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更是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遂潼一体化发展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尤为重要。全市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紧紧抓住双城经济圈战略机遇,以“生态优、百姓富、林业兴”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林业服务决胜全面小康的责任担当,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释放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贡献更大林业力量,为建设绿色遂宁、美丽遂宁再立新功。全年主要目标是:完成营造林12万亩,新增森林面积2.5万亩、森林蓄积39.39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提高0.31个百分点,达到35 %,林业总产值达到95亿元,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0%以上。
一、以绿化全川遂宁行动为重点,推动生态建设再上台阶
(一)继续推进精准灭荒,指导做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一般宜林(绿)荒山、荒坡、荒滩、陡坡耕地、未利用地、不适宜耕作土地政府规划宜林地等植树造林绿化,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面积和绿量。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补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突出短板,有针对性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二)结合城乡发展规划,推动绿化建设上档升级。以城镇绿屏、绿肾、绿廊、绿道建设为抓手,结合城市创建、绿化创建、环境提升等工程,推进城镇旧城区补绿提档升级,实施新区同步绿化,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加大城市间森林廊道建设,积极推进森林进城、公园下乡,切实做好古树名木认定及挂牌工作。
(三)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探索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贴息保险、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引导国企、民企、外企、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积极投身造林绿化事业。加强义务植树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宣传,加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搭建义务植树平台,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丰富植树尽责方式,大力营建希望林、纪念林、青年林、巾帼林等。
二、以示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
(四)扎实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建设。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谋划、建设好县级现代林业示范园区,力争实现“一县一园”“一园一主题”“一园一主导产业”,大力引进培育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入住园区,构建“大园区+龙头企业+小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推进融合发展、集约发展。加快推进、高质量建设射洪香桂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园,全面提升示范园区林业综合开发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着力培育林业产业新增长点。加快发展花卉、竹子、木本油料、林草药材、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特色生态产业,加快推动建设花海花园、花街花市、办花节花展,积极探索竹产业发展新路径,以发展笋材两用竹为重点,结合低产低效慈竹林改造,围绕竹林风景线建设,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用心打造林业特色品牌。加强林业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创建知名林业品牌,积极推进森林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生态原产地等认证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生态旅游节会,着力打造一批“森林小镇”“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森林村庄”,提升林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三、以生态建设扶贫专项为重点,推动脱贫攻坚圆满达成
(七)大力发展杂交构树助推脱贫攻坚。继续推进“构树扶贫试点市”建设,加强构树饲料研发与应用,着力推广“加工引领、龙头带动,构树扶贫、寄养先行”和“构树种植+寄托养殖”相结合的扶贫模式,倡导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土地入股、收益保底、产值分成、二次返利”利益联结模式,加快建设杂交构树种养殖示范基地。
(八)扎实推进生态建设扶贫专项工作。加大生态建设扶贫专项工作力度,强化督查指导。安居区抓好省委第四巡视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增强香桂产业扶贫带动作用;船山区围绕生态旅游示范区、林业科技示范区、乡村振兴试验区“三区”建设目标,继续抓好唐家乡羌凤李产业基地建设。蓬溪县、大英县、射洪市重点抓好核桃产业品质提升和管理升级,对前景无望的核桃基地做好转型指导工作。
(九)持续发挥林业科技助推脱贫攻坚作用。积极发挥林业技术优势,定期、不定期到贫困村开展技术帮扶,宣传推广先进实用的林业科技,积极培育适合当地的特色林业产业,助推扶贫工作。
四、以现代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推动资源管理上档升级
(十)做好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年度更新。对国家发现的疑似非法占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图斑开展现地核实,对因公益林调整、林地征占用、森林火灾等造成森林资源变化的林地一张图进行年度更新。大英县做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与国土三调成果对接试点服务工作。
(十一)严格木材限额管理和加强新形势下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继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推进人工商品林采伐指标进村入户,简化办理程序。定期对网络办理采伐证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依法执行限额采伐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
(十二)强化林地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研究林地政策,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宣传、积极指导、提前介入、规范报件,依法加快、加强林地使用审批全程监管。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人员综合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项目涉林秘书制度,积极支持重点工程、大型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
五、以敬畏自然保护生态为重点,推动资源保护落地见效
(十三)开展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全面清退工作。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上级相关通知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动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积极、有序、科学、平稳退出,妥善处置食用类退出存栏野生动物。
(十四)持续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抓好防火期内特别是清明、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防疫防火两手抓,针对性制定疫情期间扑火操作方案,强化扑火队员安全防护,压实“包保”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倡导文明祭祀,广泛开展宣传,严控野外火源,杜绝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十五)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摸底评估,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积极做好我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督导船山区完成四川遂宁观音湖国家湿地公园验收问题整改。
(十六)认真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开展越冬代虫情调查和重点区域的复查工作,及时发布全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抓好春季枯死松树调查,实现松林监测全覆盖目标,加强日本菟丝子、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和除治。
(十七)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森林公安机关要坚持“执法办案是主业”“破案才是硬道理”理念,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确保我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六、以筑牢防线、激发活力为重点,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十八)强化思想引领。坚定理想信念,把稳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十九)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有为才有位”选人用人导向,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强化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发挥人才评价的导向作用,启动涉林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加强新《森林法》研究学习,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业人才队伍。
(二十)抓实廉政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二十一)严格执纪问责。持续开展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立项监督,把追责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肃查处履责不力问题,把制度执行情况列入问责条目,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二十二)强化稳控保障。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创新举措和工作思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信息报送,持续加强禁毒、保密、综治、信访稳定等稳控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