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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开展2021年度国家森林督查 案件查处专项行动

来源:遂宁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3-02 17: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日,为巩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成果,尽快实现2021年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清零”,市林业局印发《遂宁市2021年度国家森林督查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继续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市森林资源管理秩序。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全面核实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案件查处执法监督、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四项重点任务。专项行动分为前期准备、查处整改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通过梳理线索、督促办理、总结验收、考核评价、典型曝光等举措,推进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压紧压实主体,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强化部门协同,开展联合行动,加强行刑衔接,依法查处整改,严禁以罚代刑;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提高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强化调度考核,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我市2022年度林长制保护发展安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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