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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中心城区国家湿地公园报批情况的 报 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

《遂宁市直机关作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督查暗访情况的通报(六)》(遂直整治办201810号),通报了《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1—11月完成情况,其中,市林业局牵头负责的中心城区国家湿地公园报批工作存在推进滞后的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梳理,因席吴二洲湿地进行升级改造和海绵工程施工影响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进度,市、区两级林业部门按时完成了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推迟验收的报批工作。现将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推迟验收报批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推迟验收的原因

遂宁观音湖湿地公园,东至五彩缤纷路堤坎,西至老城滨江路堤坎,南至涪江二桥,北至袁家坝南端,总面积 680.51公顷 。涉及船山区、河东新区,于2012年被原国家林业局纳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林湿发〔2012341号),试点期5年,至2017年底结束,应接受原国家林业局试点验收。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推迟验收的原因,一是原市委副书记郑备批示“建议圣莲岛主要工程基本建成后再高质量申请国家湿地公园。”,原市委书记杨洪波同意其建议(见送批件附后) ;二是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区席吴二洲湿地进行升级改造和海绵工程施工,其工程因种种原因至今未完工;三是在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总规的保育区内建设有万豪酒店、莲叶景观房、观音文化艺术展览馆。根据《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保育区除开展保护、监测、科学研究等必需的保护管理活动外,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因此,这些地方必须调出保育区,总规需进行修编。故试点验收不得不推迟。

二、  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推迟验收的报批工作

我局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了上报,并取得了实效。 2017 221 ,船山区政府向我局报送《关于延迟验收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函》(遂船府函〔201720号)。 2017227,我局及时向原省林业厅上报《关于延迟验收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报告》(遂林〔201716号)。 2018315,船山区政府再次向我局报送《关于暂不申请验收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函》(遂船府函〔201852号)。 2018320,我局及时向原省林业厅上报《遂宁市林业局关于申请暂缓验收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报告》(遂林〔201821号),省厅也及时将报告上报原国家林业局。同时,接到船山区政府要求推迟试点验收报告后,我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 ,研究推进方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 2018 32 ,原副市长邓为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观音湖申创国家湿地公园工作,对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规划、申创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同时,要求我局做好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推迟验收的报批工作,保障有关问题的圆满解决。

20186月,为顺利迎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林业局副局长余进海、船山区副区长郑良带领市、区两级林业部门负责同志前往原国家林业局汇报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请求同意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调整规划和(试点)验收工作推迟到2019年等问题。原国家林业局湿地中心常务副主任严承高等领导热情接待并同意了我市的请求。

截至目前,我市还未接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的通知,同时,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总规修编工作进展顺利,各项试点验收准备工作进入冲刺阶段。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年1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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