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安排部署,不断优化提升林业行业营商环境,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经2020年第13次局党组研究审议通过,现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一窗受理,杜绝体外循环
我局涉及的依申请类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综合性实体大厅,实现“应进必进”,所有事项由派驻窗口人员统一接件、派件,机关审批人员一律不对外接件,杜绝审批人员在审批环节与服务对象见面。
二、明确职能职责,压缩审批时限
各科室对照《遂宁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宁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及《遂宁市林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全权负责相关事项的业务审核审批,局行政审批科根据各科室提供审核人员信息配置审批流程环节,涉及的业务科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务审批,在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启用前,负责将相关审批文书送至派驻窗口,由派驻窗口统一对外派件并指导申请方做好主动评价工作。
三、多措并举,高效服务
各业务职能科室要加强政策学习和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要积极研究预约、预审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要指定专人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事项认领,编辑和上报;要加强对涉及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梳理,确保办事指南精准度达到100%。局行政审批科要将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及办理结果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开,要指导申请方做好项目网上申报等工作,要配合局党办对办理不及时事项进行督促督导。
遂宁市林业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