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市直园区林业主管部门,市局各科室:
《遂宁市2022年林业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遂宁市林业局
2022年4月24日
遂宁市2022年林业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林业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的部署,以“六大对标竞进”行动为指引,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贡献林业力量。
主要目标任务:全年完成营造林4.2万亩,森林覆盖率(含四旁资源)保持在35%以上,新增森林蓄积量39万立方米,新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万亩,竹林产业的综合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内。
一、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一)贯彻落实科学绿化实施意见,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推进造林任务落地上图管理。(二)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系列活动,牵头做好各级党政军主要领导义务植树示范活动,动员支持全社会参与国土绿化。(三)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启动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积极融入川渝森林城市群。(四)全域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支持项目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全市融资规模达100亿。(五)提升森林质量,推动蓬溪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生态系统修复项目等重点林业生态修复项目实施。
二、加强林草资源管理。(一)围绕主责主业,抓林草资源保护。做好2022年森林督查,适时开展市级核查,对2019年以来地方审批的临时使用林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审批和监管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全面完成全市草地资源监测调查,草地有害生物普查工作。(二)围绕中心大局,抓发展保障。出台市级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做好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加强林木采伐管理,推广林木采伐APP,严禁超限额采伐。(三)围绕科学管理,抓基础保障。加快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2022年及“十四五”使用林地定额测算。加强林草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更新。加强森林资源综合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评价。(四)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扎实开展挂牌“回头看”,落实管护责任,编制一树一策,用好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五是有效运转各级林长制。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适时开展林长制培训。
三、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常态化防控森林火灾,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牢牢守住“两个确保”底线。(二)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加强林区输配电设施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整治。(三)完成森林火灾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森林火灾信息化水平。(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监测预警,抓牢蜀柏毒蛾等常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扎实开展松树疫情普查,前移检疫关口,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四、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一)强力推动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出台市级现代林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射洪香桂现代林业园区力争建成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各县(市、区)全面启动林业园区建设。(二)成功举办第四届四川生态旅游博览会,办好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会,推动全市生态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三)强化现代林业基地培育,通过补植补造、改造提升,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万亩。
五、全面推进林业法治。(一)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出台我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完成林业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二)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巩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成果,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林地的违法行为。(三)探索推广县乡联动、部门联合、分片分级林业执法模式,认真落实《林业与公安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
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一)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时完成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平安寨风景名胜区、硅化木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工作。(二)推进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湿地生态修复,通过清污掏淤、堤岸修复、人工种草、营造水源涵养林等多种方式提升湿地整体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三)开展好“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监管和执法工作,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工作落到实处,启动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七、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盯林草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细化权责清单,完善制度规定,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
附件:遂宁市林业局2022年各科室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遂宁市林业局2022年各科室重点任务清单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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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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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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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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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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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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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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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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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进一步提高“三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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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握全局,做好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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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着眼工作大局,加强综合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成局市合作协议签订;三是做好后勤服务,增强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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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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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强主动性,做好参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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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六大对标竞进”行动方案;二是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做好精文简会;三是做好重要文稿起草和文件审核;四是加大信息工作力度,提高信息质量和采用率,完成信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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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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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突出实效性,做好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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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围绕中心工作,以抓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督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主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二是加大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查力度,做到批必查、查必果、果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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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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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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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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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机关党建,发挥先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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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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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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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筑牢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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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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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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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保护修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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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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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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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造林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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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决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承担耕地保护相应职责;二是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三是按照技术要求,及时进行造林落地上图;四是督促各地抓住时节有序开展营造林活动,重点在森林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五是充分发挥绿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开展年度国土绿化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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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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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推动重点林业生态修复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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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指导好蓬溪县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二是指导好船山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申报工作;三是指导好安居区凯歌公社低效林改造项目;四是按林长制工作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成片成带成规模建设彩叶林和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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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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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科学指导造林绿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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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编印《遂宁市主要适生树种推荐名录》《遂宁市森林增彩增效景观培植推荐模式》;二是加强业务与技术指导,提升营造林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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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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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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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义务植树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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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干部带头开展现场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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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市级领导和部门在桃花山开展现场植树活动;二是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干部开展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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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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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继续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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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拟定2022年度“植绿遂林”活动方案;二是适时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三是将桃花山作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四是借助新闻媒体扩大活动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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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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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继续开展“包山头”植树履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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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印发2022年度“包山头”活动实施方案;二是结合市级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现场履责;三是开展捐资履责,有效利用捐赠资金;四是加强宣传报道扩大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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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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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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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绿化成果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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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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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压紧各级各部门责任,签订防治责任书;二是加强测报点管理和严格趋势预警预报;三是抓实蜀柏毒蛾、鞭角华扁叶蜂等常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全面完成防治目标;四是做实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确保松林监测全覆盖,严防松材线虫病入侵;五是协助做好市城区及周边加拿大一枝黄花、日本菟丝子、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鉴定和除治的技术指导;六是加大外地植物及其制品调入监管,做好检疫落地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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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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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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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古树名木挂牌“回头看”工作,完善信息管理;二是签订管护责任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三是编制“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加强古树排危、抢救复壮工作;四是挖掘古树文化,建设古树公园,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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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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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做好林木种苗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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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县级成果验收和成果汇总上报工作;二是及时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检;三是做好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合法监管,配合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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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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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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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森林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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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国家森林城市申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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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尽快完成创森备案;二是组建机构,启动创森工作;三是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引导各地申创国家森林乡村,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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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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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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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二是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组建专班,高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三是积极争取省林草局支持,确保项目备案;四是适时收集项目推进情况,提供决策依据;五是用好林业贴息等支持政策,扶持培育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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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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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成林业“十四五”及2035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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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广泛征求规划编制文本内容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二是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尽快完成文本编写工作;三是按程序进行印发,并做好解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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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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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积极谋划林业碳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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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适时开展林业碳汇知识宣传;二是有针对性进行森林、湿地等碳汇本底调查和储量评估;三是探索开发森林经营碳汇项目;四是支持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争创省级林业碳汇试点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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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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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展森林增绿增效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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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全市选择点位进行试点,并编制试点建设方案;二是利用相关市级项目资金,打造增彩增效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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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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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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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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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林业重点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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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带动规模化经营;二是探索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创新政府与经营者共同参与的生态保护模式;三是高质量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将森林保险与森林防灾减灾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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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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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展遂潼林业一体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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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签订遂潼两地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协议,开展2次活动;二是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地涪江遂宁段生态修复项目;三是共同推进南遂潼合成渝森林城市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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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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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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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主责主业,抓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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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林草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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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参加或组织相关技术培训;二是建立周工作进度调度机制;三是适时开展森林督查市级核查,督促地方有序完成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开展全市草地监测调查,摸底全市草地资源底数;五是强化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系统运用,做到全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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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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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展行政许可事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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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至今地方审批的临时用地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二是组织县(市、区)开展联合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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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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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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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大局,抓发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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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林地要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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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出台《遂宁市市级林地定额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建立使用市级林地定额项目库,加强建设项目入库管理;三是起草重大项目服务制度,启用重大涉林项目服务秘书制,做好重大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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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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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林木采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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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入贯彻为民办实事举措,加强推广使用林木采伐APP、告知承诺制;二是联合执法科,结合行政许可事后检查等开展全市森林资源巡查工作;三是联合执法科挂牌1-2件典型违法采伐林木行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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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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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行政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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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台账管理,定期搜集全市林地审批台账;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审批相关建设项目材料,重大项目落实一日办;三是加大使用林地相关政策学习,用好相关政策,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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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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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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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科学管理,抓基础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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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新一轮林保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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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组织县(市、区)具体负责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二是严格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建立工作台账,严格督促资金落实、技术保障等;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建立与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工作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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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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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展建设项目使用市级林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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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成2022年及“十四五”使用林地定额测算工作;二是加强建设项目使用市级定额项目库管理,及时组织研究使用市级定额项目审查会,下达定额计划;三是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导服务,深入基层上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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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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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林草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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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加强公益林调进调出规范按程序管理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二是加强林草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融合更新;三是加强森林资源综合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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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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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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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功举办第四届四川生态旅游博览会为重点,推动生态旅游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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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办好2022年第四届四川生态旅游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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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牵头拟定市级层面工作方案;二是加强与省局生态旅游中心及射洪市沟通协调;三是进行现场指导,参与现场及会务准备;四是组织好全市涉林企业及产品参展;五是做好宣传报道及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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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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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指导各地办好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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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指导,积极参与各地活动;二是全面收集,掌握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做好总结,让活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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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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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开展森林人家及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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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森林创建工作宣传;二是开展创建评估工作;三是指导好各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申报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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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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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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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成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为重点,推动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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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完成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平安寨风景名胜区和硅化木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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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制定《遂宁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涉及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方案》;二是做好牵头统筹工作,确保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工作按时限进行;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射洪市按期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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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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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推动解决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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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摸清家底,梳理各个自然保护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制定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突出问题解决方案,有序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三是压紧各方责任,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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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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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项目准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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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自然保护地项目准入审批管理机制;二是严格流程规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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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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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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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功创建省级现代林业园区为重点,推动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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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推动现代林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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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出台遂宁市现代林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二是召开全市林业园区建设及产业工作会议,县(市、区)全面启动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三是加强园区建设指导,确保射洪香桂现代林业示范区成功创建省级现代林业园区,力争蓬溪县玫瑰花卉园区建成市级园区和成功申报省级培育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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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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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面完成省级现代林业产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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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主要通过新增产业基地和现有基地补植补造、改造提升,达到成片成带成规模,新增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万亩(其中现代竹产业基地1万亩),培育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1个;二是及时将省安排的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县(市、区);三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认真落实好省级财政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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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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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快发展花卉苗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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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指导提升遂宁花卉交易市场建设水平,对接融合花卉苗木种植基地,充分发挥其产业引领作用;二是出台花卉观赏基地培育方案,推动全市花卉品质和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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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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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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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林长制为重点,推动林业更多元素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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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牵头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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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梳理分解林业助推乡村振兴任务;二是定期收集乡村振兴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推动全局乡村振兴工作;三是谋划林业助推乡村振兴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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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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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做好乡村振兴部门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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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动态信息;二是协助指导、支持定点帮扶村、精品示范村规划及项目争取和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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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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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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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强日常监管为重点,推动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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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掌握野生动植物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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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梳理全市国、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二是适时摸清全市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及养殖动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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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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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野生动植物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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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适时组织开展市级层面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活动,全年达到4次以上;二是全覆盖开展野生动物养殖场所检查,促进依法养殖、规范养殖,全面落实好禁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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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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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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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河长制、水源保护、河湖岸线保护措施;二是推进国家湿地公园等重点湿地生态修复工作;三是启动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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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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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提升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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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系列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野生动植物及湿地保护工作;三是指导野保协会换届并规范运作;四是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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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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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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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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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成县(市、区)普查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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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召开1次技术培训会、1次工作推进会;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公布工作进度;三是推广宣传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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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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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开展省级、市级成果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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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上的统一安排,适时组织开展省级、市级成果核查,确保普查成果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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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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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汇报形成全市普查成果,报省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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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级技术合作单位汇报形成全市普查成果,报省林草局,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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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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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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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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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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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业团队制定方案,经财评、大数据管理局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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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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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展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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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程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完成招投标,确定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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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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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组织项目建设与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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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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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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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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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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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防火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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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六个一”活动;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广播、警示牌、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四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情况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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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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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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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出台《遂宁市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工作方案》;二是开展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建立并报送隐患台账,督促隐患整治;3.开展重点林区、关键部位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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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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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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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督促乡镇落实《遂宁市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二是督促乡镇及时调整实施扑火队员、组织开展培训演练、添置维护防火机具装备;三是指导督促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与消防救援队之间开展联防联控联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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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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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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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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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林业系统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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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排查问题隐患进行整改;企业层面同步进行自查自改自报;二是组织开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真正销号归零,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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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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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开展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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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积极配合做好“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1.9”全国消防日等重点节点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展览、发放宣传物资,进行安全生产咨询等方式,扩大林业安全生产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维护森林生态安全的主人翁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将林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等方面安全科普文化知识送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扩大安全宣传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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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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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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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推广县乡联动、部门联合、分片分级林业执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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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落实《林业与公安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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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二是健全案件线索互通机制;三是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四是推广宣传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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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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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推动部分森林防灭火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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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动乡镇(街道)承接县级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力;二是规范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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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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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打击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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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动市、县两级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二是适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三是按照国家、省要求及时汇总上报案件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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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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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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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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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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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草拟《遂宁市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查处专项行动方案》;二是适时调度、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三是通过自查办理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曝光一批等,巩固专项行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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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底(其中,案件查处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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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会同潼南区林业局探索遂潼毗邻区域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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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商潼南区建立林业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二是适时开展交叉检查、案卷互评等林业执法交流活动;三是组织推广宣传特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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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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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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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出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已完成);二是创新开展我市2022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出台林业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四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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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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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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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林业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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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和宣传林业法治文化园(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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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快工作进度,力争2月底前完成设计、招标和开工,3月底前建成;二是组织推广宣传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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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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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组织开展各类学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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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出台《遂宁市林业局2022年度会前学纪学法工作方案》(已完成);二是组织落实局党组会、局务会、职工会等会前学法活动;三是编制林业法律法规汇编(2022年简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法考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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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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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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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出台我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21-2025年)》;二是做好规划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出台制定本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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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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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开展执法培训,提升依法治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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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培训;二是组织执法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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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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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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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运转各级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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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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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印发《遂宁市林长制“1+4”配套制度》(已完成);二是出台市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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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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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落实巡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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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市级林长每半年至少巡林一次;二是督促指导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三是建立市级林长巡林台账,督促巡林发现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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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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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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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会同市检察院出台《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已出台);二是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人员交流、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协作机制;三是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四是推广宣传典型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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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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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规范运行市林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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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单设林长科(站),争取行政或事业编制;二是用好林长制信息制度、督查制度等,推动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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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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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开展林长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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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申报将林长制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二是适时组织举行林长制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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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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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召开市级林长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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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筹备和召开2022年市林长全体会议;二是适时承办联系市级林长办公会;三是适时召开市林长制办公室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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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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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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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考察学习先进地区林长制智慧综合管控平台建设经验;二是适时建设和推广使用我市林长制智慧综合管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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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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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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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林长责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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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行全域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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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督促指导各地打破“林长制只设置有森林资源的地区”观念,加快构建市县乡村全域覆盖的林长制责任体系;二是完善林长责任区域;三是定期调度各地林长制责任体系(含乡、村两级“一长两员”)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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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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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探索川渝地区跨区域“联合林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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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动在遂潼新区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二是探索遂潼川渝毗邻区林长联合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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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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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规范自然保护地林长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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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动增设立广德灵泉风景名胜区市级林长;二是督促和指导各地规范设置自然保护地等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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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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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动态发布林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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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级林长名单(已完成);二是督促和指导各地在官网公布县级林长名单;三是督促和指导各地规范设置各级林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布林长信息;四是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变更林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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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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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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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2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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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2022年度林长制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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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草拟和出台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二是印发2022年度林长制重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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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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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开展林长制工作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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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定期调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二是将林长制工作现场督导申报纳入“2022年市级督查检查计划事项”(已完成);三是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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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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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组织开展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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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编制考核工作方案和评分细则报市林长或副林长审定后,按程序纳入市级督察检查考核计划或备案事项后组织实施;二是总结市本级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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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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