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市本级开展监察对象证照清查专项活动的通知》(遂纪综〔2018〕82号)要求,市林业局积极做好监察对象证照管理和清查专项活动,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认识,严密组织
我局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实行由局党组具体指导、党办监督执行、干部职工严格落实的管理体制,切实加大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力度。
二、严格审批,加强监督
在办理证件、签证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出国(境)审批表报局党组审查 ,审查通过后方能办理。领用、交接证件在《领用证件登记册》上如实登记,签名核实。因私出国(境)的,在回国后15天交回证件,因公出国的,在回国后10天内交回证件。党办设专人负责对党员干部通行证、护照进行保管登记、汇总等工作,定期向党组书记汇报证件的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在出国(境)证照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防止党员干部出现违规因私出国(境)现象。
三、迅速行动,精准核查
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即安排专人再次核实单位持有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对相关信息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备案。在此次证照清查活动中,我局31名科级(含)以下监察对象全部参与了清查,10人持有有效出国(境)证照,其中护照10本,往来港澳通行证5本,台湾通行证3本。清理中,未发现组织人事部门重点清查的7类问题和公安机关重点清查的3类问题。
遂宁市林业局