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报送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事项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川林办〔2019〕35号)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各区县对2017-2018年管理使用的造林、林木良种培育补贴、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现将清理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金预算、到位及支出情况
(一)造林补助资金预算、到位及支出情况
2017-2018年上级下达我市造林补贴预算资金1412万元,实际到位1412万元,到位率100%。截至2019年4月底完成支付359万元,占到位资金的25.42%,未支付1053 万元,占到位资金的 74.58 %。
1.川财农(2017)136号文件下达我市2017年造林补贴预算资金350万元,实际到位350万元,到位率100%。截至2019年4月底已完成资金支付290万元,占到位资金的82.86%,未支付60万元,占到位资金的 17.14 %。
(1)射洪县造林补贴预算资金100万元,到位10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100 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2)蓬溪县造林补贴预算资金190万元,到位19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190 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3)大英县造林补贴预算资金60万元,到位60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60 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2.川财农(2017)228号、川财农(2018)115号下达我市2018年造林补贴预算资金1062万元,到位1062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 69 万元,占到位资金的6.5%,未支付993万元,占到位资金的93.5 %。
(1)射洪县2018年造林补贴预算资金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 69万元,支付率69 %,未支付3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31 %。
(2)蓬溪县2018年造林补贴预算资金292万元,实际到位292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292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3)大英县2018年造林补贴预算资金430万元,实际到位430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430 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4)安居区2018年造林补贴预算资金240万元,实际到位240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240 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二)林木良种培育补助资金预算、到位及支出情况
2017-2018年上级下达我市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预算70万元,实际到位7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70万元,完成率100%。
1.川财农(2017)8号文件下达我市2017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预算资金40万元,实际到位4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40万元,完成率100%。
(1)射洪县2017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预算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10万元,完成率100%。
(2)蓬溪县2017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预算资金20万元,实际到位2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20万元,完成率100%。
(3)安居区2017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预算资金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10万元,完成率100%。
2.川财农(2018)115号文件下达我市射洪县2018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预算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30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30万元,完成率100%。
(三)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预算、到位及支出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我市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预算资金71.945万元,实际到位71.9455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71.945万元,完成率100%。2018年上级未下达我市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
1.川财农(2017)136号文件下达我市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预算资金71.945万元,实际到位71.9455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71.945万元,完成率100%。其中:
(1)射洪县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预算资金65.295万元,实际到位65.295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65.295万元,完成率100%。
(2)船山区2017年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预算资金6.65万元,实际到位6.65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6.65万元,完成率100%。
2.2018年上级未下达我市林业贷款贴息补助预算资金。
(四)森林抚育补助资金预算、到位及支付情况
2017-2018年上级下达我市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1192.71万元,实际到位1192.71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479.72万元,占到位资金的40.22 %,未支付712.99万元,占到位资金的59.78 %。
1.川财农(2017)136号文件下达我市2017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459万元,实际到位459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371.72万元,占到位资金的80.98%,未支付87.28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9.02%。
(1)射洪县2017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92万元,实际到位92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92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2)蓬溪县2017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92万元,实际到位92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92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3)大英县2017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46万元,实际到位46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43.7万元,占到位资金的95%,未支付2.3万元,占到位资金的5%。
(4)船山区2017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46万元,实际到位46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46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5)安居区2017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183万元,实际到位183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98.02万元,占到位资金的53.56%,未支付84.98万元,占到位资金的46.44%。
2.川财农(2018)115号文件下达我市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733.71万元,实际到位733.71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108万元,占到位资金的85.28%,未支付625.7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38.25%。
(1)射洪县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174.91万元,实际到位174.91万元,到位率100%。完成支付108万元,占到位资金的61.75%,未支付66.9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38.25%。
(2)蓬溪县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120.66万元,实际到位120.66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120.66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3)大英县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71.32万元,实际到位71.32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71.32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4)船山区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73.79万元,实际到位73.79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73.79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5)安居区2018年森林抚育补助预算资金293.03万元,实际到位293.03万元,到位率100%。未支付293.03万元,占到位资金的100%。
二、政策执行到位典型案例
2017年度射洪县森林抚育任务9200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92万元。分布沱牌镇、洋溪镇、青岗镇、万林乡、曹碑镇森林抚育面积均为1000亩。金华镇森林抚育面积2000亩,凤来镇森林抚育面积1200亩。
2018年射洪县森林抚育任务9000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08万元。布局于瞿河乡、广兴镇、双溪乡、大于镇、复兴镇、仁和镇、明星镇、太兴乡、文升乡共9个乡(镇)13个村。每个乡镇森林抚育面积均为1000亩。
(一)项目管理情况
1. 签订责任合同,严格规程管理
射洪县林业主管部门是主管单位,项目区各乡镇是责任单位,项目区各村民委员会或业主等是实施单位。射洪县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抚育项目责任单位签订森林抚育补贴建设目标责任书。森林抚育项目责任单位与具体承担抚育作业的专业合作社或者林权所有者等实施单位签订抚育施工作业合同。
各实施单位按规定根据各村的实际,一事一议,组织实施,尽量解决当地农民务工。
2. 人员和物资管理
由实施单位根据所担负的森林抚育工作任务的多少,组织身体条件好的劳动力组建森林抚育施工队伍;为方便管理,每个施工队人数在10人左右。
各实施单位自行准备手套、砍刀、枝剪等森林抚育所需简易工具,并自行管理。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实行专项资金会计核算
在林业专项资金的核算上,射洪县林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专人管理、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的要求单独建立了《射洪县林业专项资金核算专户》用于核算各项林业专项资金,并严格实行分项目分年度按照资金下达的文件号进行分项核算,有利于对各个项目资金的兑付进度进行有效监控。
2.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射洪县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文件规定的补助环节和补助对象对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造林补贴、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等四项林业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对造林补贴项目和森林抚育补助项目要求项目村严格执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管理办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用村民“一事一议”的方式来确定项目实施业主,并对村民代表大会“一事一议”的议定结果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开工建设。
项目资金结算时,必须将合同、村民代表“一事一议”结论、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的实地照片、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合格验收意见书、项目验收小班表和竣工验收图等相关佐证资料作为报销依据。工程资金结算流程:资金申报单位填写《林业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工程项目村→项目乡镇林业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林业局项目部门负责人→林业局纪检监察室人员→林业局项目分管领导→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在《林业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后→财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予以结算。
工程资金的使用,经过多人、多层次的审批,能够有效杜绝通过编造虚假工程建设资料、虚假承包合同、假人员工资花名册、虚假受益农户等方式虚列支出、套取、冒领、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出现,确保了国家资金的安全。
3.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
2017年已完成0.92万亩,2018年已完成0.5万亩。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实施后,树木单株的生长空间增大,林分密度较为合理和科学,林分健康状况改善,病虫害发生风险减轻,树木生长加速,木材质量提高,能够更好地发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增加了项目区群众收入来源,提高群众收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林下地被物生长,增加林下植被覆盖率,改善生态效能,保留林生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林木生长加快,材质明显提高,按平均每公顷年均增长木材1立方米,每立方米木材收购价900元计,年均可增产木材613立方米,产值增加55.2万元。
遂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