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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重点区作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森林资源挤占 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完成情况的 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林草局: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六十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川林自函﹝2019660号)要求。我市已全面完成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森林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存在的问题

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各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落实清理工作责任,及时摸清重点区域森林资源分布及总量。通过摸排清查,我局发现遂宁市船山区和大英县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其他县(区)未发现挤占生态空间的情况。其中,船山区广德寺2017年扩建化僧窑未批先占国有林1.8亩,位于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大英县蓬莱镇七桥村国有林地内,2016年未批先占修建蓄水池一个,涉嫌占用国有林地 100平方米

二、完成情况

(一)船山区完成情况。林政稽查大队对广德寺现场进行勘察,收集资料线索后将此案移交船山区森林公安分局,船山区森林公安分局已于 20181114进行了查处,违法主体已接受处罚,处罚金26640元(遂船森公罚决字﹝2018﹞第19号),限期恢复原状。广德寺管委会向市委、市政府上报相关申请文件,原国土资源局出具了《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德寺管委会申请规划调整和划拨土地等问题研究情况的报告》(遂府办﹝201827号)、《关于印发<广德寺片区5个地块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国土资发﹝20191号),文件通报了办理进展情况。9月,船山区赴省林草局汇报工作进展,目前,船山区聘请具有一级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了林地占用可行性研究,船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占用林地相关材料组卷上报,并以《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顿完成情况的报告》(遂船自然资规﹝2019112)文件上报我局。

(二)大英县完成情况。涉嫌占用国有林地修建的蓄水池是县公安局在2016年建设大英县行政拘留所和看守所时修建的备用蓄水设施。经原县林业局与县公安局多次沟通协调,同时根据《大英县森林防火规划(2017-2022)的批复》(大府办函〔2016156号),20193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上述蓄水池收回并作为国有林森林防火水池使用。该案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上报,案件线索已移交县森林公安调查处理。 2019828,县森林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出给予县公安局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大森公林罚决字〔2019〕第57号)。9月大英赴省林草局汇报工作进展,目前,林地占用补办手续已报送市林业局,并获批(遂林地许内字〔201901号),该案件已经办结,并以《大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重点区域违法违规占用国家森林资源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大自然资规〔2019〕第122号)报告相关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加强政治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加强林业草原建设工作和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草原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以建设法治林业为目标,坚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前提,以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为保障,牢固树立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二)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森林资源保护,集中力量对挤占生态空间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以“绿卫2019”森林执法专项、森林督查及挤占生态空间清理整治行动等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队伍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防范、治理、整顿等手段,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挤占生态空间违法行为,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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