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办《关于报送依法治市2019年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总结上半年依法治市工作,现将推进情况函告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 严格落实依法治市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会前学法,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科室联动的机制。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增强
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等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
(二)创新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聘请市森林公安局公职律师陈川为我局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职责,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林业建设中发挥实效。法律顾问为我市林业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局相关科室审查、修改合同和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开展法制讲座和培训及咨询服务,为我局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提供了专业法律保障。
(三)扎实落实依法行政职责
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开展种苗执法和检疫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每年开展的森林督查工作,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据统计,我局上半年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等信访4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经全部转地方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
(四)落实法治队伍建设
我局注重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市级林业公务员法治档案,开展述职述法工作,将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优及晋升条件,通过开展学习、培训、观看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普法教育,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法律法规列入2019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计划,积极组织全局参加“五法”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法律知识竞赛答题,同时将跨部门生态修复工作机制列入依法治市特色创新项目台账,通过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不仅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能力,也推进了全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我局还印制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法治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 落实加强林业执法
1月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8件(其中在侦案件7件,结案1件,移送起诉2人);办理行政案件88件,收缴林木木材16.84立方米、野生动物109头(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10人(次),罚款36.34万元。特别是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国、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截至
二、特色创新项目落实情况
为了进一步解决林业违法犯罪案件中的生态恢复执行难问题,市森林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带队赴旺苍、资中学习生态恢复先进经验,结合遂宁实际,草拟了《遂宁生态修复工作规定》,已交付检察院、法院审核会签,规定的出台将为涉林违法犯罪案件后期做好生态恢复提供可操作性方法。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船山分局结合工作实际,已先后就4件行政案件中违法人员拒不恢复生态原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能力不足。今年恰逢机构改革之际,按照市委办 、市府办批准的市林业局三定方案,我局未单设法规科,依法治市日常工作由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办,科室职能较多,人员对依法治市的相关知识储备较单薄,在处理此项工作时存在较多不足。
(二)活动方式单一。我局涉及依法治市的具体工作较少,工作仍以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为主,活动方式较传统单一。
(三)执法情报面窄、风险压力大。目前我局相关的执法工作由森林公安局负责,但是面临着警力少且缺乏乡镇林业站,基层情报工作薄弱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防范打击任务仍然困难、艰巨,社会、公众、舆论、法规对执法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风险和压力很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各项活动,加强法律“七进”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规范性文件清理、法治信息报送、行政复议应诉及案卷归档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工作。
(四)继续坚持“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理念,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期间,由森林公安局继续认真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力度,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确保我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