 未按期完成提交报告及报账任何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 | 是否安全完成工作及资金使用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县级自查水平 | 20 | 明显 | 明显 | 通过市级核查,逐步提高县级自查水平 |
|
|
| √ |
|
|
|
|
|
| 20 | ||||
控制违法行为 | 10 | 优 | 优 | 通过市级核查,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
|
|
|
|
|
| 1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采购人满意度 | 10 | ≥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
|
| √ |
|
|
|
|
|
| 10 | ||||
附件5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遂宁市林业局作为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林地管理,天然林保护工作等。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四川省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4号)和《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遂自然资规发〔2023〕2号)明确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调查监测任务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落实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国家林草生态该综合监测相关业务工作和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规范。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四川省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34号)。
(3)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及支持方式:现代林业发展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涉及的相关工作。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2023年国家下发的3996个林草湿图斑,在县级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级受委托单位组织技术骨干审核对每个图斑进行核查,完成数据录入,统计分析和成果编制等。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完成3996个林草湿图斑市级审核,任务完成率10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遂宁市林业局高度重视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一是收集涉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兑付情况等;二是收集整理汇总涉及项目业主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三是编制自评报告和完成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向市林业局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10万元,经市财政审核同意批复资金1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10万元。
2. 资金到位。根据2023年遂宁市林业局第 次党组会,下达资金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 资金使用。该部分项目资金主要使用方向为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图斑市级核查技术服务费。截止评价时点2023年图斑市级核查项目已经完成,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程序执行,专款专用。已完成项目资料齐全,已支付资金合规,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发生。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由遂宁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按规定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中标,并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各项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遂宁市林业局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市级核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CYFZTB[2023]06-19)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服务事项并支付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开展的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市级核查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与时限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最终通过省级审查验收入库后完成此项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节点,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的实施,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报计划和系统治理、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森林督查自查质量,严厉打击并实时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路径。
(二)存在的问题。
林业项目存在技术水平要求过高,时间上具有突发性,及时性和紧迫性等特点,但是目前财政预算往往时间较为固定,林业上的项目资金往往只有通过中期调整才能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
(三)相关建议。
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和使用高效,建议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各项既定工作在年初按照计划开展,资金下达后按照前期招投标结果进行资金兑付。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市级核查)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3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3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图斑数 | 10 | 3996 | 3996 | 反映图斑完成数量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核查完成图斑数量/国家下达图斑数量×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反映审查图斑质量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完成图斑数/总图斑数×100%*指标分值 | 核查图斑质量是否通过省级检查入库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成本 | 10 | ≤10万元 | 10万元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 | 资金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报告提交时间 | 10 | ≤12月 | 11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缺(错)项扣分法 | 未按期完成提交报告及报账任何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 | 是否安全完成工作及资金使用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县级自查水平 | 20 | 明显 | 明显 | 通过市级核查,逐步提高县级自查水平 |
|
|
| √ |
|
|
|
|
|
| 20 | ||||
绿色低碳发展 | 10 | 优 | 优 | 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促进地方绿色低碳发展 |
|
|
|
|
|
| 1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采购人满意度 | 10 | ≥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
|
| √ |
|
|
|
|
|
| 10 | ||||
附件6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该目管理中的职能。
遂宁市林业局作为遂宁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一是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3年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函〔2023〕1055号);
二是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遂林函【2023】88号) 。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4) 管理办法的制订情况。落实有专门的机构负责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关业务工作和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规范。
(5)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资金主要用于通过购买社会
(6) 服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按照技术标准对全市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促进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防止乱收滥购木材、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以及规范各地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
(7) 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范围及支持方式:资金主要用于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按照技术标准对全市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及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4.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一是2020-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审核(批)及批准执行情况;二是重点森林经营项目和各地林木采伐许可办理情况检查;三是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合法来源及安全生产检查。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一是完成10个2020-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执行情况检查;二是完成3个重点森林经营项目执行情况;三是完成25家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合法来源及安全生产检查。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遂宁市林业局高度重视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配合。一是收集涉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兑付情况等;二是收集整理汇总涉及项目业主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三是编制自评报告和完成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向市林业局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24万元,经市财政审核同意批复资金24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申请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24万元。
2. 资金到位。根据2023年遂宁市林业局第 次党组会,下达资金2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 资金使用。该部分项目资金主要使用方向为技术服务费。截止评价时点2023年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已经完成,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23万元,资金使用率95.83%。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程序执行,专款专用。已完成项目资料齐全,已支付资金合规,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发生。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由遂宁市林业局组织实施,按规定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中标,并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各项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遂宁市林业局2023年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服务项目(采购编号:SCYFZTB[2023]10-30)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按照合同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服务事项并支付资金。
(三)项目监管情况。开展的2023年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服务项目,项目中标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内容与时限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最终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有关要求,促进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防止乱收滥购木材、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完成10个2020-2023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个重点森林经营项目和25家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合法来源及安全生产检查。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各类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产业依法生产,防止乱收滥购木材、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具备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是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后续监督有关要求的具体措施,有助于促进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防止乱收滥购木材、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以及规范各地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
(二)存在的问题。
林业项目存在技术水平要求过高,时间上具有突发性,及时性和紧迫性等特点,但是目前财政预算往往时间较为固定,林业上的项目资金往往只有通过中期调整才能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
(三)相关建议。
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和使用高效,建议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各项既定工作在年初按照计划开展,资金下达后按照前期招投标结果进行资金兑付。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行政许可、木材经营加工后续监督和双随机抽查)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95.83%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95.83%*3=2.88分 | 2.88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95.83%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95.83%*3=2.88分 | 2.88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企业数量 | 10 | 20 | 20 | 检查企业数量 |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反映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检查企业符合要求/总检查企业情况×100%*指标分值 | 核查对象是否符合要求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 | 10 | ≤24万元 | 23万元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 | 资金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报告提交时间 | 10 | ≤12月 | 11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缺(错)项扣分法 | 未按期完成提交报告及报账任何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 | 是否安全完成工作及资金使用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督查依法生产 | 20 | 优 | 优 | 督促企业建立木材出入库台账 |
|
|
| √ |
|
|
|
|
|
| 20 | ||||
控制违法行为 | 10 | 优 | 优 | 通过市级核查,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
|
|
|
|
|
| 1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采购人满意度 | 10 | ≥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
|
| √ |
|
|
|
|
|
| 10 | ||||
附件7
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市委书记、市林长李江在四川省林长制办公室提示函(川林长办函〔2022〕10号)批示要求,以及《遂宁市2022年度国家森林资源监督通报问题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局由保护地与产业科提出《开展全市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的建议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调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用于开展全市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2.摸清全市野生动物资源种类与分布情况,形成我市野生动物本底数据库,编制遂宁市陆生野生动物调查报告及图册。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查看资料、走访等方式,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执行、项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开展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次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60万元,建议局党组同意后由保护地与产业科按程序组织实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费用从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属于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全市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2. 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已全额到位40万元。
3. 资金使用。2023年12月,我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得中标为成都兴奇森科技有限公司,截止评价日支付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费用22.49万元,剩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要求使用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都兴奇森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全市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二)项目管理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全市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选择最优调查方案,并记录调查成果。
(三)项目监管情况。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成果由市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成果由市林业局向社会公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遂宁市陆生野生动物调查中的越冬季鸟类调查已于2023.12.18-2023.12.29日初步完成。调查期间以遂宁市2区(船山区、安居区)3县(蓬溪县、大英县、射洪市)河流、水库、城市公园等绿地、湿地划定样线116条总长度超过150km。共计调查鸟类97种,其中林鸟57种,水鸟40种。林鸟以留鸟为主,水鸟多为冬候鸟。初步统计遂宁市大小水域栖息的水鸟约10000只,并发现卷羽鹈鹕、赤嘴潜鸭、鸳鸯等多种珍稀鸟类。同时目前还第一次安放30台红外相机,在观音湖湿地公园、涪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平安风景区、灵泉风景区、硅化木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安放外,还在射洪、蓬溪、安居、船山、大英各县区内各分散安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
目前该项目还在实施中,预计完成全市5个区县3个物种调查。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完成后,能摸清全市野生动物资源种类与分布情况,有利生物多样性监测,同时为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全市野生动物资源普查)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 3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 3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调查区县 | 10 | =5个 | 5个 | 反映项目调查覆盖率 |
|
|
|
|
|
|
|
|
|
| 10 | ||||
本次调查物种种类 | 10 | =3个 | 3个 | 反映项目调查范围 |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人员 | 10 | 100% | 100% | 反映专家认可的数量 |
|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全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 5 | ≤40 | 40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
|
|
|
|
|
|
|
|
| 5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5 | ≤2024年12月 | 2024年12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
|
|
|
|
|
|
|
|
| 5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生态效益 | 监测效益 | 30 | 100% | 100% | 摸清全市野生动物资源种类与分布情况,有利生物多样性监测,同时为野生动物保护行政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
|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满意度 | 10 | ≥90% | 90% | 群众满意度 |
|
|
|
|
|
|
|
|
|
| 10 | ||||
附件8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川林护函【2023】228号)要求,要求“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以及预案成果数据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大纲》(附件2)的要求,编制市(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我局由保护地与产业科提出《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建议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用于开展《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2.按照自然资函〔2020〕71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整合优化规则,以及预案成果数据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大纲》(附件2)的要求,编制市(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通过查看资料、走访等方式,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执行、项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开展项目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本次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30万元,建议局党组同意后由保护地与产业科按程序组织实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费用从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中列支。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属于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2. 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已全额到位30万元。
3. 资金使用。我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得中标公司为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3年12月共支付《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费用24万元,余额用于支付其他项目。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要求使用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组织开展《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编制完成《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三)项目监管情况。《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成果上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成果上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二)项目效益情况。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成果上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并获得省局认可。项目效益自查评分为30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实施合规有效,预算执行率99.50%,产出指标完成100%、效益指标自查评分3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遂宁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99.5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99.5%*3=2.99分 | 2.99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99.5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99.5%*3=2.99分 | 2.99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方案个数 | 10 | =1个 | 1个 | 符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规程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方案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符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规程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方案成本 | 10 | ≤30万元 | 29.85万元 | 资金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 |
|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方案完成时间 | 10 | ≤12月 | 4月 | 工作完成进度 | 缺(错)项扣分法 | 未按期完成提交报告及报账任何一项扣5分,直至扣完 |
|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生态效益 | 保护效益 | 30 | 100% | 100% | 弄清我市自然保护地范围,为保护我市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
|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满意度 | 10 | 90% | 91% | 群众满意度 |
|
|
| √ |
| √ |
|
|
|
| 10 | ||||
附件9
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遂宁市林业局负责市级林长制办公室工作;拟定全市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督查督导、考核工作。
2.立项、资金申报依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遂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21〕14号)中“五、工作保障”中关于“强化经费保障”“加大林长制办公室运行等经费投入”等要求。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按照《遂宁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遂委办发〔2014〕28号)支出会费和活动费用,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1版)建设林长制信息化发布平台,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组织开展系列报道、《林长工作手册》等费用开支。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保障林长制办公室筹备会议、开展培训、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媒体宣传、编印资料等运行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计划于2023年底前筹备召开1次以上林长制全体会议、1次以上市林长联络单位联席会议,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于2023年底前,组织拍摄林长制专题汇报片1部,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于2023年底前,组织拍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有关部门和乡镇林长办开展培训一期,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计划于2024年1月底前组织完成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于2023年底前,完成2名省级副林长和19名市本级林长累计40次以上巡林服务保障工作,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
3.申报内容合理情况。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加强领导,成立以单位领导为组长,财务及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工作组。
2.组织实施,通过查阅资料、审核票据,看有无虚例支出、票据不规范的情况。
3.考评结果,通过自评,得出考评分值,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申报资金共计60万,申报资金与批复资金一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全年财政共计预算安排资金60万元,及时到位资金60万元,到位比率为100%。
2.资金使用。全年资金支出60万元,目前均已支付,占任务100%,完成全年支出任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由局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由分管领导推进落实,由承办科室具体实施,费用由经办人提出,经办科长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报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均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以及相关财务管理的办法实施项目,对票据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市纪委监驻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单位内部定期对发生的票据进行内部审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林长制有效运转,治理效能和成效初步显现,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稳步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实施科学有序,资金使用管理科学规范,具体工作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林长制办公室运行及创新试点经费)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3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10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3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服务次数和培训、会议场次 | 10 | ≥5次 | 5次 | 计划完成的工作单位量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项没有达标扣1分,直至扣完 | 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或方案执行,合同规定的工作单位量是否达标。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计划完成的工作的参数指标或质量要求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项没有合格扣1分,直至扣完 | 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或方案执行,合同规定的参数指标或质量要求是否达标合格。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成本 | 10 | ≤60万元 | 60 | 发生和实际支付的费用 | 比率评分法 | 比率=实际使用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比率在90%以上的得10分,比率在90%(不含)到80%的得9分,依次类推,比率为0的不得分。 | 项目资金是否按合同支付。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0 | ≤12月底 | 12月 | 所有工作完成的最后时间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项没有按时完成扣1分,直至扣完 | 项目是否按照合同或方案按期完成。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结果符合(完成全省首批林长制创新试点任务,典型案例被省林长办推广) | 30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采购人满意度 | 10 | 满意度≥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比率评分法 | 满意度在90%(含)以上的得10分,比率在90%(不含)到80%的得9分,依次类推,比率为0的不得分。 | 采购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平均满意度 | √ |
|
|
|
|
|
| 10 | ||||
附件10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职能。遂宁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立项、资金申报依据。项目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遂林发〔2022〕27号)《遂宁市森林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等立项。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主要用于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支持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成2022年森林防灭火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位建设、2022年度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内业成果报告项目支付,开展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筹备市本级物资储备库搬迁和整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计划于2023年底前建成实施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于2023年底前,完成2022年森林防灭火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示范点位建设、2022年度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和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内业成果报告项目支付,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于2023年底前,完成2023年度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强化森林防灭火宣传,开展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和“3.30”警示日系列宣传活动,筹备2024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于2023年底前,完成物资储备库搬迁和整修,目前项目已经完成,资金已经支付。
3.申报内容合理情况。本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加强领导,成立以单位领导为组长,财务及管理人员为成员的自评工作组。
2.组织实施,通过查阅资料、审核票据,看有无虚例支出、票据不规范的情况。
3.考评结果,通过自评,得出考评分值,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申报资金共计283.66万,申报资金与批复资金一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全年财政共计预算安排资金283.66万元,及时到位资金283.66万元,到位比率为100%。
2.资金使用。全年资金支出278.18万元,目前已支付277.9万元,占任务98%,完成全年支出任务,剩余2849.1元作为质保金拟在2024年5月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由局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由分管领导推进落实,由承办科室具体实施,费用由经办人提出,经办科长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报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均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以及相关财务管理的办法实施项目,对票据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市纪委监驻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单位内部定期对发生的票据进行内部审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森林防灭火能力进一步提升,火情火险预警监测能力显著增强,储备物资以水灭火能力稳步增强,物资储备库基础条件优化完善,防火宣传氛围更浓,群众参与度知晓率更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实施科学有序,资金使用管理科学规范,具体工作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97.97%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97.97%*3=2.94分 | 2.94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97.97%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97.97%*3=2.94分 | 2.94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设备、物资、服务等采购批次 | 10 | ≥7批次 | 7批次 | 计划完成的工作单位量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项没有达标扣1分,直至扣完 | 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或方案执行,合同规定的工作单位量是否达标。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计划完成的工作的参数指标或质量要求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项没有合格扣1分,直至扣完 | 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或方案执行,合同规定的参数指标或质量要求是否达标合格。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成本 | 10 | ≤283.6万元 | 277.9 | 发生和实际支付的费用 | 比率评分法 | 比率=实际使用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比率在90%以上的得10分,比率在90%(不含)到80%的得9分,依次类推,比率为0的不得分。 | 项目资金是否按合同支付。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0 | ≤12月底 | 12月 | 所有工作完成的最后时间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项没有按时完成扣1分,直至扣完 | 项目是否按照合同或方案按期完成。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生态效益 |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 | 30 | ≤0.9‰ | 0 | 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火灾受害面积/辖区林地面积×1000‰ | 比率评分法 |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0.9‰,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是否控制在0.9‰以内。。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采购人满意度 | 10 | 满意度≥90% | 95% | 是否按照合同完成各项工作 | 比率评分法 | 满意度在90%(含)以上的得10分,比率在90%(不含)到80%的得9分,依次类推,比率为0的不得分。 | 采购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平均满意度 | √ |
|
|
|
|
|
| 10 | ||||
附件11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负责市级(含市直园区)行政处罚和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牵头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一是《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三是《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四是《遂宁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1)管理办法的制订情况。由市林业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工作和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使用规范。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一是用于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请专业技术力量,针对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调查鉴定工作、针对重大涉林项目开展技术分析工作;二是用于执法规范化建设,采取执法培训、软件资料编制等方式提高全市林业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三是用于全市林草法治宣传,采取拍摄视频、定制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3年度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依据需要的重要程度,采用按比例法分配。一是工作必要性。根据国、省相关政策考虑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二是实际需求。项目实际需要费用明细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委托三方技术单位对2022年度、2023年度船山区(含三园区)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调查鉴定、针对2023年的重大涉林项目开展技术分析出具调查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同时采取执法培训、软件资料汇编和印制等方式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采取拍摄视频、定制法治宣传资料的方式开展全市林草领域法治宣传工作。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船山区(含三园区)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2023年的重大涉林项目开展技术分析、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法治宣传等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遂宁市林业局高度重视2023年度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绩效自评工作,自评工作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牵头,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配合。一是收集涉及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兑付情况以及佐证资料等;二是收集整理汇总涉及项目业主部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三是编制自评报告和完成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向市林业局申请2023年度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45.03万元,经市财政审核同意批复资金45.0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申请2023年度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45.03万元。
2. 资金到位。根据2023年遂宁市林业局党组会,下达资金45.0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 资金使用。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度、2023年度船山区(含三园区)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2023年的重大涉林项目开展技术分析、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法治宣传等工作。截止评价时点相关项目已经完成,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44.75万元,资金使用率99.38%。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程序执行,专款专用。已完成项目资料齐全,已支付资金合规,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发生。各类档案资料较规范、完整。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项目均按照市林业局内部管理章程实施。项目由局主要领导直接管理,由分管领导推进落实,由承办科室具体实施,费用由经办人提出,经办科长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报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均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以及相关财务管理的办法实施项目,对票据不齐全或内容不一致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市纪委监驻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加强监督检查,单位内部定期对发生的票据进行内部审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节点,项目涉及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的实施,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对林草法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具有显著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了行政处罚案件、重大涉林项目的技术准确性,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林草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切实助推遂宁林草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重大涉林项目的技术分析时间紧迫、面积较大,具有突发性和及时性,但是目前财政预算往往时间较为固定,林业上的项目资金往往只有通过中期调整才能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
(三)相关建议。
为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和使用高效,建议出台相关制度,明确各项既定工作在年初按照计划开展,资金下达后按照前期招投标结果进行资金兑付。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方式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整体评价 | 样本评价 | 定性评价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严密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合理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符合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完整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有效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合规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99.38%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
|
|
| 99.38%*3=2.98分 | 2.98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99.38%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
|
|
| 99.38%*3=2.98分 | 2.98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案件现场调查报告 | 10 | ≥21个 | 21个 |
|
|
|
|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案件结案率 | 10 | =100% | 100% |
|
|
|
|
|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资金成本 | 10 | ≤45.03万元 | 44.75万元 |
|
|
|
|
|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10 | ≤12月 | 12月 |
|
|
|
|
|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提高群众法律知晓度 | 30 | 明显 | 明显 |
|
|
|
|
| √ |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10 | >85% | 91% |
|
|
|
|
| √ |
| √ |
|
|
|
|
|
| 10 | ||||
附件12
林业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成立了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为组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现代竹产业基地项目的各项相关工作。
2. 安居现代竹产业基地范围包括白马镇、石洞镇、常理镇、横山镇、三家镇、西眉镇、安居镇、东禅镇、拦江镇等9个镇,基地内主要以慈竹、雷竹、麻竹、斑竹、巨黄竹、绵竹等竹种,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200亩,基地与对外连接的入口旁设有2个现代竹产业示范基地宣传牌。基地内林区产业道路12公里,且机动车通行能力好。基地内排灌设施完善,有蓄水池20口,蓄水量2000立方米;堰塘30口,蓄水量25000立方米;大型水库一座,蓄水量7620万立方米,总蓄水能力7622.7万立方米,每亩蓄水能力达747.32立方米。安居区现代竹产业基地被评定为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为支持安居区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给予安居区产业发展资金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每年按照两次对基地实施管护.
2.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对基地内的竹篼、断竹杆、枯死竹杆及时进行清理并且松土和施肥,提高竹林产量;基地内发生病虫害时,及时用防治工具和充足防治药品,为竹林的生长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3.通过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验收,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本次绩效自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绩效相关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以结果为导向,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的“投入—产出” 原理,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项目实施、制度建设、资金管理、产出绩效等进行剖析,制定了绩效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通过现场查验和相关测评的方式进行了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过2023年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第二次)的通知》(遂财资环〔2023〕34号)要求,分配安居区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20万元,我单位把该笔资金用于安居区竹产业基地管护。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 资金计划。资金计划。项目资金为市级资金,全部下达到区财政局,待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方案规定验收合格后兑现项目资金。
2.资金到位。本项目资金全部为市级资金,总金额为20万元,已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待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兑付。该资金结存于安居区财政局。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经过总体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成立了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为组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局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现代竹产业基地项目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通过公开比选的程序确定了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组参与了全程项目实施过程。
(三)项目监管情况。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中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管,并在资金拨付、资金监管方面也进行了监督,保证了项目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已实施完成,正在等待检查并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生态环境更加美好,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水体保持等。对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增加舒适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是补助性资金,在基地长期以来一直贯彻绿色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做到水更清、天更蓝、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根据区环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基地内无面源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事故。等方面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按照林业行业特点、结合季节性因素和合同管理要求,农村道路绿化项目有序有效实施,能够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完成了农村道路绿化任务,提升乡村绿化的档次和水平,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得到群众的认可。自行评价得分94分。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拨付缓慢,督促业务股室加快检查并验收。
(三)相关建议。
无
2024年市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林业产业发展) | ||||||||||||||||||||||
分层分类指标 | 分值 | 目标值 | 完成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方法 | 评价要点及说明 | 评价属性 | 定量评价标准 | 评价过程 | 自评 | ||||||||||||
分层指标 | 适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方法归类 | 计算公式 | 定量评价 | 国家 | 行业 | 地方 | 申报 | 历史 | |||||||||||
0 | 0.3 | 0.6 | 0.8 | 1 | ||||||||||||||||||
通用指标(20分)不能修改 | 所有项目 | 项目决策 | 程序严密 | 2 | 严密 | 2 |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 分级评分法 | 不严密 | 3处及以上不严密 | 2处不严密 | 1处不严密 | 严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时是否经过事前评估或可行性论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完善 |
|
|
|
|
|
|
| 2 |
规划合理 | 2 | 合理 | 2 |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 分级评分法 | 不合理 | 3处及以上不合理 | 2处不合理 | 1处不合理 | 合理 | 主要查看项目设立依据是否充分,符合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是否一致 | √ |
|
|
| √ |
|
| 2 | |||
结果符合 | 2 | 符合 | 2 | 项目实施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项目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指标分值 | 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 | √ |
|
|
|
|
|
| 2 | |||||||
目标制定 | 2 | 完整 | 2 | 是否制定完整合理的绩效目标,比如数量、质量、效益及相关要求等。 | 分级评分法 | 不完整 | 3处及以上不完整 | 2处不完整 | 1处不完整 | 完整 | 绩效目标完整、合理的得2分;未设置绩效目标不得分。 |
|
|
|
|
|
|
| 2 | |||
项目实施 | 执行有效 | 3 | 有效 | 3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调整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 √ |
|
|
|
|
|
| 3 | ||||||
使用合规 | 3 | 合规 | 3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缺(错)项扣分法 |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项目资金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
|
|
|
|
| 3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3 | 100% | 0 | 反映项目资金整体预算执行情况 | 比率分值法 | 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下达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预算安排资金总额一般采用年初预算数,若存在政策变化等因素可采用调整预算数) |
| √ |
|
|
|
|
| 还未检查验收,资金未支付 | 0 | ||||||
资金使用率 | 3 | 100% | 0 | 反映项目点获得资金的使用情况 | 分级评分法 | 指标得分=项目点实际使用资金/获得补助资金总额×100%*指标分值(后补助资金可不考核本指标) | 如果不涉及的将此考核指标分数调整到预算执行率 | √ |
|
|
|
|
| 还未检查验收,资金未支付 | 0 | |||||||
产出指标(40分) | 所有项目 | 数量指标 | 市级现代竹产业基地 | 10 | =1个 | 1个 |
|
|
|
|
|
|
|
|
|
|
| 10 | ||||
质量指标 | 现代林业园区管护合格率 | 10 | 100% | 100% |
|
|
|
|
|
|
|
|
|
|
| 10 | ||||||
成本指标 | 市级现代林业园区补助 | 10 | ≤20万元 | 20万元 |
|
|
|
|
|
|
|
|
|
|
| 1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10 | ≤12月 | 12月 |
|
|
|
|
|
|
|
|
|
|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至少填写一栏效益 | 社会效益 |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 30 | 明显 | 明显 |
|
|
|
| √ |
|
|
|
|
|
| 30 | ||||
满意度(10分) | 所有项目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 | ≥90% | 90% |
|
|
|
| √ |
|
|
|
|
|
| 10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封面代码 | |
部门:四川省遂宁市林业局 | 2023年度 金额单位: |
单位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负责人 | 黎涛 |
财务负责人 | 舒玉明 |
填表人 | 唐琳 |
电话号码(区号) | 0825 |
电话号码 | 2710760 |
分机号 | |
单位地址 |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999号建设大楼5楼 |
邮政编码 | 629000 |
单位所在地区(国家标准:行政区划代码) | 船山区 |
隶属关系 | 遂宁市 |
部门标识代码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国家机构 |
新报因素 | 连续上报 |
上年代码 | 0084903900 |
备用码 | SCY50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510800008490390N |
备用码一 | |
备用码二 | |
单位代码 | 367001 |
组织机构代码 | 008490390 |
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 否 |
执行会计制度 |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
预算级次 | 市级 |
报表小类 | 单户表 |
单位类型 | 行政单位 |
单位预算级次 | 一级预算单位 |
单位经费保障方式 | 全额 |
是否编制部门预算 | 是 |
是否编制政府财务报告 | 是 |
是否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 | 是 |
财政区划代码 | 遂宁市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2058.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2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3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5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八、其他收入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90.2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39 | 28.18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1884.72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4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55.1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1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2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3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4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5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6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058.26 | 本年支出合计 | 57 | 2058.26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8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9 | ||
总计 | 30 | 2058.26 | 总计 | 60 | 2058.26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058.26 | 2058.2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0.26 | 90.2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6.32 | 86.32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72 | 7.72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1 | 1.1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7.49 | 77.49 | ||||||
20808 | 抚恤 | 3.93 | 3.93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93 | 3.9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8.18 | 28.1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8.18 | 28.1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56 | 14.5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62 | 13.6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884.72 | 1884.72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1884.72 | 1884.72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420.23 | 420.23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8.33 | 38.33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292.38 | 292.38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327.36 | 327.36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62.00 | 62.0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7.14 | 17.14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44.75 | 44.75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299.38 | 299.38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383.16 | 383.1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5.10 | 55.1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5.10 | 55.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10 | 55.1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2058.26 | 886.14 | 1172.1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0.26 | 90.2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6.32 | 86.32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72 | 7.72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1 | 1.1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7.49 | 77.49 | |||||
20808 | 抚恤 | 3.93 | 3.93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93 | 3.9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8.18 | 28.1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8.18 | 28.1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56 | 14.5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62 | 13.6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884.73 | 712.61 | 1172.12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1884.73 | 712.61 | 1172.12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420.23 | 420.23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8.33 | 38.33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292.39 | 292.38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327.36 | 327.36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62.00 | 62.0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7.14 | 17.14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44.75 | 44.75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299.38 | 299.38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383.16 | 383.1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5.10 | 55.1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5.10 | 55.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10 | 55.1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2058.2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90.26 | 90.26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28.18 | 28.18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1884.72 | 1884.72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55.1 | 5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2058.26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2058.26 | 2058.26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2058.26 | 总计 | 64 | 2058.26 | 2058.26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经济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 | 2,058.26 | 2,058.26 | 886.14 | 1,172.12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 | 643.27 | 643.27 | 643.27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 | 179.03 | 179.03 | 179.03 | |||||||||
30102 | 津贴补贴 | 4 | 56.08 | 56.08 | 56.08 | |||||||||
30103 | 奖金 | 5 | 30.11 | 30.11 | 30.11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6 | ||||||||||||
30107 | 绩效工资 | 7 | 47.26 | 47.26 | 47.26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8 | 77.49 | 77.49 | 77.49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9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0 | 28.18 | 28.18 | 28.18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1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2 | 1.43 | 1.43 | 1.43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3 | 55.10 | 55.10 | 55.10 | |||||||||
30114 | 医疗费 | 14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5 | 168.58 | 168.58 | 168.5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 | 1,336.51 | 1,336.51 | 168.72 | 1,167.79 | ||||||||
30201 | 办公费 | 17 | 6.00 | 6.00 | 6.00 | |||||||||
30202 | 印刷费 | 18 | 3.50 | 3.50 | 3.50 | |||||||||
30203 | 咨询费 | 19 | ||||||||||||
30204 | 手续费 | 20 | ||||||||||||
30205 | 水费 | 21 | 0.85 | 0.85 | 0.85 | |||||||||
30206 | 电费 | 22 | 3.48 | 3.48 | 3.48 | |||||||||
30207 | 邮电费 | 23 | 10.57 | 10.57 | 10.57 | |||||||||
30208 | 取暖费 | 24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5 | 28.70 | 28.70 | 28.70 | |||||||||
30211 | 差旅费 | 26 | 34.50 | 34.50 | 34.50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27 | ||||||||||||
30213 | 维修(护)费 | 28 | 2.85 | 2.85 | 2.85 | |||||||||
30214 | 租赁费 | 29 | ||||||||||||
30215 | 会议费 | 30 | 4.91 | 4.91 | 4.91 | |||||||||
30216 | 培训费 | 31 | 2.79 | 2.79 | 2.79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32 | 2.24 | 2.24 | 2.24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3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4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5 | ||||||||||||
30226 | 劳务费 | 36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7 | 160.20 | 160.20 | 160.2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38 | 6.41 | 6.41 | 6.41 | |||||||||
30229 | 福利费 | 39 | 8.60 | 8.60 | 8.6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 | 14.55 | 14.55 | 14.55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1 | 17.94 | 17.94 | 17.94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42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43 | 1,028.41 | 1,028.41 | 20.83 | 1,007.5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4 | 74.43 | 74.43 | 74.16 | 0.27 | ||||||||
30301 | 离休费 | 45 | ||||||||||||
30302 | 退休费 | 46 | ||||||||||||
30303 | 退职(役)费 | 47 | ||||||||||||
30304 | 抚恤金 | 48 | ||||||||||||
30305 | 生活补助 | 49 | 4.20 | 4.20 | 3.39 | 0.27 | ||||||||
30306 | 救济费 | 5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51 | 2.78 | 2.78 | 2.78 | |||||||||
30308 | 助学金 | 52 | ||||||||||||
30309 | 奖励金 | 53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54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55 | ||||||||||||
30399 |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56 | 67.45 | 67.45 | 67.45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57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58 |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59 | ||||||||||||
30703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60 | ||||||||||||
30704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61 | ||||||||||||
309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62 | ||||||||||||
309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63 | ||||||||||||
30902 | 办公设备购置 | 64 | ||||||||||||
30903 | 专用设备购置 | 65 | ||||||||||||
30905 | 基础设施建设 | 66 | ||||||||||||
30906 | 大型修缮 | 67 | ||||||||||||
309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68 | ||||||||||||
30908 | 物资储备 | 69 | ||||||||||||
30913 | 公务用车购置 | 70 | ||||||||||||
309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71 | ||||||||||||
309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72 | ||||||||||||
30922 | 无形资产购置 | 73 | ||||||||||||
30999 |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74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75 | 4.06 | 4.06 | 4.06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76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77 | 4.06 | 4.06 | 4.06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78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79 | ||||||||||||
31006 | 大型修缮 | 80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81 | ||||||||||||
31008 | 物资储备 | 82 | ||||||||||||
31009 | 土地补偿 | 83 | ||||||||||||
31010 | 安置补助 | 84 |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85 | ||||||||||||
31012 | 拆迁补偿 | 86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87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88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89 |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90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91 | ||||||||||||
311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92 | ||||||||||||
31101 | 资本金注入 | 93 | ||||||||||||
311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94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95 |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96 |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97 | ||||||||||||
31204 | 费用补贴 | 98 | ||||||||||||
31205 | 利息补贴 | 99 | ||||||||||||
3120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100 | ||||||||||||
313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101 | ||||||||||||
31302 |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 102 | ||||||||||||
31303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103 | ||||||||||||
31304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104 | ||||||||||||
399 | 其他支出 | 105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106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107 |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108 |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109 | ||||||||||||
39999 | 其他支出 | 110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058.26 | 886.14 | 1172.1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0.26 | 90.2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6.32 | 86.32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72 | 7.72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1 | 1.1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7.49 | 77.49 | ||
20808 | 抚恤 | 3.93 | 3.93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93 | 3.9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8.18 | 28.1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8.18 | 28.1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56 | 14.5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62 | 13.6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884.73 | 712.61 | 1172.12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1884.73 | 712.61 | 1172.12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420.23 | 420.23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8.33 | 38.33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292.39 | 292.38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327.36 | 327.36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62.00 | 62.0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7.14 | 17.14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44.75 | 44.75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299.38 | 299.38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383.16 | 383.1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5.10 | 55.1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5.10 | 55.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10 | 55.1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7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工资 | 津贴补贴 | 奖金 | 伙食补助费 | 绩效工资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 职业年金缴费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住房公积金 | 医疗费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
合计 | 2,058.26 | 643.27 | 179.03 | 56.08 | 30.11 | 47.26 | 77.29 | 28.18 | 1.43 | 55.10 | 168.5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0.26 | 77.49 | 77.49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6.32 | 77.49 | 77.49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7.72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1.1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7.49 | 77.49 | 77.49 | |||||||||||||||||
20808 | 抚恤 | 3.93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9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8.18 | 28.18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8.18 | 28.18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4.56 | 14.56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3.62 | 13.6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884.73 | 482.50 | 179.03 | 56.08 | 30.11 | 47.26 | 1.43 | 168.58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1884.73 | 482.50 | 179.03 | 56.08 | 30.11 | 47.26 | 1.43 | 168.58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420.23 | 261.80 | 89.95 | 52.37 | 18.29 | 0.31 | 100.89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8.33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292.39 | 220.70 | 89.08 | 3.72 | 11.82 | 47.26 | 1.12 | 67.70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327.36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62.0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7.14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44.75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299.38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383.1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5.10 | 55.10 | 55.1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5.10 | 55.10 | 55.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5.10 | 55.10 | 55.10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7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办公费 | 印刷费 | 咨询费 | 手续费 | 水费 | 电费 | 邮电费 | 取暖费 | 物业管理费 | 差旅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维修(护)费 | 租赁费 | 会议费 | ||||
栏次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
合计 | 1,336.51 | 6.00 | 3.50 | 0.85 | 3.48 | 10.57 | 28.70 | 34.50 | 2.85 | 4.9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0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5.44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2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8 | 抚恤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330.45 | 6.00 | 3.50 | 3.48 | 10.57 | 28.70 | 34.50 | 2.85 | 4.91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1,330.45 | 6.00 | 3.50 | 3.48 | 10.57 | 28.70 | 34.50 | 2.85 | 4.91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102.86 | 6.00 | 3.50 | 3.48 | 14.70 | 18.50 | 1.50 | 2.97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4.00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59.80 | 10.57 | 14.00 | 16.00 | 1.35 | 1.94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327.36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62.0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7.14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44.75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299.38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383.1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7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培训费 | 公务接待费 | 专用材料费 | 被装购置费 | 专用燃料费 | 劳务费 | 委托业务费 | 工会经费 | 福利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其他交通费用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栏次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42 | 43 | ||||
合计 | 2.79 | 2.24 | 160.20 | 6.41 | 8.60 | 14.55 | 17.94 | 1,028.4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0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6.06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5.44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62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8 | 抚恤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79 | 2.24 | 160.20 | 6.41 | 8.60 | 14.55 | 17.94 | 1,022.36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2.79 | 2.24 | 160.20 | 6.41 | 8.60 | 14.55 | 17.94 | 1,022.36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1.67 | 1.06 | 3.38 | 4.47 | 14.55 | 17.94 | 8.30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1.50 | 2.50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1.12 | 1.18 | 3.04 | 4.13 | 6.47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327.36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62.0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7.14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44.75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299.38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66.70 | 316.46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离休费 | 退休费 | 退职(役)费 | 抚恤金 | 生活补助 | 救济费 | 医疗费补助 | 助学金 | 奖励金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小计 | 国内债务付息 | 国外债务付息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
栏次 | 44 | 45 | 46 | 47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 | 59 | 60 | 61 | |||||||
合计 | 74.43 | 4.20 | 2.78 | 67.45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71 | 3.93 | 2.78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78 | 2.78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28 | 2.28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50 | 0.5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8 | 抚恤 | 3.93 | 3.93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93 | 3.93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67.72 | 0.27 | 67.45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67.72 | 0.27 | 67.45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55.56 | 55.56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27 | 0.27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11.89 | 11.89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7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办公设备购置 | 专用设备购置 | 基础设施建设 | 大型修缮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物资储备 | 公务用车购置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无形资产购置 |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小计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栏次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
合计 | 4.0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8 | 抚恤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06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4.06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6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7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资本性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办公设备购置 | 专用设备购置 | 基础设施建设 | 大型修缮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物资储备 | 土地补偿 | 安置补助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拆迁补偿 | 公务用车购置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无形资产购置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栏次 | 77 | 78 | 79 | 80 | 81 | 82 | 83 | 84 | 85 | 86 | 87 | 88 | 89 | 90 | 91 | ||||||||
合计 | 4.0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8 | 抚恤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06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4.06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06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7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对企业补助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其他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资本金注入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小计 | 资本金注入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费用补贴 | 利息补贴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小计 |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 小计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经常性赠与 | 资本性赠与 | 其他支出 | |||||||
栏次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106 | 107 | 108 | 109 | 110 | ||||||||
合计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
20808 | 抚恤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
2130204 | 事业机构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8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43.27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8.72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79.03 | 30201 | 办公费 | 6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56.08 | 30202 | 印刷费 | 3.5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30.11 | 30203 | 咨询费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30204 | 手续费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47.26 | 30205 | 水费 | 0.85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7.49 | 30206 | 电费 | 3.48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30207 | 邮电费 | 10.57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8.18 | 30208 | 取暖费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8.7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43 | 30211 | 差旅费 | 34.5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5.1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30213 | 维修(护)费 | 2.85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68.58 | 30214 | 租赁费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4.16 | 30215 | 会议费 | 4.91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30216 | 培训费 | 2.79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2.24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3.93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30226 | 劳务费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2.78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8 | 助学金 | 30228 | 工会经费 | 6.41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09 | 奖励金 | 30229 | 福利费 | 8.6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55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7.94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7.45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83 | |||||||
人员经费合计 | 717.43 | 公用经费合计 | 168.72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2022年度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
合计 | 1,172.12 | 1,172.12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1,172.12 | 1,172.12 | |
21302 | 林业和草原 | 1,172.12 | 1,172.12 | |
213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8.33 | 38.33 | |
2130205 | 森林资源培育 | 327.36 | 327.36 |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62.00 | 62.00 | |
2130211 | 动植物保护 | 17.14 | 17.14 | |
2130213 | 执法与监督 | 44.75 | 44.75 | |
2130234 |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 299.38 | 299.38 |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383.16 | 383.16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收支明细情况。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此项支出) | ||||||||
公开10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此项支出) | |||||||
公开11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合计 | |||||||
注: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如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应注明本表无数据。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此项支出) | |||||
公开12表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13表 单位:万元 | |||||||||||||||||||||||||
部门:遂宁市林业局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
16.79 | 14.55 | 14.55 | 2.24 | 16.79 | 14.55 | 14.55 | 2.24 | 16.79 | 14.55 | 14.55 | 2.2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