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做好2018年市(州)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遂督〔2018〕47号)要求,我局将涉及林业部门的4项指标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并经过严格考核,汇总形成了我市各县(区)政府2018年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中涉林指标完成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任务指标分解落实情况
在省政府未下达市(州)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前,我局根据大规模绿化全川的要求,提前对2018年的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进行了超前预判,将主要指标任务提前向各县(区)林业局进行了分解下达,所有任务指标均高于后期省政府下达的市(州)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接到《遂宁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做好2018年市(州)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分解的通知》(遂督〔2018〕47号)后,我局再次将市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涉林指标进行了分解,于
二、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9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森林资源双增长及林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遂林发〔2018〕59号),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中涉林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10月,市林业局抽调全局12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个现场核查小组对各县(区)上报的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全市现场核查共抽取核实小班309个,占上报小班数1464个的21.1%;抽取核查小班面积9529亩,占上报小班面积42474亩的22.4%。根据现地核实情况测算全市森林资源“双增长”面积合格率为81.6%,市级检查确认新增森林面积34639亩,新增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均全面完成任务。根据天保工程对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金开展的专项检查情况,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金全面兑现落实到了农户。
三、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森林覆盖率增长
按照市级核查确认的新增森林面积,后经省林草局检查修改,全市上报新增森林面积34475.65亩,减去全年工程征占用林地造成的森林面积减少1809.36亩和非法使用林地造成的森林面积减少484.512亩,实现森林面积净增长32181.778亩,森林覆盖率增长0.4%,超过省政府下达的新增森林覆盖率0.213%的任务。
至2018年底,我市森林覆盖率(目标考核口径)已达33.48%,较2017年上报的森林覆盖率31.57%增加0.91%。其中因大英县、船山区森林资源调查成果验收被省林草局认可造成的森林资源基数增加森林覆盖率0.51%,新增森林面积造成森林覆盖率增长0.4%。
(二)森林蓄积量增长
根据经省林草局验收确认的各县(区)森林资源调查成果确认的森林蓄积增长率和自然枯损率,核定全市新增森林蓄积量16.45万立方米,扣减全年森林采伐蓄积2.40万立方米,我市2018年实际实现森林蓄积量增长14.
至2018年底,我市森林蓄积量已达978万立方米。
(三)林地保有量
根据省林草局检查通过的各县(区)林地变更调查成果统计,全市2018年底实际林地保有量为207.37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的林地保有量206.1万亩的任务。
2018年,全市工程永久征占用林地造成林地面积减少1287.7215亩,按目标考核有关要求,可以扣减任务指标。
(四)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
全市经确认的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07.12万亩,按政策规定需兑现到农户的生态效益补偿金1579.95万元均已全面兑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任务。
(五)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中涉林指标完成情况
详见附表。
四、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近几年全市各类工程建设使用林地面积较大,造成林地面积减少较快,虽然目前可以通过依法报批减少任务指标,但我市林地长期减少的趋势未发生变化。同时,由于林业与国土部门林地确认存在差距,“多规合一”后可能造成上报林地面积减少,也将影响我市林地保有量任务的完成,加大新增森林面积完成的难度。
通过2018年森林资源双增长及林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现场核查,发现虽然所有县(区)政府均完成了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中的涉林指标任务,但安居区未完成市林业局下达的新增森林面积任务。同时,在2018年公益林数据更新时,全市林业部门通过批复征求基层和农户意见,对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面积进行了较大调整,船山区将全部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进行了调整,大英县进行了大幅度调整,目前全市保留的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面积为82.1万亩。
附件:遂宁市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三级指标任务中涉林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