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遂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的通知》(遂法委办函﹝2020﹞2号)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富民强市“一二三四五”总体战略,全面落实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责任,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科室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科室联动的机制。
(二)推进林业审批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根据
(三)大力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和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领导小组等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配合完成《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已由遂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四)严格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请公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和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做好重要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利用多种渠道和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结合《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带头在全局干部职工会领学《宪法》(节选),同时结合业务工作等加强对涉林法律法规进行宣讲。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深入学习涉林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中、省行政审批改革精神,下放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实现简政放权,便民服务,推行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推广“互联网+监管”。扎实开展林木种苗执法和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遂宁市林业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结合森林督查及“回头看”工作,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2019年,我局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等信访4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经全部转地方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
2019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28件(其中结案15件,移送起诉14件/17人);办理行政案件175件,收缴林木木材20.34立方米、野生动物341头(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72人(次),罚款94.33万元。特别是“打野行动”开展以来,共立刑事案件21件,破20件;收缴野生动物341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只)、枪支5支、猎捕工具47套,有力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活动。
(六)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把社会各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转化为推进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主动创造条件推动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赢得了代表、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我局完成办理人大建议1项,满意率达到100%。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有力地推动了林业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水平。我局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以及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都能及时迅速处理。
(七)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我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实法治工作力量,确保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有序协调推进,加快推进法治机关的建设。因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科,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制定了市林业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学法年度计划,建立学法日常考核机制,在各级会议中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开展各式政策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有力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八)切实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联合惩处机制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要求,深入推进《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将涉及的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系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重点林业建设项目、草原征占用项目、承担国家草原保护建设项目、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山岭、荒地、滩涂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群众的法治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这几年卫片执法(森林督查)来看,违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在我市仍有存在。
(二)林业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法定评估鉴定机构少,评估鉴定耗费的时间长,无法满足林业执法工作的需要,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年来,我局主要领导团结带领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推进对省、市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会前学法,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落实,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增强了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等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政策法制环境为指引,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权责清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批“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进一步配合做好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各项活动,加强法律“七进”宣传,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继续做好会前学法,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四)继续坚持“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理念,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森林公安局转隶地方公安期间积极做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衔接,确保执法工作不脱节。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切实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