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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遂宁市“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策研究》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遂宁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遂宁市“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策课题研究的通知》(遂城镇化办〔20192号)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研究课题,积极组织编写报告。现将研究成果报告如下。

一、遂宁市新型城镇化“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及意义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十三五”开始至201910月底,全市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7.97万亩,其中,一般宜林地人工造林27.27万亩,森林抚育24.5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8.7万亩,未成林封育管护7.47万亩;累计新建林业产业基地21.79万亩;有效管护全市0.34万亩国有林和82.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全面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27.4万亩。

森林资源实现“双增长”。截至2018年底,全市林地面积206.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97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3.48%,提前完成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2%的目标任务。新建森林公园3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2个。新增道路绿化 1601公里 ,水系绿化 156.85公里 ,城镇绿化407.48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13%,绿化覆盖率达到40.66%,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4.31平方米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一是严控林木采伐和工程项目征占用地管理。印发了《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建立涉森林资源管理类案件线索通报制度的通知》(遂林发〔20175号)文件,进一步理清管理与执法部门的职责,促进相互配合协作,加强我市森林生态环境保护。印发了《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使用林地的到期回收和森林植被恢复的通知》(遂林发〔20175号),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林地管理政策,切实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林地流失。二是加强森林防火,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认真落实防火责任,始终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加大“锈色棕榈象”“日本菟丝子”“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的预防和处置。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控制在考核指标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100%,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9%,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四是坚持依法治林,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开始至201910月底,全市森林公安共立刑事案件99件,移送起诉6661人。查处行政案件715件,处罚900人(次),罚款352.53万元,收缴木材 498.09立方米 、野生动物584头(只)。2017年,成功侦破“7·22”跨省特大非法收购出售黑熊、猕猴、小熊猫、金雕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被省森林公安局评为全省15个典型案例之一。

在“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指导下,编制了《遂宁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加大湿地资源保护投入力度,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和执法工作,严厉打击乱用滥占湿地资源、乱捕滥猎珍稀水禽的行为,确保湿地环境完整、资源稳定和生物物种多样性。“十三五”开始至201910月底,湿地保护修复1.3万亩,建成湿地公园3个。成功创建观音湖湿地公园为国家级湿地公园。投入3.5亿元升级改造圣莲岛、席吴二州湿地,增加湿地面积,扩大候鸟和水禽活动空间。全面完成螺湖湿地公园建设,植树20000余株,草皮500余亩。射洪县沿涪江、梓江种植水杉、银杏、杨树等30000余株,涵养水草、滩涂3000余亩。安居区琼江建成水源涵养林498亩、滨河景观林 2.5公里 ,完成投资6600万元。清理河道漂浮物3500余吨,依法终止河道承包养鱼合同4个、取缔网箱养鱼635口。

二、存在的问题

(一)造林用地不足,生态修复空间受限。我市早已实现全面绿化,没有宜林荒山供造林绿化用地,新造林用地主要来源于耕地。但我市耕地划为基本农田达90%以上,利用耕地造林受国家基本农田保护政策限制,新增造林用地十分困难,生态空间拓展受限。

(二)森林生态系统仍较脆弱,系统功能仍需提高。现有森林的林种、树种单一,单层纯林较多,导致森林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维系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较为低下。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生态防护功能的有效发挥还任重道远。

(三)森林生态系统建设投入不足、欠账较多。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周期长、见效慢,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稳定的较大投入。近年来,市、县(区)财政没有预算专项资金直接用于林业生态建设,主要依靠中、省财政资金投入,投入严重不足。

三、遂宁市“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对策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

森林资源应当进行合理的经营,以满足当代和后代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精神需求。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管理技术,有效管护现有森林资源;紧紧围绕林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产业化发展方向,逐步优化调整森林结构,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培育新产品、新技术,积极推动“森林康养、林业碳汇、林下经济、林权交易”等新业态成型,提高林业产品竞争力。

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对全市0.34万亩国有林和82.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实施全面保护。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管护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8160号)要求,加强国有林打桩定界,加大对破坏国有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27.4万亩,完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目前,全市有坡度大于25度以上的耕地1.28万亩,其中,非基本农田0.98万亩,国家现行政策是只有坡度大于25度以上的非基本农田才能实施退耕还林。建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和部分1525度不宜耕种的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适时开展退耕还林。

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建立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林业执法体系,为保护森林资源和发展林业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做好森林病虫害检疫与预警工作,实现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通报、第一时间处理。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和火险气象等级监测系统,完善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强化基层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提升森林防火水平;完善和维护好林区消防通道、蓄水池等基础设施,配备较为充足的森林火灾灭火消防设施和装备,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

    2.持续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

一是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利用冬春造林季节,紧扣“人人植颗树,遂宁变绿洲”活动主题,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丰富义务植树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全民参与积极性,鼓励群众采取出人出力、捐钱捐物等方式为遂宁绿化添砖加瓦。二是抓好一般宜林地造林。以三台土及以上不宜耕作地,蓬船灌区、三仙湖、群英水库等新建库区,新建公路、中环线等重大工程创面为重点,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结合造林补贴、生态扶贫、荒山造林等项目,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

三是依托新型城镇化夯实绿色城市本底。以涪江生态湿地、渠河生态走廊等为核心,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社区公共绿地、健身养生基地等为主要形式,优化中心城区绿地系统格局。四是借力绿色新型城镇化,全面推进生态廊道网络建设。以涪江、梓江、郪江、琼江等水系的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建设为重点,推进麻子滩、跑马滩、黑龙凼等水库、渠系周边绿化,加强水系森林建设;在全市铁路、公路宜林宜绿地段,重点开展补植补造和绿化升级,实施彩花、彩叶植物改造提升工程。打造市域中心城区与县(区)城之间的森林廊道,提升遂宁到周围地级市间九射高速路网的绿色通道,形成纵横交错、环形闭合的森林走廊。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努力建成结构稳定、功能强大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

    3.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通过抚育改造、土壤改良等多项措施,分类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国有林以提供森林生态服务为主线,重点培育珍贵树种、大径级优质良材,打造优美森林景观;集体和个人所有林以提高林农收益为重点,将抚育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森林抚育项目补贴,加大柏木中幼龄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大力推行针叶与阔叶树种混交、乔木与灌木树种混交,重点发展以乡土树种、林木良种、深根系树种为建群种的混交林,促进形成层次多、冠层厚、生态位错落有致的森林结构,保持森林恒续覆盖,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不断提高林地产出,不断增强森林综合效能。

4.现代林业产业项目谋划

一是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建设。建成1个市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5个县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力争建成1个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

二是花卉产业项目。建成2个花卉交易市场,建设花卉苗木种植基地2万亩,大力兴办各类花卉节会。

三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大力发展蛇、竹鼠、豪猪、果子狸、青蛙、野猪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力争到十四五末,野生动物养殖存栏保有量达到1200万头(只)。

四是杂交构树扶贫产业。大力推动杂交构树扶贫产业,加快建设组织培育基地、种植基地,着力提升饲料加工能力,广泛推广运用构树饲料,提高我市畜禽产品品质。计划到“十四五末”,建成种植基地2万亩,建成构树饲料生产加工线10条,年加工鲜枝叶20万吨,年出栏构树畜禽产品100万头只。

(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1.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重点加强自然湿地、国家和地方重要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负总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林业、环保、水利、农业、自规、住建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的原则,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严明奖惩制度。

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逐级分解落实全市19.5万亩湿地管控目标(其中船山区5.4万亩、安居区2.5万亩、射洪县6.6万亩、蓬溪县3.0万亩、大英县2.0万亩)。严格湿地用途监管,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2.湿地与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从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防止湿地退化的基本要求出发,通过适度人工干预,保护、修复或重建湿地景观,维护湿地生态过程,展示湿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实现湿地可持续发展。把湿地保护、湿地公园建设、河湖与水利建设、水系绿化纳入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系统工程,对涪江沿线湿地区域逐步按照湿地公园建设要求,开展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景观改善为主的亲水工程和岸线绿化工程建设。河滩地以栽植杨树、垂柳等高大速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功能性好的树种为主,辅助栽植风景景观苗木和灌木树丛,形成湿地生态景观带。河滩地以上、农户房前屋后栽植桃、李、柚、枇杷等果树及用材竹、笋用竹等,进一步发展经果林经济或形成具有湿地特征的资源开发带。

(三)助推绿色新型城镇化发展

1.进一步提高绿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重要性认识

助推城镇化走绿色生态、环境友好发展,我们必须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生态优先,强化保护资源;坚持提质增效,加快转型升级;坚持文化引领,推进生态文明。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要同步彰显生态功能与产业功能,要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为一体,做到人人心中有生态理念,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2.开展绿化美化、整治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环线,打造绿色发展生态产业圈。通过环境综合治理,绿地和景观林带建设,形成良好的乡镇景观。以乡镇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等出入口绿化为重点,建成规划合理、绿量充足、配置自然、感官舒适的标志性景观绿化林带。结合新农村及聚居点建设,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原则,在充分利用村庄自然景观的基础上,在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不宜耕作土地等,选用乡土树种开展造林绿化。开展丘区绿化、农田林网建设,形成道路与河岸景观林、房前屋后经果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新村绿化格局。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农村。集中打造一批“春有花、秋有果、四季常青”的绿色生态乡镇,独具特色的园林城镇。

3.强力推进城镇绿化

城市建设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搞大开发,要加强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保护,让城市融入自然。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绿色生态空间的开发与建设,完善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升级。在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城市公园、街道绿化、绿岛的上档升级,注重保护古树名木,推进绿化进工厂、校园、社区、机关工作,创建绿化模范、园林式单位、社区(小区)。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地,构建遂宁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屏障。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年11 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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