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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2018年度森林督查发现的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林草局

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2018年度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的通知》(川林资函﹝201951)要求,我局立即行动,印发了《遂宁市林业局关于2018年度森林督查发现的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问题查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遂林发﹝20196号),对2018年度森林督查中发现的我市涉嫌违法使用林地和违规采伐林木项目查处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根据省局下发文件,2018年度我市森林督查发现疑似变化图斑林地、林木共计184个,涉嫌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面积 32.6379公顷 ,涉嫌违法违规采伐蓄积 1347.7立方米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遂宁市安居区思源实验学校一期建设项目存在批少占多现象,2017年度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检查发现船山区十里荷画项目、四川煜坤能源用地平场项目和象山路绿化项目和遂宁市台商工业园纵二路建设项目违法占地 1.0348公顷 未查处到位,象山路绿化项目和遂宁市玉龙路立交建设项目违法占地 0.7381公顷 虽然已经查处,但尚未完善手续。

二、线索移交情况

   按照《遂宁市林业局关于建立涉森林资源管理类案件线索通报制度的通知》(遂林发〔20175号)要求,我局通知各县(区)及时将此次森林督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使用林地和违规采伐林木线索通报当地森林公安局,各县(区)按照要求已全部将涉嫌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和涉嫌违法违规采伐林木线索移交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按照其所归属的项目整理合并进行了查处。

三、查处整改情况

1.查处情况

经森林公安局查处,截至目前,91个涉嫌违法使用林地的案件中:有10件已经查处完毕,并出具相关结论,合计处罚金额232.3592万元;有1件(射洪县垃圾处理场建设违法占用林地)属于区划错误,该地块经查实已于2005年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用地批文(川府土﹝2005375号),转为建设用地;剩余80个项目正在查处中。93个涉嫌违规采伐林木案件中:9个已经查处完毕,并出具相关结论,其中7个同时又属于违法使用林地项目,森林公安将其整理合并查处;太乙镇驼柏树村61号小班采伐伐区项目,森林公安解释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不纳入立案范围;射洪厚泽传统文化生态园有限公司采伐林木项目不属于占用林地项目,只涉及违规采伐,处罚金2520元;剩余84个项目正在查处中。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遂宁市安居区思源实验学校一期建设项目存在批少占多案件已经移交线索,案件查处中。

2017年度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检查发现船山区5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经森林公安查处,其中遂宁市台商工业园纵二路建设项目(超审核范围使用林地0.3745公顷)和四川煜坤能源用地平场项目(未批先占使用林地0.4公顷)由于已过追诉期,不予处罚,其余3个项目给予相应处罚,并处罚金96.4035万元。

2.整改情况

91个涉嫌违法使用林地的案件10件查处案件中有1个项目(射洪县塑料分类加工处理厂违法占用林地项目)目前建筑物已拆除,原址已恢复森林植被,4个项目正在补办使用林地手续,5个项目正在积极恢复森林植被;93个涉嫌违规采伐林木案件中,88个属于使用林地项目完成植被恢复项目1个,5个不属于使用林地项目完成植被恢复1个。

2017年度问题查处整改“回头看”检查发现船山区5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经森林公安查处,出具相应处罚决定后,目前正在补办使用林地手续。

四、存在的问题

1.案件线索移交难。由于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只能发现问题线索,需要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在具体线索移交过程中,基层森林公安机关存在不接受线索移交,或提出过多要求,致使线索移交困难。

2.案件取证困难。国土、林业数据交错,土地性质界定和面积核实难;部分违法使用林地业主变化频繁,且部分人员长期外出,无法联系。同时违法行为认定需专业技术人员核定,导致案件取证困难,案件推进缓慢。

3.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由于移交线索较多,森林公安局人员及车辆不足,工作繁重,案件查处进展较为缓慢。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奖惩机制。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依法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强化震慑作用,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工作成果。对已经查证属实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森林公安队伍克服困难,调动一切力量,不遗漏、不留情,及时将所有案件查处到位,对违法项目业主处罚到位。要求恢复的应及时恢复林地生产条件,对有用地需求且符合用地政策的项目,指导业主及时补办林地使用手续。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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