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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2019年森林资源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林草局:

按照全省森林资源管理暨“十四五”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培训会要求,我市对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全市林业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省机构改革总体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2019年全市完成了机构改革工作。我局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实行“大科室制”,将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整合,实行合署办公。设置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保护地与产业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防火科5个科室。森林资源管理科对应省局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数字林草与科技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天保办等机构职能,同时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有关工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与动态调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普法工作等相关工作纳入科室职能。科室配置5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人员4名,临聘人员1名(负责政务中心窗口工作)。  

我市下辖一市(射洪市)二县(蓬溪县、大英县)两区(船山区、安居区),机构改革后,原林业部门均与国土、规划部门进行了整合,新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林业局牌子)。射洪市和蓬溪县均对应市局成立了森林资源管理股室,其余一县两区均有固定人员从事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从而保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不脱节。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市(州)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的通知》,省政府下达我市:2019年新增森林覆盖率增长0.85%,森林蓄积增长37万立方米。  

我局在年初即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对工作进行了预安排。各县(市、区)对今年的目标任务进行了自查,并于10月底完成了成果报送,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对县(市、区)上报情况开展了市级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我市2019年新增森林面积7.26万亩,扣减林地征占用、森林督查、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造成的森林面积减少0.1668万亩,实现净增森林面积7.10万亩,森林净覆盖率增长0.88%(任务0.85%),森林蓄积量增长56.73万立方米(任务37万立方米),最终以省局审核复查为准。  

三、主要工作  

(一)执行“十三五”采伐限额,加强和完善木材采伐管理。加强对凭证采伐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实行凭证采伐制度。继续实施全面实行网络办证制度,确保网络办证率达到100%。在林木采伐系统中定期对各县(市、区)办理采伐证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林业主管部门。全年全市核发木材采伐证3207余份,蓄积1.79万立方米。“十三五”期间我市年森林采伐限额为82572立方米2019年使用森林采伐限额0.58万立方米,全市各县(市、区)均未超限额采伐。印发了《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加强全市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通知》(遂林函〔201992号),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木材生产企业的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进行抽查,并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保木材加工企业合法收购和采伐木材。  

(二)积极安排做好国家2019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今年国家和省上将森林督查,林地变更和公益林更新三项重要工作整合开展,我局按照省林草局要求,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安排部署国家2019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2019年,国家林草局下发我市森林督查疑似问题图斑407个,经核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采伐林木)图斑205个,目前已经将相关线索移交森林公安。我市森林公安机关全年立案件224件(其中行政案件188件,刑事案件36件),破案217件(其中行政案件184件,刑事案件33件),林地类案件190余件。各县(市、区)已经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年度更新,通过省监测中心初步审核。  

(三)严格工程征占用林地管理,做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和服务工作。按照“提前介入、高效服务、服管结合、依法加快”的要求,依法做好了森林资源管理政策和林地林木要素保障。根据《遂宁市委市政府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事项的通知》(遂督领〔20191 号)要求,涉及林业部门的有遂德高速、射洪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成达万高铁、中绿集团(遂宁经开区)禅香小镇项目、蓬溪红江渡改桥、四川省蓬溪船山灌区等6个项目,全部涉及林地征占用服务。加上圣平岛和吉祥组团项目、双江杭电枢纽工程项目、广德寺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小寮房等全年重点服务全市重大项目10余个。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做好工程征占用林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提早介入,主动服务。同时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对不符合征占用林地的建设工程,不予审核上报,严禁未批先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森林资源“双增长”目标考核工作。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分别签订2017-2021年任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任期主要森林资源指标,我市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角色,继续将森林资源“双增长”目标考核作为重点工作,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初步完成今年目标任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机构改革的原因,各县(市、区)从事森林资源管理相关人员大量变化,接管人员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不熟悉,与此项工作对政策及技术要求高形成矛盾,导致推动工作在一段时间内将比较困难。  

二是森林资源管护难度大。天保二期后,我市各乡镇没有林业站,基层没有护林员,管护力量薄弱、体制僵化,造成一些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未被及时发现查处。  

三是“双增长”任务完成困难。2017年人工造林是根据大规模绿化全川要求分配的任务,其中工程造林占比少而且选择的是难利用地和瘠薄地,成果保存困难,社会造林占比多,但造林地块大量为耕地,造林树种均为时下市场行情较好的经济树种,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业主自主选择调整树种,导致造林成果保存率不高。同时,我市位于川中丘陵区,林地资源少,经济建设发展等原因造成可供造林地有限,因此森林资源“双增长”空间更小,建议将森林资源工作重点转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方面。  

四、2020年工作计划  

(一)切实做好国有林管理工作。全面梳理落实国有林管理任务,力争在2021年前完成对全市国有林实现打桩定界,强化国有林监督管理,国有林由县(市、区)林业局聘请护林员长期护林,集体林护林责任由镇(乡)政府落实到村组。  

(二)做精做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并督促县(市、区)高效完成国家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结合各类清理、清查工作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的管护,及时移交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线索,对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加强查处案件后续整改工作。  

(三)加强新形势下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木材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乱收滥购木材、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全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开展抽查,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四)加快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让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是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的前提与基础成为共识,指导并督促县(市、区)按时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做好森林经营等各类活动的监督实施工作。  

(五)强化林地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宣传、积极指导、提前介入、规范报件,抓好征占用林地现场查验、专家评审和使用审批全程监管,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大型项目。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遂宁市林业局 

2020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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