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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林业局 关于全面排查2016-2018年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林草局: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排查2016-2018年涉林涉草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的通知》(川林财函〔2019736号)要求,我局立即安排各县(区)开展2016-2018年涉林涉草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工作 扎实

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全面排查工作会议,明确财务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提出工作意见,安排各县(区)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工作,确保全面排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各县(区)在收到全面排查工作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排查工作,并成立了2016-2018年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全面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在排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深入、突出重点,杜绝“走形式”,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

二、确定排查范围和重点

按照省局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明确排查范围和排查重点。

排查范围:包括各县(区)2016-2018年度完善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以及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

排查重点:一是补助资金兑现情况。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直接兑现到户,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公款私存、违规提取等问题。二是补助资金管理情况。档案资料是否准确、完整、规范,是否按要求公示资金兑现情况,是否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三、全面排查结果情况

各县(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管理、使用涉林惠民补助资金,资金专款专用;没有发现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公款私存、违规提取等问题;财务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准确、完整、规范,按要求公示资金兑现情况,签订公益林管护责任书。

(一)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全市汇总:2016-2018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应兑现面积543,204.00亩,实际兑现面积537,093.37亩,占应兑现面积的98.87%;应兑现资金67,900,700.00元,实际兑现资金67,136,711.53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8.87%;应兑现户数571,160户,实际兑现户数567,158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9.30%

船山区:2016-2018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应兑现面积78,989.80亩,实际兑现面积78,739.89亩,占应兑现面积的99.68%;应兑现资金9,873,700.00元,实际兑现资金9,842,416.96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9.68%;应兑现户数70,685户,实际兑现户数70,582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9.85%

安居区:2016-2018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应兑现面积145,511.40亩,实际兑现面积140,545.6亩,占应兑现面积的96.59%;应兑现资金18,188,900.00元,实际兑现资金17,568,200.00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6.59%;应兑现户数154,874户,实际兑现户数152,604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8.53%

射洪县:2016-2018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应兑现面积79,177.40亩,实际兑现面积78,757.33亩,占应兑现面积的99.47%;应兑现资金9,897,200.00元,实际兑现资金9,844,667.27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9.47%;应兑现户数84,254户,实际兑现户数83,049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8.57%

蓬溪县:2016-2018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应兑现面积142,431.60亩,实际兑现面积142,203.13亩,占应兑现面积的99.84%;应兑现资金17,804,100.00元,实际兑现资金17,775,500.00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9.84%;应兑现户数145,559户,实际兑现户数145,559户,占应兑现户数的100.00%

大英县:2016-2018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应兑现面积97,093.80亩,实际兑现面积96,847.42亩,占应兑现面积的99.75%;应兑现资金12,136,800.00元,实际兑现资金12,105,927.31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9.75%;应兑现户数115,788户,实际兑现户数115,364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9.63%

(二)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情况

全市汇总: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兑付面积3,257,533.00亩,实际兑付3,157,748.45亩,占应兑付面积的96.94%;应兑现资金48,048,200.00元,实际完成兑现46,576,710.93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6.94%;应兑现户数1,399,104户,实际完成兑现1,362,196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7.36%

船山区: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兑付面积283,791.00亩,实际兑付238,711.85亩,占应兑付面积的84.12%;应兑现资金4,185,800.00元,实际完成兑现3,521,001.52元,占应兑现资金的84.12%;应兑现户数88,997户,实际完成兑现79,273户,占应兑现户数的89.07%

安居区: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兑付面积705,637.00亩,实际兑付658,569.49亩,占应兑付面积的93.33%;应兑现资金10,408,000.00元,实际完成兑现9,713,900.00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3.33%;应兑现户数456,326户,实际完成兑现439,607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6.34%

射洪县: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兑付面积1,007,484.00亩,实际兑付1,000,369.11亩,占应兑付面积的99.29%;应兑现资金14,860,200.00元,实际完成兑现14,755,111.41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9.29%;应兑现户数387,716户,实际完成兑现377,685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7.41%

蓬溪县: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兑付面积962,118.00亩,实际兑付962,118.00亩,占应兑付面积的100.00%;应兑现资金14,191,100.00元,实际完成兑现14,191,100.00元,占应兑现资金的100.00%;应兑现户数330,724户,实际完成兑现330,724户,占应兑现户数的100.00%

大英县: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应兑付面积298,503.00亩,实际兑付297,980.00亩,占应兑付面积的99.82%;应兑现资金4,403,100.00元,实际完成兑现4,395,265.00元,占应兑现资金的99.82%;应兑现户数135,341户,实际完成兑现134,907户,占应兑现户数的99.6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能及时将资金兑现到农户。2016-2018年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761,981.08元未能及时兑付,其中:船山区31,283.05元、安居区620,700.00元、射洪县50,525.34元、蓬溪县28,600.00元、大英县30,872.69元;2016-2018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71,678.07元未能及时兑付,其中:船山区664,798.48元、安居区694,100.00元、射洪县104,944.59元、大英县7,835.00元。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部分农户更换 “一卡通”银行账号后,没有去乡(镇)财政所更改,造成资金无法兑现。

2.外出的农民较多,农民工流动性较大,财政部门因账号错误无法兑现补助,又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部分资金无法及时兑现到农户。

五、下一步打算

(一)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继续对涉林惠民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做全面清理,重点清查全迁户和死绝户以及林业集体林地(土地)资金入村三资账户和社员代表(或村干部)个人账户的情况。

(二)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继续联系账号有误的农户纠错,确保林业惠民补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应享受政策的农户手中。二是再次全面核实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农户信息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确保不出现虚报冒领、骗取套取等问题。三是对所有权属为集体的公益林补偿金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分配管理。

(三)更加严格纪律要求。对惠民补助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全方位透明。加强各级林业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坚决杜绝利用林业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惠、谋取私利和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林业惠农惠民政策落地生根,造福人民。

(四)进一步健全林业惠民补助资金管理制度。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林业惠农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建立健全“统筹分工、协调合作、落实责任、上下合力”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林业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遂宁市林业局

2019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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