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上报的《遂宁市安居区林业局关于报送《遂宁市安居区2017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支出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遂安林〔2018〕96号)收悉。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出台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省级分成支出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二、请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建设程序和上报的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资金必须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此复!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