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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草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6-17 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林草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及范围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10个子专业。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林业技术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评审,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不属于评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林规发〔2023〕3号)规定执行。

三、答辩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

2.破格晋升的;

3.跨专业申报职称的;

4.享受基层、援藏援彝、“四大片区”以及脱贫攻坚政策的;

5.评委会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二)答辩将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的工作,重点了解其掌握相应专业水平、该职务要求的基本技能以及本专业国内外动态等情况。

(三)答辩人员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地点待评审前另行通知。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情况资格条件和填报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翔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信息。请对照职称申报对应的申报条件认真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系统自动生成评审材料,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各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林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7月26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网上资料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遂宁市林业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5楼),逾期概不受理。

七、其它事项
  (一)市中评委原则上只评审船山、安居中级和市直园区初、中级人员申报,各县(市、区)参评人员向各所在评审部门申报,若不具备开评条件,按照管理权限由各所在人社部门向市中评委来函书面委托评审。评审资料由各县所在林业和人社部门初审合格后,连同委托函一起,由所在林业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市中评委进行评审。

(二)评审经费。中级职称每人次140元(参加答辩的另需交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上报材料时一并交清。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市林业局内)     

联 系 人:马建琴
  联系电话:0825—2392218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遂宁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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