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表扬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川林资函﹝2019﹞43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根据省局分配名额,结合各县(区)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印发《遂宁市林业局关于评选表扬全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遂林函﹝2019﹞28号)将名额细化分解,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及时上报了先进材料。经我局严格把关,现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上报,请审核。
附:1.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名单
2.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材料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