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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全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火 及安全督查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0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局各科、室、站:

    为认真落实 201942全省加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及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 43

二、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 42下午全省加强森林草原和城乡防火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委要求精神情况;

2.森林防火工作开展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3.木材加工经营等涉林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安全生产情况;

5.林业电气火灾安全整治情况;

6.其他涉林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分片包干

    为确保此次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决定由局党组成员分别负责包干一个县(区),抽调市局科室和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见附件),及时开展工作。

按照省市会议要求,各督查组及县(区)林业局要确定专人为信息报送人员,并将信息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局办公室。各位信息人员务必于 44日上午 10点前 向局办公室报送督查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各督查组及县(区)林业局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闭环管理,要开展复查工作,实行追踪整改,并形成工作记录。办公室将汇总检查情况形成问题台账,各组、各县(区)根据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动态管理,确保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在督查期间,督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 “十项规定”,做到轻车从简,不迎来送往。

 

 

 

附件:市林业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及安全督查工作组

分组名单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年4 月2

 

 

(联系人:彭靖   邮箱:10852777@qq.com   电话:271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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