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四川省遂宁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3
第四部分附件…………………………………………………………………17
第五部分附表…………………………………………………………………6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5
二、收入决算表…………………………………………………………65
三、支出决算表…………………………………………………………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5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5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5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5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5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遂委办〔2019〕52号),市政府设立工作部门—遂宁市林业局,为正处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8.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遂宁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遂宁市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96.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04万元,增长1.8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行政人员、事业人员退休3人,减少了相关支出;二是2024年下达的中省项目资金较2023年有所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9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6.30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9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65万元,占41.48%;项目支出1226.65万元,占58.5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96.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04万元,增长1.8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行政人员、事业人员退休3人,减少了相关支出;二是2024年下达的中省项目资金较2023年有所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6.3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04万元,增长1.8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行政人员、事业人员退休3人,减少了相关支出;二是2024年下达的中省项目资金较2023年有所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6.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0万元,占4.56%;卫生健康支出27.70万元,占1.32%;农林水支出1918.35万元,占91.51%;住房保障支出51.65万元,占2.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万元,占总支出的0.1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96.3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1.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82.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9.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8.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1.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6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46万元,下降2.7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32万元,占8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万元,占12.3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23万元,下降1.58%。
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32万元。主要用于营造林、森林防火、林业行政执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案件查处、川林森工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23万元,下降10.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开支等。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租车费。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1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调研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850.00元,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任务清单审定工作816.00元,国家森林城市总体方案评审900.00元,院局合作事宜990.00元,调研国有林管理相关工作1100.00元,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运行监测500.00元,2024年科技下乡万里行专家技术指导480.00元,2024年科技下乡万里行天府森林粮库技术指导899.80元,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技术分析事宜800.00元,2024年科技下乡万里行储备林森林经营技术指导568.00元,督导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和监测预报工作553.00元,机动巡回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800.00元,督导林草湿荒普查、森林督查和林长制调研工作1800.00元,降龙寨水库占用林地技术分析事宜760.00元,挂牌督办案件整改及执法工作事宜790.00元,采访林长制、林权改革238.00元,程大利一行莅遂考察调研1512.00元,督导遂宁市2024年度林长制工作1080.00元,考察香桂项目395.00元,研究全市国家储备林统一规划工作1400.00元,调研国家储备林助推森林四库规划工作1088.00元,调研国家储备林、林业站、森林保险等工作670.00元,国家储备林项目助推“森林四库”规划编制753.00元,洽谈森林四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330.00元。
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遂宁市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8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0.87万元,下降0.5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遂宁市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4.1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2024成都世园会遂宁展园建设服务、遂宁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市级技术服务、遂宁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助推“森林四库”规划编制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4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遂宁市林业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无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对5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遂宁市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4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遂宁市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7.10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认真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有关工作,通过自评发现我局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正常有序,相关项目按照既定绩效目标要求推动有力,基本达到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4分,绩效自评综述: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认真开展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有关工作,通过自评发现相关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正常有序,相关项目按照既定绩效目标要求推动有力,基本达到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绩效自评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保护地与产业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防火科、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科。下属事业单位4个(均未独立核算):遂宁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遂宁市林业科学技术工作站、遂宁市苗圃)、遂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遂宁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遂宁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遂宁市木材检查站。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6.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7.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
8.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9.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0.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市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
11.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
1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机构改革后职能转变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我局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5人;截止2024年末在职3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4人,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我局年初预算806.45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806.45万元,无年初结转结余;中期调整1482.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82.40万元、无其他收入;调整后预算收入总额为228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88.85万元、无其他收入。具体情况详见表2-1。
表2-1 年度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806.45 | 1482.40 | 2288.85 |
二、其他收入 | - | - | - |
年初结转结余 | - | - | - |
总计 | 806.45 | 1482.40 | 2288.85 |
(二)支出情况。
2024年度,我局财政支出年初预算为806.45万元,中期调整为1482.40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2288.85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2096.30万元,部门总体执行进度为91.5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922.11万元,基本支出执行总额为869.65万元,基本支出总体执行进度94.31%;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366.74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总额为1226.65万元,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进度89.75%。具体情况详见表2-2。
表2-2 年度预算执行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 | 中期调整 | 年度总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一、基本支出 | 773.82 | 148.29 | 922.11 | 869.65 | 94.31 |
人员经费 | 633.59 | 114.3 | 747.89 | 701.80 | 93.84 |
公用经费 | 140.23 | 33.99 | 174.22 | 167.85 | 96.34 |
二、项目支出 | 32.63 | 1334.11 | 1366.74 | 1226.65 | 89.75 |
总计 | 806.45 | 1482.40 | 2288.85 | 2096.30 | 91.59 |
年末结转结余 |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2024年年度总体目标是有效运行林长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及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通过“一卡通”兑付国家级和地方(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我局从部门整个绩效目标中选中选定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森林火灾损失率”“提供就业岗位”“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知度”4个核心、可量化计算的职能目标进行评价,每个指标设置2.5分,所有指标均已完成。此项自评得分10分,具体情况评见表3-1。
(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应控制在3.7‰以内,2024年度全市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此项自评得分2.5分。
(2)森林火灾损失率应控制在0.1‰以内,2024年度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损失率为0。此项自评得分2.5分。
(3)提供就业岗位7个,2024年度为保障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执法科等5个科室正常运行,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提供了7个就业岗位。此项自评得分2.5分。
(4)提高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知度达85%以上,2024年度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及时对野生动植物救护救助,开展问卷调查后,被问卷调查的社会公众均对野生动植物保护认知度达92%。此项自评得分2.5分。
表3-1履职效能情况表
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3.7 | ‰ | 0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 | 0.1 | ‰ | 0 |
提供就业岗位 | = | 7 | 个 | 7 |
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知度 | ≥ | 85 | % | 92 |
2.预算管理。此项得分29.24分。
(1)预算编制质量。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遂财预〔2024〕4号)及中途追加的人员经费、中省项目资金、共同专项资金和2024年1-12月预算可执行情况表,我局2024年预算执行数2096.30万元、调整预算数2288.85万元,计算得出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8.41%。此项自评得分7.33分。
(2)支出执行进度。2024年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1122.38万元,实际支出数985.50万元,执行进度87.80%,得分2.63分;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预算数32.63万元,实际支出数32.54分,执行进度99.72%,得分2.99分;专项预算项目资金预算数211.73万元,实际支出数208.61万元,执行进度98.53%,得分2.96分。此项自评得分8.58分,具体情况评见表3-2。
表3-2 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1-12月实际支出数 | 执行进度 | 得分 |
中省转移支付资金 | 1122.38 | 985.50 | 87.80% | 87.80%*3=2.63 |
专项债券资金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 32.63 | 32.54 | 99.72% | 99.72%*3=2.99 |
专项预算项目资金 | 211.73 | 208.61 | 98.53% | 98.53%*3=2.96 |
合计 | 8.58分 | |||
(3)预算年终结余。2024年调整后全年预算收入为2288.85万元,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为192.55万元,计算得出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8.41%。此项自评得分7.33分。
(4)严控一般性支出。2024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费等费用2023年预算数为66.62万元,决算数63.05万元;2024年预算数为58.11万元,决算数36.85万元;年初预算压减12.77%,预算执行压减14.26%。此项自评得分6分,具体情况详见表3-3。
表3-3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表
一般性支出指标 | 2023年 | 2024年 | 较上年增减变化 | |||
年初预算 | 决算数 | 年初预算 | 决算数 | 年初预算 | 预算执行 | |
公务接待费 | 2.97 | 2.24 | 2.97 | 2.01 | 0.00% | -10.27%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4.55 | 14.55 | 14.55 | 14.32 | 0.00% | -1.58% |
会议费 | 5 | 4.91 | 5 | 2.63 | 0.00% | -46.44% |
培训费 | 4.23 | 2.79 | -100.00% | -100.00% | ||
差旅费 | 35 | 34.5 | 34.46 | 34.06 | -1.54% | -1.28% |
办节办展费 | / | / | / | / | / | / |
办公设备购置费 | 4.87 | 4.06 | 1.13 | 1.04 | -76.80% | 74.38% |
信息网络费及软件购置更新 | / | / | / | / | / | / |
课题经费 | / | / | / | / | / | / |
合计 | 66.62 | 63.05 | 58.11 | 54.06 | -12.77% | -14.26% |
3.资产管理。此项自评得分4.05分。
(1)人均资产变化率。2023年年末在编人员32人,资产净值285.66万元,人均占有资产8.93万元;2024年年末在编人员30人,资产净值367.60万元,人均占有资产12.25万元;人均资产变化率为37.18%,高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平均值-4.64%,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录了2019、2021年购买的防火物资109.91万元。此项自评得0分。
(2)资产利用率。2024年办公家具账面原值65.66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办公家具账面原值0万元;2024年办公设备原值240.33万元,超最低使用年限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68.18万元;此项自评得分1.05分。
(3)资产盘活率。2023年、2024年均无闲置资产,此项自评得分3分。
4.采购管理。此项自评得分2.93分。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619.19万元,年初未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2024年实际向中小企业采购305.25万元。此项自评得分0分。
(2)采购执行率。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636.45万元,当年完成采购项目745.93万元,节约采购预算资金4.58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617.93万元。此项自评得分2.93分,具体情况详见表3-4。
表3-4 政府采购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合同金额 | 节约额 | 2024年支付金额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31.50 | 94.50 | 0 | 31.50 |
遂宁市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市级技术服务项目 | 51.59 | 62.20 | 0.84 | 37.32 |
遂宁市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 | 66.70 | 333.5 | 0 | 66.70 |
遂宁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 | 33.60 | 55.91 | 0 | 33.54 |
遂宁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20.00 | 47.00 | 2 | 18.80 |
遂宁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助推“森林四库”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 53.69 | 119.00 | 0 | 53.69 |
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 | 85.52 | 83.83 | 1.69 | 83.83 |
“十四五”暨中长期森林防灭火规划(2021-2035年)编制 | 11.40 | 57.00 | 0 | 11.40 |
2024成都世园会遂宁展园建设项目 | 275 | 275 | 0 | 273.7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45 | 7.40 | 0.05 | 7.40 |
合计 | 636.45 | 1114.97 | 4.58 | 617.93 |
5.财务管理。此项不扣分。
(1)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更新了以前制定的《遂宁市林业局机关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财务管理制度。此项不扣分。
(2)财务岗位设置。设置了出纳、会计岗位,对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确保了不相容岗位分离。此项不扣分。
(3)资金使用规范。本部门在绩效自评价期间抽查了“辅助管理专项经费、2024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2024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等项目支付有关资料,部门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此项不扣分。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32.63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9.72%,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34.1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9.51%,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4个。
1.项目决策。此项自评得分12分。
(1)决策程序。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遂财预〔2023〕17号)要求,对“年度预算100万元以上的新增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延续性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我局无需进行事前评估的部门预算项目。同时,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口径,根据2024年度工作任务并结合中长期规划,提前细化各项预算,按时完成了预算基础库、项目库、预算草案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编报工作,并将预算草案(包括绩效目标)报经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审议通过。此项自评得分4分。
(2)目标设置。编制绩效目标时,目标的完成指标及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填写完整,定量、定性细化量化到各项指标,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相匹配。此项自评得分4分。
(3)项目入库。根据市财政局的审核要求,2024年最终安排常年项目2个,阶段(一次性)项目9个(包括中省转移支付项目8个),所有项目均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项目入库及时率100%。此项自评得分4分。
2.项目执行。此项自评得分14.11分。
(1)执行同向。2024年常年项目2个,阶段(一次性)项目9个,按照“抽评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要求,抽评11个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均相符。此项自评得分5分。
(2)项目调整。2024年无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此项自评得分6分。
(3)执行结果。本部门2024年常年项目2个中预算结余率小于10%项目2 个,阶段(一次性)项目9个中预算结余率小于10%项目5个。自评自评得分3.11分,具体情况详见表3-5。
部门项目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算执行(万元) | 预算完成率 | 资金结余率 | 是否小于0.1(10%) |
一、常年项目 | 32.63 | 32.54 | 99.72% |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31.50 | 31.50 | 100% | 0% | 是 |
2024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1.13 | 1.04 | 92.04% | 7.96% | 是 |
二、阶段(一次性)项目 | 1334.11 | 1194.11 | 89.51 | ||
2024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211.73 | 208.61 | 98.53% | 1.47% | 是 |
2021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资金 | 19.87 | 19.87 | 100% | 0% | 是 |
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3.00 | 3.00 | 100% | 0% | 是 |
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 0.52 | 0.52 | 100% | 0% | 是 |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 | 4.06 | 4.06 | 100% | 0% | 是 |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 | 8.35 | 2.44 | 29.22% | 70.78% | 否 |
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 | 928.34 | 825.61 | 88.93% | 11.07 | 否 |
2024年中省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二批) | 150.00 | 130.00 | 86.67% | 13.33% | 否 |
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四批) | 8.24 | 0 | 0% | 100% | 否 |
表3-5项目预算结余率情况表
3.目标实现。此项自评得分16.77分
(1)目标完成。2024年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11个,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11个。此项自评得分6分。
(2)目标偏离。2024年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有25个,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26个。此项自评得分5.77分。
表3-6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及偏离度情况表
单位名称 | 项目 | 数量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偏离度 |
市林业局 | 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派遣服务人员数 | = | 7 | 人 | 7 | 0 |
被服务科室 | ≥ | 4 | 个 | 5 | 25% | ||
市林业局 | 2024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购买小茶几 | = | 6 | 张 | 6 | 0 |
购买文件柜 | = | 4 | 套 | 4 | 0 | ||
购买保密柜 | = | 1 | 套 | 1 | 0 | ||
市林业局 | 2024年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 | 1 | 个 | 1 | 0 |
林业行政案件现场调查 | ≥ | 30 | 次 | 31 | 3.33% | ||
违法项目整改情况抽查 | ≥ | 30 | 个 | 30 | 0 | ||
国家森林督查整改抽查 | ≥ | 10 | 个 | 10 | 0 | ||
森林防灭火物资购买 | = | 1 | 批 | 1 | 0 | ||
市林业局 | 2021年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资金 | 森林防灭火规划 | = | 1 | 套 | 1 | 0 |
森林防灭火等宣传次数 | ≥ | 5 | 条 | 5 | 0 | ||
市林业局 | 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语音宣传杆 | ≥ | 3 | 套 | 3 | 0 |
市林业局 | 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 森林防灭火视频监控语音宣传杆 | = | 1 | 套 | 1 | 0 |
市林业局 |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三批) | 野生动物救护覆盖面积 | = | 5322 | 平方公里 | 5322 | 0 |
市林业局 | 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 | 林草湿综合图斑监测数量 | ≥ | 3721 | 个 | 3721 | 0 |
市林业局 | 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 | 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 | ≥ | 8 | 次 | ||
成都世界园艺博览会遂宁展园 | = | 1 | 个 | 1 | 0 | ||
全市野生动物普查报告 | = | 1 | 个 | 1 | 0 |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及监督检查 | = | 1 | 次 | 1 | 0 | ||
市林业局 | 2023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 | 古树名木保险 | = | 33 | 株 | 563 | 1606.06% |
林长制专题汇报片 | = | 1 | 个 | 1 | 0 | ||
林长制全体会议 | = | 2 | 次 | 2 | 0 | ||
林地审核审批专家评审 | ≥ | 10 | 次 | 11 | 10% | ||
林地审核审批技术服务 | ≥ | 10 | 次 | 11 | 10% | ||
国家森林督查市级核查 | = | 1 | 次 | 1 | 0 |
(3)实现效果。2024年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11个,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11个。此项自评得分5分。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一是2024年度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4年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已于3月开展自评,并按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及时报送了经市财政局审核的绩效自评表。
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配置符合规定的办公笔记本电脑及会议桌椅等办公家具,对新申购设备、家具安装验收后,入库及资金支付,并建立资产台账。坚持科学、精准、合法、合规采购,加强设备采购、配备、使用等环节的全流程检查督导。
三是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方面。政府采购预算636.45万元,主要用于2024成都世园会遂宁展园建设项目、林业行业方面的规划编制等,签订采购合同1114.97万元,节约预算资金4.58万元,支付采购资金617.93万元。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本部门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加强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与绩效管理工作的联系,明确考核及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举措,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更好的实施。在编制2024年预算时,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进行了应用,根据实际2024年预算该项目时比2023年压缩了72.17%。
2.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在市财政局进行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按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同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均已公开,并安排做好了跟踪舆情、主动引导、及时解疑释惑的各项应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结果整改反馈情况。2024年度巡察对我局资产管理、采购管理方面提出了问题,我局针对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此项扣2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评价总分100分,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7.10分(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量化、细化程度不够,部分绩效目标完成指标业务数据支撑不够,评价依据和评价标准不够明确。
(三)改进建议
一是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编制。财务部门与各业务科室深度衔接、紧密配合,在项目实施前,结合自身业务特性,设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便于考核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建立绩效目标动态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监控,预计不能实现的预算支出、绩效目标要及时调整。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打分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3.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附件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打分表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
总体绩效 | 履职效能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2.5 | 全市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3.7‰)×100%×2.5。 | 2.5 |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2.5 | 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森林火灾损失率÷0.1‰)×100%×2.5。 | 2.5 | |||
提供就业岗位 | 2.5 | 提供就业岗位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提供就业岗位个数÷7×100%×2.5。 | 2.5 | |||
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知度 | 2.5 | 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知度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认知度达85%以上人数÷被调查问卷总人数×100%×2.5 | 2.5 |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质量 | 8 | 部门是否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该项指标得分=(1-财政拨款预算偏离度)×100%×8。偏离度=|预算执行数-调整预算数|÷调整预算数。 | 7.33 | ||
支出执行进度 | 9 | 1至12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数÷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数*3+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数÷部门预算项目资金预算数*3+专项预算项目实际支出数÷专项预算项目算数*3。 | 8.58 | |||
预算年终结余 | 8 | 部门整体年终预算结余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1-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100%×8。部门整体预算结余率为当年年终部门预算注销金额和结转金额占部门预算总金额的比率。 | 7.33 | |||
严控一般性支出 | 6 | 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8项一般性支出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基础分值+加分值。 | 6 | |||
资产管理 | 人均资产变化率 | 3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情况 | 部门人均资产变化率Y=(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100%。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占有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2024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平均值N为-4.63%,Y≤N,得3分;N<Y≤0.8N(即-3.704%),得2分;0.8N<Y≤0.5N(即-2.32%),得1分;Y>0.5N,得0分。 | 0 | ||
资产利用率 | 3 | 部门资产超最低使用年限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家具账面原值÷办公家具账面原值×100%×1.5)+(超最低使用年限的办公设备账面原值÷办公设备账面原值×100%×1.5)。 | 1.05 | |||
总体绩效 | 资产管理 | 资产盘活率 | 3 | 部门闲置一年以上的资产盘活情况 | 部门闲置资产占比变化率=(本年闲置资产账面价值÷本年总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闲置资产账面价值÷上一年度总资产账面价值)×100%,变化率在60%以下的得2.4分,60%-80%的得1.8分,80-100%的得1.2分,100%以上的不得分。两年均无闲置资产或上年度有闲置资产评价年度无闲置资产的,该项指标得3分。 | 3 | |
采购管理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3 | 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管理办法 | 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 | 0 | ||
采购执行率 | 3 | 部门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付总金额÷(当年政府采购总预算数-当年已完成采购项目节约金额)×100%×3。 | 2.93 | |||
项目绩效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4 | 部门预算项目设立是否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 | 该项指标得分=4-部门未履行事前评估程序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抽评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个以下的全部纳入,每增加5个多纳入1个,最多不超过30个,下同。若无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则主要查看部门预算项目整体决策程序。 | 4 | |
目标设置 | 4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 | 该项指标得分=4-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不相匹配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若无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则抽评涉及核心业务、资金量大的其他部门预算项目,下同。 | 4 | |||
项目入库 | 4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 该项指标得分=4-规定时间未入财政库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最终安排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4。(默认满分) | 4 | |||
项目执行 | 执行同向 | 5 | 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是否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 | 该项指标得分=5-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不相符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5。 | 5 | ||
项目调整 | 6 | 部门预算项目是否采取对应调整措施 | 该项指标得分=6-应采取未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应采取收回预算、调整目标等处置措施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6。 | 6 | |||
执行结果 | 4 | 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部门预算常年项目总数×100%×2+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数量÷部门预算一次性项目和阶段项目总数×100%×2。 | 3.11 | |||
目标实现 | 目标完成 | 6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6。 | 6 | ||
目标偏离 | 6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中偏离度在30%内的指标个数÷已完成预期指标值的数量指标个数×100%×6。偏离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设定预期指标值)÷设定预期指标值|。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偏离预期指标30%以上(含30%)的,不计分。 | 5.77 | |||
实现效果 | 5 |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 | 该项指标得分=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数量÷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总数×100%×5。 | 5 | |||
扣分项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 | - | 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 部门未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财务岗位设置 | - | 部门财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 | 部门未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职责权限不明确,未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资金使用规范 | - | 部门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 部门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预算绩效存在问题 | - | 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的履职效果、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被评价部门配合度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分值 | 87.1 | ||||||
附表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单位:万元 | ||||||||
部门名称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2096.30 | 2096.30 | |||||||
年度总体 目标 | 有效运行林长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落实纳入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的天保工程区及天保工程区外森林管护;通过“一卡通”兑付国家级和地方(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全市完成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建设5个;现代林业园区建设8个;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7‰以内;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市级义务植树示范活动。 | |||||||
年度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
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契机,构建绿色生态网络。 | 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大力推动授信项目尽快落实转化,高质量打造本土特色的储备林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天府森林粮库”遂宁行动,打造“适地适树、一地一树,一地多树”的遂宁森林粮库,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7+2”现代林业园区建设,力争成功申报省级“天府森林粮库”示范建设项目。 | |||||||
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加强生态资源保护。 | 深化遂潼毗邻地区林长制合作创新示范建设,优化林长制制度体系,加强林长制督查考核,强化“数字林草”的运用,不断探索掌上巡林、掌上监督、掌上考核等新的工作模式。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持续开展森林火险预警监测,不断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和违规用火行为,筑牢森林火灾基础防线。细化梳理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分工,摸清监管对象底数。 | |||||||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完善基础保障能力。 | 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统一全市林业行政处罚标准和基数,规范执法办案。建立案源登记台账,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防范履职风险。按照“提前介入、高效服务、服管结合、依法加快”的要求,主动做好重大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对全市的重大涉林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加强统筹安排,根据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和国省市重点项目,建立定额管理机制,加强林地定额管理。有效承接省级委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事项,积极开展林草生态综合图斑监测工作。 | |||||||
年度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 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年度实施方案 | = | 1 | 个 | 6 | 1 | |
建设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 | = | 5 | 个 | 7 | 5 | |||
建设现代林业园区 | = | 8 | 个 | 7 | 8 | |||
质量指标 | 营造林成活率 | ≥ | 85 | % | 6 | 90 | ||
时效指标 | 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7 | 12 | ||
现代林业园区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7 | 12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森林质量 | 定性 | 明显 | 10 | 明显 |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3.7 | ‰ | 10 | 0 |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 | 0.1 | ‰ | 10 | 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5 | 95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 | 90 | % | 5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营造林成本 | ≤ | 2000 | 元/亩 | 10 | ||
附件3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2T000000427826-辅助管理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4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31.5万元,按4.5万元/人预算,派遣不少于7名服务人员,辅助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等4个科室工作,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被服务科室满意度达90%以上。 | 2024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31.5万元,按4.5万元/人预算,派遣不少于7名服务人员,辅助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防火科、执法科等5个科室工作,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被服务科室满意度达100%以上。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联邦人和劳务公司提供辅助性岗位人力资源,签订了三年劳务合同,每年向市林业局提供7名服务人员。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1.50 | 31.50 | 31.5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1.50 | 31.50 | 31.5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派遣服务人员数 | = | 7 | 人 | 7 | 10 | 10 | ||
被服务科室 | ≥ | 4 | 个 | 5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人员使用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人员服务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供就业岗位 | = | 7 | 个 | 7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服务科室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服务人员成本 | ≤ | 45000 | 元/人年 | 4500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严格按照《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派遣的7名服务人员较好的完成领导和科室交办的工作任务,被服务科室满意度达100%。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林佳军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4T000010290052-2024年办公设备购置经费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4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1.13万元,2024年10月底前购买保密柜1组、文件柜4组、小茶几6张,产品合格率达100%,资产使用年限15年以上,使用人满意度达90%以上。 | 2024年投入部门预算资金1.04万元,2024年9月购买保密柜1组、文件柜4组、小茶几6张,产品合格率达100%,资产现使用正常预计能达到使用年限15年以上,使用人满意度达98%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复的采购内容进行采购。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13 | 1.13 | 1.04 | 91.86% | 10 | 9.18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3 | 1.13 | 1.04 | 91.86%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小茶几 | = | 6 | 张 | 6 | 8 | 8 | ||
购买文件柜 | = | 4 | 套 | 4 | 8 | 8 | ||||
购买保密柜 | = | 1 | 套 | 1 | 8 | 8 | ||||
质量指标 | 产品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8 | 8 | |||
时效指标 | 购买时间 | ≤ | 10 | 月 | 9 | 8 | 8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使用年限 | ≥ | 15 | 年 | 15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满意度 | ≥ | 90 | % | 98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保密柜成本 | ≤ | 2500 | 元/套 | 2300 | 3 | 3 | ||
文件柜成本 | ≤ | 1000 | 元/套 | 900 | 3 | 3 | ||||
小茶几成本 | ≤ | 800 | 元/张 | 747 | 4 | 4 | ||||
合计 | 100 | 99.18 | ||||||||
评价结论 | 通过办公设备采购,进一步对机关办公设备进行更新,提升了机关办公能力。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彭靖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90025T000012406973-2024年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
主管部门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遂宁市林业局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4年度,投入市级资金211.73万元,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个,购买森林防灭火物资1批,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现场调查30次,违法项目整改情况抽查30个,国家森林督查整改抽查10个;确保森林防灭火物资合格率达95%以上,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长期改善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2024年度,投入市级资金211.73万元,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个,购买森林防灭火物资1批,开展林业行政案件现场调查30次,违法项目整改情况抽查30个,国家森林督查整改抽查10个;确保森林防灭火物资合格率达95%以上,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长期改善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开展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工作,保障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11.73 | 208.61 | 98.53% | 10 | 9.85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11.73 | 208.61 | 98.53%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 | 1 | 个 | 1 | 5 | 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 | ≥ | 90 | % | 95 | 5 | 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森林防灭火物资合格率 | ≥ | 95 | % | 100 | 5 | 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林业行政案件现场调查 | ≥ | 30 | 次 | 31 | 5 | 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违法项目整改情况抽查 | ≥ | 30 | 个 | 30 | 5 | 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 | 11 | 月 | 12 | 5 | 4.17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森林督查整改抽查 | ≥ | 10 | 个 | 10 | 5 | 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灭火物资购买 | = | 1 | 批 | 1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 | 0.1 | ‰ | 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定性 | 长期 | 长期改善生态环境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成本 | ≤ | 45.03 | 万元 | 44.64 | 5 | 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成本 | ≤ | 66.7 | 万元 | 66.7 | 7 | 7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成本 | ≤ | 100 | 万元 | 97.27 | 8 | 8 | ||
合计 | 100 | 99.02 | ||||||||
评价结论 | 现代林业发展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 | |||||||||
存在问题 | 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是11月底之前,实际完成时间是12月。 | |||||||||
改进措施 | 加快以后的项目实施进度,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 |||||||||
项目负责人:李海、杨戈、何浩 | 财务负责人:李杰 | |||||||||
附件2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我市已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和《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需要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合同价格333.50万元。按合同约定,2024年需支付20%,金额为66.70万元。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为提高我市森林防灭火能力,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需要更新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等,安排经费100.00万元。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1〕3号)明确: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市级(含市直园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全市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牵头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安排经费45.03万元。
2.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5)负责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6)组织全市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
(7)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8)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承担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和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工作。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主要用于支持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规范高效运行林长制、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持林业产业发展、支持林业科技发展、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到市林业局及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使用。2024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安排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保护森林资源、开展国土绿化,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举措,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项目投资精准识别、筛选及需求论证。按照项目实际投资进行分配,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资金分配严格履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24〕2号)要求,分配资金合计211.73万元,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66.70万元、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100.00万元、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45.03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2024年项目主要用于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和林业行政执法等方面。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表1-1。
表1-1 遂宁市2024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遂宁市2024年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
市主管部门 | 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林业局 | |||
年度金额(万元) | 211.73 | |||
年度总体目标 |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保障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成本 | 数量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1个 | |
森林防灭火物资购买 | 1批 | |||
林业行政案件现场调查 | ≥30次 | |||
违法项目整改情况抽查 | ≥30个 | |||
国家森林督查整改抽查 | ≥10个 | |||
质量指标 | 森林防灭火物资合格率 | ≥95% | ||
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 | ≥9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2024年11月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服务费 | =66.67万元 | |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 | ≤100万元 | |||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经费 | ≤45.0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0.1‰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
2.自评开展情况。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按照各项目的相关要求,由市林业局相关科室对各自实施的项目进行自评,再由市林业局办公室汇总,形成主管部门自评报告报财政。自评使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是否评分法、满意度赋值法等方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提高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强化对预算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1.预设问题。
(1)项目决策: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
(2)项目管理: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
(3)项目实施: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2.评价重点。
(1) 资金投入与分配: 资金分配是否向重点领域倾斜。
(2)资金使用效率: 支出进度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资金沉淀。
(3) 项目实施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合规性与监管: 资金使用是否有完整的财务资料,是否接受社会监督(如信息公开),违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三)评价选点。
2024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只涉及市本级,实地踏勘点位选择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中的防火物资采购。
(四)评价方法。
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用来收集相关材料和开展具体评价的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审查;实地勘察法到选择点位对自评情况开展现场踏勘;问卷调查法对项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等多种方法。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各项目相关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人员构成。局办公室汇总科室的自评报告,形成主管部门自评报告报市财政;生态科负责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自评工作;防火科负责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自评工作;执法科负责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自评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满分54分,自评得分51.64分)
1. 项目决策。(满分18分,自评得分18分)
(1)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24〕2号)要求进行资金分配,项目决策程序严密。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2)规划认证。项目符合中、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安排,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中所有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的偏离度小于15%。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3)资金投向。项目资金符合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与行业发展相匹配,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未与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2. 项目管理。(满分18分,自评得分16分)
(1)制度办法。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未制订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满分2分,自评不得分。
(2)分配管理。资金分配按照据实法、项目法和因素法进行分配,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3)绩效监管。资金分配方案下达时同步下达了项目绩效目标,年中对预算进行绩效监控,年末业务科室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3. 项目实施。(满分9分,自评得分8.91分)
(1)预算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率为98.53%。满分6分,自评得分5.91分。
(2)资金使用。资金使用符合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完整,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满分3分,自评得分3分。
4. 项目结果。(满分9分,自评得分8.73分)
(1)目标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满分6分,自评得分6分。
(2)完成时效。项目计划完成时间是11月,实际完成时间是12月,满分3分,自评得分2.7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按照2024年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使用内容,该项目应属于行政运转。
1.用途合规性。项目严格按照资金文件下达的资金用途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挤占、冒领现象,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保障资金安全。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2.程序合规性。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3.标准合规性。严格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遂府办发〔2024〕2号)要求进行资金分配,由市林业局编制资金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满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满分16分,自评得分16分)
1.森林火灾受害率。2024年度全市范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2.执法案件办结率。2024年度共立案5件,办结5件,执法案件办结率为100%。满分8分,自评得分8分。
四、评价结论
市本级财政现代林业发展资金专项预算为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较好完成了各项目绩效目标任务(详见附件2),自评得分97.64分(详见附件3)。
五、存在主要问题
通过绩效自评,主要存在未按计划时间完成项目。
六、改进建议
加快以后的项目实施进度,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附件:1.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3.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打分表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涉及所有点位自评得分情况表
序号 | 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 | 自评得分(百分制) | 备注 |
1 | 市林业局 | 97.64 | |
2 | |||
3 |
备注:1.项目资金末端分配点位包括县(市、区)、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及一次性单位等。
2.自评得分(百分制)从高到低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各个档次数量占比分别为20%、20%、55%、5%,且不同档次间得分分值应体现差异化,同档次得分分值相同的比例不超过该档次总数量的10%。
附件2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市本级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林业局部门 | |||||||
项目类型 | 现代林业发展资金 | |||||||
项目 概况 |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 常年项目)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遂府办文〔2022〕58号) | ||||||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 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要求 | |||||||
绩效分配方式 | £因素法 | £项目法 | ■据实据效 |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 ||||
立项依据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方案〉的通知》(遂府办文〔2022〕58号)、《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林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21〕3号 | |||||||
使用范围 | 用于更新市本级森林防灭火储备物资;支付《四川省遂宁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经费;开展执法鉴定、涉审批处罚核查鉴定、野生动植物鉴定以及森林督查图斑变化鉴定、重大项目涉林违法调查等。 | |||||||
申报(补助)条件 | ||||||||
项目起止年限 | 长期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11.73 | ||||||
其中:财政拨款 | 211.73 | |||||||
其他资金 | ||||||||
总体 目标 | 年度目标 | |||||||
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保障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 = | 1 | 个 | 5 | 1个 | |
森林防灭火物资购买 | = | 1 | 批 | 5 | 1批 | |||
林业行政案件现场调查 | ≥ | 30 | 次 | 5 | 31次 | |||
违法项目整改情况抽查 | ≥ | 30 | 个 | 5 | 30个 | |||
国家森林督查整改抽查 | ≥ | 10 | 个 | 5 | 10个 | |||
质量指标 | 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 | ≥ | 90 | % | 5 | 100% | ||
森林防灭火物资合格率 | ≥ | 95 | % | 5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 | 11 | 月 | 5 | 12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森林火灾损失率 | ≤ | 0.1 | ‰ | 10 | 0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改善生态环境 | 定性 | 长期 | 10 | 长期改善生态环境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9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林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成本 | ≤ | 45.03 | 万元 | 5 | 44.64万元 | |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成本 | ≤ | 66.7 | 万元 | 7 | 66.7万元 | |||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成本 | ≤ | 100 | 万元 | 8 | 97.27万元 | |||
附件3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打分表
绩效评价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说明 | 自评得分 | 备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 | ||||
通用指标 | 项目决策 | 决策程序 | 6 |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 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发现一处不符合的扣3分,扣完为止。 | 6 | |
规划论证 | 6 |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 1.项目规划符合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安排,得1分;充分评估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得3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
资金投向 | 6 |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 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得1分;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得1分;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避免“撒胡椒面”,得3分;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得1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
项目管理 | 制度办法 | 2 |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 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不存在管理制度缺失、管理办法过期情况,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0 | ||
分配管理 | 10 |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 1.因素分配法:资金分配因素选取充分考虑相关行业事业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得2分;资金分配因素的权重设置有效突出项目实施重点,得2分;资金区域分布结果公平合理,得2分。项目分配法:建设项目储备库,得2分;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得2分;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得2分。其他分配法: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合理,得6分。否则该项不得分。如涉及多种分配法,按相应资金量的权重进行测算。 | 10 | |||
绩效监管 | 6 |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 项目是否按中、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含事前评估)、绩效评价、以前年度问题整改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4分;市级部门对县级主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县级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指导力度不够的情况,是否对县级开展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得2分。否则该项不得分。 | 6 | |||
项目实施 | 预算执行 | 6 |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资金到位率×100%×2。如部分计算内容不涉及,可同比例分配至本指标其他计算内容。 | 5.91 | ||
资金使用 | 3 |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 项目资金使用、拨付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超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浪费、长期沉淀、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实施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处不合规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
通用指标 | 项目结果 | 目标完成 | 6 |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 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首次批复立项设定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 | 6 | |
完成时效 | 3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 该项指标得分=(1-(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3。一般以天数、月数或年数为单位。当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小于等于0时得满分;实际完成时间超过计划完成时间1倍及以上得0分。 | 2.73 | |||
专用指标 | 行政运转 | 用途合规性 | 10 | 是否按规定用途、适用范围进行本地区专项资金分配 | 资金实际用途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
程序合规性 | 10 | 资金管理程序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管理程序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
标准合规性 | 10 | 资金分配标准是否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 资金分配标准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发现一处扣2分。 | 10 | |||
个性指标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8 | 森林火灾受害率(‰)=受害森林面积/森林总面积(hm2)×1000% | 森林火灾受害率≤0.1‰,得8分;0.1‰<森林火灾受害率≤0.3‰,得6分;0.3‰<森林火灾受害率≤0.6‰,得4分;0.6‰<森林火灾受害率≤0.9‰,得2分;森林火灾受害率>0.9‰,得0分。 | 8 | ||
执法案件办结率 | 8 | 案件办结率(100%)=办结数量/立案总数 | 案件办结率100%,得8分;案件办结率90%-100%,得6分;案件办结率80%-90%,得4分;案件办结率60%-80%,得2;案件办结率低于60%,得0分。 | 8 | |||
扣分项 | 绩效管理 | —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 | 依据评价年度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结果以及评价指标体系涉及各方面出现的问题,每有一个问题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被评价 | — | 被评价对象工作配合情况 | 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