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0-12-1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委依法治市办:

根据你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中共遂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遂法委发〔2020〕1号),认真总结2020年全局依法治市工作,现将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 严格落实依法治市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林业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行和实施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开展会前学法、“谁执法谁普法”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形成层层落实、科室联动的机制。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增强依法治市工作的责任感,严格执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等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

(二)扎实落实依法行政职责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 <遂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 的通知》(遂委办函〔2020〕4号),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公示,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市本级2020年市场主体专项监管工作,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5月30日,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森林公安转隶地方公安,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落实承接转隶后的行政执法事宜。建立健全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来电来访等信访13件,已全部办结。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针对“川林退休森工退休人员维稳工作”涉稳人员多、素质不高、任务重的实际,采取经常性教育、普遍教育和重点人员教育的方式,围绕该群体反映的“落实待遇的政策执行不到位、账目不清”等问题,通过陪访、政策讲解和疑问解答等多种方式,提高了该群体的法治意识,增强了其对政策理解和信访法律法规的认识,对深入化解该涉稳群体工作,维护全市稳定秩序起到很大作用。二是针对木材经营加工户和野生动植物经营加工户等开展法制教育学习会,集中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同时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集中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养殖业主主动加强法制学习,服从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和林业部门管理,合法经营。

(四)落实法治队伍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保障我市森林生态安全,发挥森林多种功能,推动现代林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修订实施(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正式发行,组织全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视频培训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网络学习及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全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印制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宣传教育活动,为依法治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我市林业部门长期将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投入在森林公安队伍,内部没有建立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加之编制较少,现有各主要业务科室在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混岗以及购买社会服务的前提下仍十分紧缺,无法抽调人员组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同时,短期组建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将会面临没有执法证件、执法装备短缺、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二)因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立面临很多困难,需要各地党委政府统筹考虑,相关机制不健全,导致目前部分县(市、区)已出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积压较多无人查处的情况,这已经严重影响地方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三)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各种涉林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的调整,导致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岗位频繁变化,新人虽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各种途径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但缺少系统化的培训导致遇到复杂的问题难以有效解决,缺乏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品德好”的林业队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为主要内容的“六进”宣传活动,曝光典型违法犯罪案件,营造保护森林资源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研究推进森林公安转隶后承接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切实解决“谁来执法、谁能执法、谁会执法”等执法难的问题,配齐配强执法机构、人员、装备,组织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培训,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水平,提升办案数量和质量。

遂宁市林业局

2020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