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我局对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25号),认真梳理并总结2022年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高质量开展中心组学法。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类条例、准则等党内法规,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二是持续完善会前学法制度。结合省林草局“一月一主题”学法活动,制定了市林业局2022年度学纪学法计划,始终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林业工作全过程,全年开展会前学纪学法50余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
2.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森林防灭火“五进五到”活动。组织开展巡回宣讲、开学第一课、宣传月等专题活动,累计出动宣传车5.6万台次,张贴宣传公告8.6万份,编制印发“明白卡”“告知书”9万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1万条,发送森林防火手机提示短信70万条。二是加强湿地保护法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标语60幅、宣传海报3600份,发放宣传资料7100余份。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采用趣味性较浓的法治小视频作为普法宣传载体,增强法治知识传播力度,共制作宣传视频3期。四是加强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根据林业工作实际,依托河东新区成渝之心法务区,在河东联盟河任家渡小区附近打造遂宁市林业法治文化公园。
(二)纵深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决策行为。严格按照《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要求,完善了《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事项的通知》,梳理优化了上会程序和审核要求,对按要求应经局党组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了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召开局党组会8次,主要涉及研究干部人事调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等,实现了集体决策。
2.强化法制审核,严把决策关口。一是强化审核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决策前法制审核机制。二是用好用实政府法律顾问。积极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将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进一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落地落实。法律顾问全年审查修改合同13份、接受科室法律咨询及研讨涉法事务31起、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16份,较好履行了法制审核义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内部约束制度。从标准制定、程序规范、档案保管等三个方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模式。结合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实际,制定了全市林业系统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从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进一步提升了林业法治营商环境软实力。三是汇编林业执法要点。编制了《遂宁市林业系统常用法律法规》,并梳理出与交运、水利、城管执法、公安、应急等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边界,针对林业行政执法重要环节、关键节点、特殊流程等编制《遂宁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要点》,作为全市林业系统行政处罚参考资料。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重点林区设置“防火码”72处,在林区要道、国有林场林区、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点204个,累计消除火灾风险隐患435个。二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全年累计办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27件,批准使用林地58.9458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09万元;审核永久使用林地109件,批准使用林地239公顷。三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全市共查办林业行政案件236件,其中林地类案件175件、林木类案件34件、野生动物类案件11件(涉及国家保护动物2只)、森林防火类案件12件、其他类型行政案件4件,罚款合计人民币78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件(其中部督案件1件)。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培训。组织全市林业系统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国家林草局、省林草局组织的执法专题培训班4次,组织召开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会3次,动员在编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二是高质量开展案卷的评查工作。采取独立阅卷、交叉互评、疑难问题集体讨论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选送的10件参评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选出优秀案件1件,无不合格案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转发省林草局最新出台的《四川省林草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四川省林草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一)》,积极发挥了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作用,确保全市林业系统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深化行刑衔接工作。一是探索建立林业与公安工作衔接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遂宁市林业和公安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从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涉林违法犯罪打击、林业案件行刑衔接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职责分工。全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与公安机关共同部署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猎捕和交易红(蓝)喉歌鸲等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二是探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等11项工作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2件,促进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从制度化实施向法治化保障转变。联合市检察院打造遂潼 低山丘陵区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带。市林业局1名同志被市检察院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
全市林业系统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坚持将释法明理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坚持向当事人、代理人充分释法明理,真正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作用,最大限度消除复议、诉讼风险。截至目前,我市林业系统无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成市林业局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形成了《遂宁市林业局行政权责清单(2022年本)》,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公示,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及时开展对涉林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结合省林草局2022年行政许可权力清单的调整,有序调整我市的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创新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以公职法制审核员为主、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专业法律服务体系,相互取长补短、紧密配合,共同推动我市林业法制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
1.做好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筹备遂、潼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会议,现场签订了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检疫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2.建立森林防灭火“三联”机制。签署《潼南区、遂宁市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联动协议书》,共同加强两地交界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全面提升跨区域森林火灾联防联控联动能力。
3.开展跨区域森林防灭火演练。结合遂潼合作主题,以毗邻潼南的林区发生跨境森林火灾为背景,举行了2022年度森林火灾应急演练,两地消防救援专业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社义务扑火队、民间应急救援队等500余人参与。
(七)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2022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中“率先取得突破”的历史使命,不断推进对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定期听取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2020年森林公安转隶后,全市县级层面执法职责由原国土执法大队负责,市林业局增加2名专职执法人员。我市专职从事林业执法的人员仅为19人,三年来共查办林业行政案件503件(其中2020年127件、2021年140件、2022年236件),执法队伍小马拉大车、专业力量薄弱以及执法基础保障缺乏上级政策(标准)等问题突出,导致执法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进度缓慢。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柔性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柔性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缺乏必要的柔性执法意识,依然存在重打击、重处罚、轻服务、轻教育的权力本位思想,易把柔性执法变质为执法“软弱”化、把柔性执法误解为“人情执法”等。二是执法文书格式没有统一标准。部分区(县)未能在参照《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0104》《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的基础上,统一辖区内文书制作标准,存在不同办案人员制发的法律文书格式不一致情形,缺乏执法办案的严谨性。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规范化装备建设。在市林业局执法监督科开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执法场所办案场所、设施设备、标识标牌等基础设施进行规范化改造,同时以执法小组为单位,配备无人机、专业平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装备,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双月学习”制度,利用月底相对空闲时间,组织全市林业执法骨干力量开展培训。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省林草局、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理论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理论水平;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案件交叉评查、疑难案件研讨、案件执法观摩活动,加强执法人员的横向交流学习,提升实战能力。
(二)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探索说理式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探索罚前说理、罚中举证、罚后释疑模式,将说理贯穿于审核审批、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执法全过程,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更好地知法守法,赢得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二是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建立轮训跟班学习制度,在各县(市、区)林业局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赴市林业局跟班学习,规范林业执法办案程序,让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案例剖析中掌握技能,在讨论交流中分享经验,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处理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综合能力。
遂宁市林业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